論中國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
李四龍
在亞洲的版圖上,中華文明與印度文明是兩大文明板塊。佛教的融入,讓中國文化具備一種開放的心態,全力吸收印度文明的思想養份,打破了狹隘的民族主義。特別是在“東晉十六國”、“北魏南北朝”、“宋遼西夏”以及“蒙元”時期,佛教是多個民族之間互相交流與溝通的橋梁與紐帶,促成了一個多元並存的文化體系;在歷史上的分裂時期,佛教同時發揮了政治上的融和作用。
中國佛教的這種融合功能,充分表現了佛教作為一種世界宗教的超越性,有助於增進中華民族彼此的認同感。
一、夷夏論與邊地意識
大約2500年前,釋迦牟尼誕生的時代,是中國的春秋戰國時代。剛剛經歷了民族大遷徙、大融合的春秋時代,中國形成了具有強烈文化優越感的民族理論,“夷夏論”。“華夏”民族居住在世界的中央,“夷、戎、蠻、狄”分別居住在世界的東西南北四方。這種地理概念,被稱為“四裔五方”的“中國”意識。華夏,是中國的代名詞。“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孔子的這句話,成了“夷夏論”的宣言。
佛教傳入中國以後,遭到了儒家與道家的雙重阻力。儒家批評佛教沖擊了中國社會既定的倫理秩序,道家道教事實上擔心佛教擠占他們的信徒資源。兩家都在運用“夷夏論”排斥佛教在中國的傳播。《牟子理惑論》裡就有“問者”站在儒家的立場上說:
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孟子譏陳相更學許行之術,曰:“吾聞用夏變夷,未聞用夷變夏者也。”吾子弱冠學堯舜周孔之道,而今捨之,更學夷狄之術,不已惑乎?
儒生從小學的是周孔之道,現在卻要改學夷狄之術,豈不荒唐?這樣的問難,在牟子看來,只是看到了孔孟言論的字面意思,而沒有體會他們深層的“大道”,所謂“孔子所言,矯世法矣;孟轲所雲,疾專一耳。”其實,牟子認為,學佛並不妨礙尊孔。不過,牟子在辯解時,援引中國傳統的星象學說法,北辰在天之中,提出“漢地未必為天中”的觀點。這就委婉地挑戰了傳統的以“四裔五方”的中國意識。在後來的佛教徒中間,這股情緒演變成為一種“邊地意識”。
公元266年,曹魏甘露二年,朱士行,中國的第一個和尚,毅然決然,西行求法。從此以後,數以百計的中國和尚,涉流沙,渡鯨波,不遠萬裡,前僕後繼。他們有的像玄奘那樣沿著沙漠綠洲上的絲綢之路,有的像義淨那樣通過海上絲綢之路,遠涉重洋,求取真經。在這些求法高僧的心中,印度才是世界的中心,而華夏不過是未開化的“邊地”。這種邊地意識,促使中國人放眼看世界,放棄單純的文化優越感,突破狹隘的民族主義。沒有這樣的突破,中國文化就很難形成“儒釋道”三足鼎立的結構。
儒家文化雖有“夷夏論”,但是,中國文化向來就有提倡“和而不同”的傳統,強調“和為貴”,這使華夏民族能夠不斷地包容其他的民族或文化。邊地意識的出現,一方面是在挑戰傳統的夷夏論,另一方面,也是中國文化和諧思想的具體表現。以漢傳佛教來說,既保存了印度佛教的根本大義,又能結合中國社會的具體情況,在堅持佛家理想的同時,配合實踐儒家的倫理秩序。中國佛教之所以能有自己的獨立品格,這與歷代高僧的努力有關,更與他們的邊地意識有關。
二、戎神與異族統治
中國佛教徒的“邊地意識”,挑戰了傳統的“夷夏論”,為外來文化融入中國社會提供了范例,客觀上增進了中國社會對少數民族的親和力與包容性。佛教的這種親和力與包容性,亦即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這在我國歷史上的異族統治時期,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
東晉時期,北方地區在短短的100多年裡,先後16個少數民族政權,走馬燈似的政權更迭,史稱“五胡十六國”。西晉的遺民,被外來的胡族蔑稱為“漢子”,一個在當時帶有侮辱性的稱呼。這些占領中原的少數民族統治者,覺得佛教也是外來的文明,與他們是天然的盟友。後趙皇帝石虎說,“佛是戎神”,不分胡漢,境內的老百姓都可以信奉。石虎,這位歷史上罕見的暴君,在聽信了神僧佛圖澄的勸告後,大力推廣佛教,這使“胡漢雜居”的北方,很快實現了民族的和解。以前的漢人政權,並不允許漢人出家,佛教往往是在西域來的僑民中間流傳。但到這個時期,禁令已經不復存在,漢人可以自由地出家為僧。在北朝拓跋族決定“漢化”以前,佛教,是各民族間友好相處的紐帶。
大約過了五百年,進入兩宋時期,佛教再度成為民族融合、文化交流的催化劑。當時若沒有佛教的交流與融合,實行“胡漢分治”的北方社會,可能會產生與唐代難以想象的斷裂現象。
大唐帝國崩潰以後,中國又陷入長達半個世紀的亂世,史稱“五代十國”。公元960年,宋太祖建立北宋王朝,而北方有契丹族的遼國,50多年以後,在西北邊陲,黨項族的西夏國慢慢崛起。隨著遼國的滅亡,女真族的金國迅速崛起。
這些少數民族政權,全都信奉佛教,特別是遼國統治的北方,繼承了中晚唐的佛教傳統,最盛行密宗與華嚴宗。西夏正式建國以後,大興佛教,先後六次向宋朝請賜佛經。軍事上並不強大的宋朝,文化建設卻是空前的發達,很有意識地利用佛教化解民族之間的矛盾,把自己刊刻的佛教大藏經,頒送給契丹、高麗和西夏。
公元13世紀初,成吉思汗的蒙古軍隊,在歐亞各地發動掠奪戰爭,幾乎引起了整個歐洲的恐慌,他們的鐵蹄還踏上了印度的腹地。這支所向披靡的軍隊,1227年,消滅了西夏;7年後,消滅了金國。後在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都北京,建立元朝;又過8年,公元1279年,蒙古消滅南宋政權。此時,先前的那些民族,契丹、女真、黨項,乃至海東的高麗,統統被稱為“漢人”。
即將入主中原的蒙古人,致信薩迦派的領袖薩班,希望蒙藏結盟。薩班,全然不顧年邁,毅然離開西藏,翻山越嶺,走了兩年多時間,抵達涼州,現在的甘肅武威。1247年,蒙古大汗王子闊端,成吉思汗的孫子,在這裡與薩班舉行了歷史性的會晤,蒙藏結盟。會盟的結果,西藏從此正式歸入中國版圖,中央政府自此管轄西藏地區的政教事務。
會晤後,薩班致信西藏各派領袖,講明西藏歸順中央的政治必要性與歷史必然性。這封信,就是著名的《薩班致蕃人書》,是藏族人民自願加入祖國民族大家庭的歷史見證。1260年,忽必烈稱蒙古大汗,立即冊封薩班的侄子、薩迦派高僧八思巴為“國師”,賜玉印。不久,他又加封八思巴為“帝師”、“DB法王”,統領全國的佛教事務。蒙古族,隨後逐漸全民信仰藏傳佛教;藏傳佛教同時也逐漸傳入中國內地。
風雲際會,掌握政權的民族變換不定,然而,當時能保持不變的,是這些民族都曾信奉佛教。就在蒙古帝國橫掃歐亞、定鼎中原之際,佛教再次成為民族團結的交流工具。
三、佛教與民族認同
中國佛教的民族融合功能,表現了佛教的超越性。1879年,英國詩人阿諾德寫了一首贊揚佛陀的長詩,把佛教譽為“亞洲之光”。佛教傳到了亞洲各地,這個源出於印度的宗教,並沒有像印度教那樣局限於自己的民族,而是成為不同民族的共同信仰。
這種超越性並不妨礙佛教的民族性,中國佛教增強了中華民族彼此的認同感。佛教的傳播,首先是應本土化,佛典的翻譯、思想的融合、民俗的養成,無不需要采用民族化的形式。漢傳佛教的成形經歷了儒釋道三教的互動;藏傳佛教的發展,吸收了民族宗教苯教的元素,同時還曾受到禅宗等漢地佛教的影響;雲南的南傳佛教,也是受到漢地佛教的影響,改變了巴利三藏的編排方式,把“律經論”的順序易為“經律論”。
這種民族化的表現形式,已使佛教成為民族認同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以漢民族為主體的傳統文化,明清以來就已形成了儒釋道三足鼎立的格局,大量的佛教詞匯成了現代漢語的基本用語,如“世界”、“輪回”;藏族、蒙古族、滿族、土家族、裕固族、納西族、錫伯族、達爾斡等10多個民族,信奉藏傳佛教,而在藏族、蒙古族等民族裡,佛教是其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甚至是最主要的文化特色。
在歷史上,清朝政府即以佛教協調民族關系。清初在五台山,把十座寺廟改建為喇嘛廟,供奉宗喀巴大師像,延聘蒙藏僧人入住,後來還在北京建雍和宮、在承德建外八廟。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清政府還規定,活佛轉世靈童,須經金瓶掣簽方可認定,並批准特制了兩個金瓶。一個送往西藏,供於大昭寺釋迦牟尼佛像前,用以掣定達賴喇嘛和班禅大師等藏區大活佛;另一個供在雍和宮,用以掣定蒙古及青海、甘肅等地大活佛。這些措施,實現了滿、蒙、藏、漢的民族團結,維護蒙藏地區的長期穩定。
鑒往知來,佛教是加強民族認同、增進民族團結的重要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