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皈依觀初修略法
釋隆蓮法師
(一)何故修定
一。一切成佛功德,皆由定生。二,不修定不能生智慧,一切佛法知見,皆成與世間學問知識無異,不能斷煩惱,對境臨事,不能起作用。三,不修定,持戒不能調柔,身心無止惡修善之大能力。四,修定能引生喜觸及輕安,使人自然樂於修行。五,修定能引發神通前相,使人自於佛法生起信心(但非專為求得神通)。六,修定能調節精神,治療疾病,補益體力;但使坐時姿勢如法,即不能用心,亦有此作用(然不可一心注意求身體上之利益,應加入皈依三寶之信心,及四谛之了解,否則恐增加身執,且不得三寶加持力,身體所得利益亦小也。)
(二)何謂三皈依觀
修觀即是修定。依佛法中嚴格的定義,要得定以後所作的觀方得名觀。最初將三皈依觀頌文記熟以後,依頌中所說的觀境(月輪阿字上師三寶光明等),令心於所緣境,繼續安住,不散亂,不昏沉,不掉動,能生身心輕安喜樂。生起喜樂方名得止。得止以後,所修的觀,方名為觀。止的作用在使心住於所緣境上,不馳散於其余的境。觀的作用,在使心對所緣境上,起簡擇的作用(譬如頭頂 字白色,如果現為黃色時,由觀的力量,能糾正他,使他復為白色。如 字的o如果現為方形橢圓形等,由觀的力量,能判別其錯誤而使之復為圓形。又如人是否可以永遠不死,能判斷其決不可能,都是觀的力量。)由如法修觀能得止,得止以後觀更殊勝。再如法修觀,止又更殊勝。如是互為因果,便名止觀雙運,亦名為禅,亦名為定。此定以三皈依為觀境,故名三皈依觀。
(三)何故初修應觀此三皈依觀境
一,皈依三寶為佛法入門故。二,三寶為一切佛法之總體故。三,觀三寶境易得加持故。四,為生信故。五,為生起暖位故(佛言於我法中,但生歡喜,即名暖位。觀三寶功德令生歡喜,易生暖觸。)六,具攝一切四禅四空四無量生圓次第無邊觀法之基礎故。
(四)如何修三皈依觀
(一)積集資量 一,從敬信上師之前受三皈依。二,守護三皈依戒及所受別解脫戒不犯。三,從上師前聽聞三寶功德及四谛道理,讀誦思維,得其大要。(皈依發心攝要頌,菩提道次第科頌,無常頌等應讀。)四,於財色名食睡,能見過患,能遠能離。五,於飲食、衣服、臥具、醫藥隨得喜足。六,不得追求事業,作諸雜務(在家人應於正當職業中抽出暇時,但能屏除非分妄想,無謂應酬及娛樂事,即有暇時矣。)(定道資糧頌應讀)
(二)選擇處所 一,不當風。二,不潮濕。三,不妨礙他人。四,灑掃清潔。五,若有佛堂,即於佛堂中;若無佛堂,隨適宜處均可敷座。座位應穩固,不可聽其動搖不寧;不可太高,高則心易驚怖;愈低愈好,但以不受潮濕為度。敷座之物,以軟草為宜,不可太厚,易生熱故。座位不可太狹小,致兩膝局促。座位應平坦,或後部稍高,決不可使前部高於後部。六,坐處光線不可太強,令心散亂;不可太黑暗,易生昏沉睡眠。
(三)趣入方便 一,於上座修觀前,飲食不可過飽。二,應於三寶前以身力修供事,禮拜供曼荼供水等,以此眼前所修福業,能速引生禅定福德之果。且由運動身體之故,易生暖觸。三,應將手足頭面洗沐清潔,涕唾排除淨盡,寬衣緩帶,使全身先有輕頌舒快之感。
(四)坐時威儀 一,金剛跏趺如佛之威儀而坐,令兩膝與尾闾三點,支持全身之重量。從兩膝引一直線與兩腿構成一正三角形。全身之重心,即在此三角形之中心。不能金剛跏趺者,半跏趺亦可;不能半跏趺者,架馬亦可;但必不可舒腳坐。然欲禅定成就,終須學習金剛跏趺。如是坐者,姿勢安穩,如大龍蟠,任坐若干時間無踝骨酸痛之病。以肢體盤曲故,全身之氣,自然聚斂,於定極為有益。二,身不可太向前,亦不可太向後。從發際上四指頂門之處,垂一直線,令此線通過喉心丹田,與地面成垂直線即可。脊柱不可令曲,亦不可用力。挺直坐下之時,先將腰身伸直,然後放下,使脊柱節節相拄,自然身形端正,久坐不疲。三,兩肩齊平,不可左右低昂。兩臂置於身之兩旁,令與身平。兩手心向上,右手壓左手,兩手拇指端相拄。手掌邊沿靠腹部,手背置兩足上。四,頭微向前傾,作垂目觀鼻之意。不可太傾太仰或偏左右。五,眼不太張太合,作注視鼻端之意(不可真用力觀鼻端,久則目睛痛。)目光意注鼻端,鼻端與心垂直。兩手心及兩足心皆趣向聚合於肉團心,如是則全身精神皆聚矣。六唇齒隨其自然;但不可張口呼吸。七,舌或言應令著上腭;但人舌有長短,亦不必強。八,息出入不可令作聲,不可粗猛,不可急,不可滑,應令輕細至自己亦不感覺氣息之出入;但不可注意令細。若注意令細,則氣息反粗矣。別處所說數息之法此處亦不用,因光明之收放,即含調息之意。氣息不僅從鼻孔出入,全身毛孔,亦有呼吸之作用也。坐時下部應覆令溫暖;暑天至少亦應覆以一層單布。身之上部應稍涼,不可過暖,易生昏沉。頭之後部及頸後不可使受風,天寒應以披單覆之;但頭之前部頂門以前萬不可蓋覆。
(五)發心大要 一,思維自身,人命無常,在呼吸間。一息不來,三途六道,流轉何所,毫無把握。若不修定,臨命終時,自己如何作得主宰?二,思維自身,無始以來,流轉生死,備膺萬苦,以至於今,不知出離之道。今幸得遇此殊勝禅定法門,真有斷煩惱出生死之功能,雲何不修。三,思維父母眾生,與我同在三界火宅之中,無有解脫之道。今我幸遇此法,若不勤修自求證入,雲何能以此展轉教他共趣大般涅槃菩提之果。四,不可起名聞利養心。五,不可起求勝過他人之心。六,不可盲無目的,墮於愚癡。七,應發自利利他種種善願。
(六)正修觀境
(1)理觀 一,總觀三寶
釋尊既證覺 轉四谛法-輪 五比丘得度
三寶依次興
觀想本師釋迦牟尼佛,在鹿野苑,說四谛法,我即五比丘之一,親聞說法,如對目前想。
二,總觀四谛
知苦思斷集 慕滅乃修道 四谛先說苦
佛意至微妙
思維三界中無一處不苦,苦的來源是煩惱與業,煩惱業苦完全寂滅的境界,應當希求修證。能證的方法,略則戒定慧,廣則八萬四千法門,攝之則為三十七道品,再攝之則為八正道。尤為重要之中心結晶,則為我現前所修之觀法。(若廣觀者,應加入菩提道次第乃至法蘊足論四谛品。)
三,別觀苦谛
我與諸有情 罪苦逼身心 三苦八苦等
多劫恆相侵
思維我與父母眾生,往昔由煩惱熾盛,造諸罪業,感得現前苦果,逼惱身心。苦中有苦苦,樂中有壞苦,不苦不樂中有行苦。生有生活逼迫之苦,老有龍鐘昏愦之苦,病有展轉呻吟之苦,死有風刀解體四大分離之苦,更有悍妻逆子等,怨憎會遇之苦,如是皆苦苦也。兵燹流離,家庭慘變等,有恩愛別離之苦;求榮反辱,事與願違,有所求不得之苦,皆壞苦也。而三界一切眾生所不免者,則為五蘊遷流之苦,亦曰行苦。(參考菩提道次第)如是諸苦,我等無始以來,飽經痛楚,不知求出。
四,別觀行苦
展轉受諸苦 性遷流無常
思維我等無始以來,受此諸苦,此息彼生,出水入火,無時暫息。
五,無常想
一期業報盡 終當谒死王 生者莫不死
死時誰預知 臨時何法避 死已何所之
思維我身,報盡命終,定有死之一日。思維現生所見所聞,眷屬親朋,奄忽物化,不知凡幾。以彼例此,知我決定亦不免死。又復思維現見嬰孩夭喪,壯夫暴卒,種種橫死,知我死期不知何時;出息雖存,入息難保。又復思維現見有財有勢聰明勇健之人,臨命終時,或醫藥罔效,或勢窮力竭,無不束手就死,知我死期到時,決定無避免之道。一息不來,三途六道,漂流何所,前路茫茫;若不修行,毫無把握;修行而不刻實精進,亦無把握。(參考無常頌菩提道次第。)若修行有成就者,先能預知時至;欲留壽者,可修長壽之法;死後往生何所,因果分明;益以定力願力,亦自可主宰也。
(2)事觀 六,死想
我今作死想
思維人命無常,在呼吸間。勿謂今日不修有來日,今年不修有來年,即現前此刻,一息不來,一切不能放下之事,不由你不放下;一切不得了之事,亦只有以不了了之。即此便是放下萬緣,息心入定之唯一妙法。觀想自身,身冷氣絕,肢體僵直,現前便是一具死屍。
七,不淨觀九想
①②③④⑤ ⑥ ⑦⑧⑨
膀脹青瘀壞 血塗膿爛蛆 化蛾飛身外
所余惟白骨 自他皆如此 歷歷觀分明
貪欲頓休止
觀想自身死已數日,漸漸變壞,如聞臭穢之氣。初皮膚變紫;次肌肉腫脹;次一處一處變青色;次一處一處惡血浸出成紫黑色;次皮肉壞爛;次壞血塗滿骨骼之上;次血腐成膿;次見肌肉髒腑潰爛,一塊一塊,脫落地上;次見壞爛血肉,盡生蛆蟲,遍身鑽吃,將腐肉食盡,化為飛蛾飛去不見。修此觀者,能愈疾病。如身生瘡者,想患處為蟲所食,病即易愈。自己觀成白骨。復觀自己平時所愛之人,畢竟亦成白骨,貪欲自息。或有平時蓄恨之人,觀彼與我畢竟皆成白骨,嗔心自息。試將劉邦項羽白骨置於一處,試觀其復能斗爭否。我與我之仇怨,勢力及所爭,均不如劉邦項羽,亦復皆成白骨,尚何爭競之有。(若不能觀全身者,散亂重者,應從足大趾上指許大一塊觀起;昏沉重者,應從額際指許大一塊觀起,漸及全身。)
八,白骨流光想
粗重煩惱斷 流光遍大千
思維自身已成白骨,粗大之貪嗔悉皆止息。然後觀想自身骨節,一一潔白光瑩,如白玉所成。一一骨骼之中心,各有一紅線,放出光明,如電燈泡中之鐵絲。光明射出白骨之外,籠罩全身,成一白光團。初時前後左右上下各一舒手遠(即使其光成一半徑一舒手遠之球形是)。以後每次修觀逐漸加大,乃至遍於三千大千世界。放光加大之法,要有一定界限。譬如一舒手遠,次加至滿一室,次加至滿一屋宇,次一村一邑一國一洲等。若不如是漸加,徒想遍於三千大千世界,實則心力仍只能及於極小之范圍也。如是觀者,能治骨骼中病,能使骨力強健。
九,對治沉掉修止法
散亂及昏沉 對治知止處 二病俱無時
所止復相異
如是觀想之時,若心散亂,不觀想所緣白骨光明之境,而想其他之境界,對治之法,應注心想二足心。若心昏沉,所觀想之境不大明顯,應注心想於眉間。頭部有病之人,應多於下部注心。下部有病之人,應多於頭部注心。初修定及用腦之人,以注心足心為宜。初修定不能即希望得定,應以長久工夫,對治散亂昏沉。散亂昏沉對治了,定就成了。對治散亂昏沉的方法很多(參考定道資糧,止觀略法,菩提道次第)。最簡單的,除上述方法外,坐的姿勢,散亂多的,頭應稍俯;昏沉多的,頭應稍仰。散亂多應合目,昏沉多應張目。散亂多應坐光線稍暗處,昏沉多應坐光線稍強處,皆是也。散亂時應引心向內,使住於一簡單之境;昏沉起時,應令心稍用力,增加觀境顯明之程度。不散亂不昏沉時,應注心於脊骨末端。隨時注心此處,於體力之增強,及修定氣道之調節,有大作用。
十,童真想
白骨漸生肌 復還假合軀
觀想白骨中紅線放出光明,成為肌肉,豐腴潤澤。放出之光明亦收回,成十五六歲童子相,勇健活躍,欣欣向榮,充滿生活能力。如修黃文殊者,於此即修文殊觀,持文殊咒。作是觀者,能令延年不老。
十一,白毫想
眉間白毫光
觀想自己眉間,出一白光,平射向前,如手電筒。
十二,月輪觀
月輪妙蓮花
觀想白毫所射之處,蔚藍淨天空中,現一月球,清輝湛然,如中秋月,不高不下,正對自己眉間。其大如盤,在己面前一二丈遠之處。作是觀者,能增長白菩提。月輪之下,承以鮮潔之蓮花,或作雜色。
十三,阿字觀
觀想月輪之中,現一阿字(梵文藏文漢文均可),作水晶色。阿字是無生義,是緣生性空義,是無我義,是一切法無自性義。
十四,皈依上師觀想法 (甲)觀師相好
阿字化師尊 三輪字安立 自體亦同安
慚愧求加持
觀想月輪放大,直徑丈余。月輪乃一大白光聚,並非質礙之物體。其中阿字轉變成為恩德最重得法上師之相,著三法衣,現比丘相,跏趺而坐。其體性即是三世諸佛三寶及一切承恩上師之總集。如是坐於蓮花座上,月輪光聚籠罩之中,觀上師頂門有白色 (嗡字),表身輪之功德;喉間有紅色 (阿字),表語輪之功德;心間有藍色 (吽字),表意輪之功德。自身頂門喉間心間,亦有如是嗡阿吽三字安立。此三字,即是諸佛身語意三密之標相。安立此三字者,能得諸佛之加持。若魔於定中現作上師形相,來作損害,安此三字,彼相即不現。如是觀想顯現已,次應思維,上師與我,本來具足諸佛三輪功德之體性,平等無異。上師已修證,已成就,三輪功德,與佛齊等,而我尚於身語意三門,起惑造業。雖幸遇上師之悲願攝引,而自身懈怠放逸,於本具之三輪功德,仍復不能現證。以此對上師前生大慚愧,虔誠祈請,懇乞加持。加者,謂由我虔誠懇禱故,感得上師三輪功德不可思議之力降入我身,增長我自身本具之三輪功德。持者,謂由彼不可思議力之作用攝持,能令我本具之三輪功德發起作用。加持之理,如無線電,裝置之條件適合,即能起交互之作用。上師有如是願力,我有如是如法之至誠祈請,即能發生加持之力用也。
(乙) 觀師功德
具德我師尊 悲智無倫比
總觀上師功德,與諸佛無異。別者,依菩提道次第所說善知識十種功德,及上師供所說密乘善知識十種功德,觀上師於此二種十德無不具足。(若實不具足者,應作具足想。)一切諸佛功德總攝為悲智,上師悲智,與佛齊等,莫可比倫。又諸佛悲智業用,唯為度生,我由無始生死以來,諸佛出世,無福值遇,未蒙度脫,剛強難調,沉淪於生死大苦海中,唯有我具德上師,於無方便中巧設方便,多方攝引,開示此完全次第迅速易入之修定法門,使我由此漸次進修,得出生死,是於一切諸佛之中,於我尤有殊恩;悲智業用,即諸佛亦莫倫比也。
(丙)觀師傳承
上溯釋迦佛 祖師相銜接 佛慈悲福智
修證師悉承
傳承不斷,法流清淨,則加持之力亦殊勝。昔時有欽差至拉薩,患水土不服之病,醫者謂應飲以漢地之水則愈。於是使人從成都運水至拉薩,每日只宿於有井水處,即將所運之水傾於井中。次晨復自井中汲水搬運前進。如是經數十站之路程,始達拉薩。欽差飲其水,其疾果愈。蓋水性之不同,由於水中所含藏之微細生物不同而起差別,如江河之水及海中之水,其生物即不同也。成都之水,傾入沿途井中,其所含之生物,於夜間又復繁殖。次晨汲起之水,仍與成都之水所含生物無異,故能愈病。與成都新汲之水無異,承傳之理亦復如是。若自釋迦佛以下師師相授,有不斷之傳承者,其功德加持之力,即與佛相等。今此法之法流,得之藏地者,自釋迦佛至阿底峽尊者,印度祖師,有不斷之清淨傳承。阿底峽尊者到西藏之後,以三皈依法,救濟西藏佛法之紊亂,有皈依喇嘛之稱。阿底峽尊者以後之法流,宗喀巴大師集其大成。自釋迦佛至老喇嘛康薩仁波卿共二十八代。中間歷代傳承祖師,無一人非大成就者。我等現前得法上師,受皈依修法於跑馬山降巴仁波卿,老格西仁波卿,嘎登寺老嘎登尺巴,及老喇嘛康薩仁波卿。漢地之法流,則得於臨濟正宗第43代上佛下源老法師;實集合漢藏清淨法流之匯歸。是故釋迦世尊所有功德,皆為師所承受。上師之功德即與佛無二無別也。
(丁)忏罪求加持想 (子)忏師前所生罪 (初)忏罪想
我違師言教 或擾亂師心 不信且輕蔑
口毀謗辱罵 打師濫用物 等罪皆忏悔
觀想自己面對上師之前,追憶依止承事不如法所生一切巨細諸罪,克誠披露,痛切忏悔,作是念言:上師慈悲,願憶念我,我於依止上師以來所有不能如教修行違師言教之罪,愚蒙無知擾亂師心之罪,不見功德腹誹不信之罪,不念恩德不敬輕蔑之罪,乃至口出毀辱之言,身為凌蔑之行,濫用師物不知護惜,所有一切依止承事未能如法之罪,如是等罪,應感三途極重苦果;設生人中,不得遇善知識,不得聽聞法要。以是思維,生大恐怖,起大慚愧,誠心忏悔,後不復造。惟願上師慈悲,許我忏悔,為作加持,令罪清淨。
(依事師五十頌,菩提道次第親近善士法,別解脫戒依止法及事師法,檢點自身每日言動,若有不如法處,一一憶念忏悔。)
(次)加持甘露灌頂想
師尊大慈悲 欣然加矜許 聞思修證德
及佛加持力 照我妙光明 如甘露灌頂
喉心及臍下 四射遍全身 一一毛孔間
罪化黑氣出
觀想上師博大慈悲,護念於我,猶如一子,聞我忏言,特加哀憐,熙怡微笑慰言:法子,汝能忏悔,是乃健兒。後當責心,慎莫放逸。作是語時,上師身中所有聽聞讀誦分別觀察三藏十二分教聞慧功德,觀察無常苦空無我等理思慧功德,暖頂忍等修慧功德,回向四果五道十地等實證功德,及得佛傳承加持一切與佛齊等之三輪功德,悉化為光明之相,由頂上 字放出白光,喉間 字放出紅光,心間 字放出藍光。三處光明射我頭頂。我之頂門有一小孔,如寶瓶口,直達臍下二指節處。光明至我頂上,化為甘露,如白乳汁,亦如溶酥,自頂門徐徐灌下,細細降流,不偏不曲,經過喉間心間,直達臍下。流經之處,悉生清涼之快感,如盛暑天,得飲清冷之泉水也。甘露流至臍下,四散遍灌全身。身中罪業魔障病患,悉被沖刷,從毛孔中,化為黑氣之相而出,猶如夏雨時行,溝渠盈溢,所有積聚污泥垢穢,悉皆蕩滌無余。黑氣既出,全身悉為甘露充滿,有充實膨脹之感。如炎熱時,觀想甘露充體,如披薰風,如浴清泉,煩熱悉除,作清涼爽快想。如寒冷時,觀想甘露充體,如擁薰爐,如浴熱水,寒凍悉解,作溫暖舒適想。且作師之一切功德,我已決定獲得想。
(後)轉加父母有情想
父右母則左 怨前恩親後 地獄乃至天
六分作圍繞 功德諸光明 三度盡量施
其相復如前 盡出諸黑業 皈依我本師
定中誠懇念
觀想現在父母,在我左右。(凡作一切善法時,悉應觀父母與我同作。)平生於我最有恩之人,在我背後。平生於我常作相違之人,在我面前,於彼亦作愛敬如父母想。在父母怨親之外,有與我非怨非親之六道眾生,彼等亦皆是我父母。(參考初發菩提心修行觀法方便頌)面前天道在中,修羅在左,人道在右,背後地獄在中,餓鬼在左,畜生在右,成一大圓形,圍繞而坐。法界眾生,悉皆攝入,無一遺漏。思維我今受此甘露灌頂之樂,應令一切有情同我享受。我今具足上師一切功德,應令一切有情亦皆具足。如是思維,即時觀想,己身周身毛孔,放出白光,照一切有情之頂,如上師為我灌頂之相。各各有情之罪障等,悉從彼身毛孔化為黑氣散去。各各有情身分,悉為甘露充滿,放出白色光明。我與父母有情,異口同音,念南無古 若干遍,將光明收入自身。(以下二段,亦如此作觀。)
(丑)忏違越諸律儀戒罪
五逆及十惡 犯三皈五戒 乃至諸律儀
次二忏如前
如前觀想,對師忏悔,作是念言:上師慈悲,願憶念我,我名某某,所作罪墮,五無間罪所屬之類,十不善道之類,違越皈依學處之類,別解脫戒相違之類。(五戒,八戒,沙彌十戒,比丘、比丘尼,各隨所受之戒,思維戒相,追憶所作,如有違犯,應見罪見墮,說罪名數,別別忏悔。)如是等等,犯罪眾多,應感極重苦果。今對師前,無覆藏心,發露忏悔,不敢復作。願師慈悲,許我忏悔,為作加持,令戒清淨。(甘露灌頂,轉加有情,悉同前。)
(寅)忏違越菩薩戒罪
菩薩戒諸罪 次三至誠忏 安慰及加被
一一同於初
觀想同前,面對上師,憶念所作違越菩薩戒之罪,而作忏悔之啟請,作是念言:上師慈悲,願憶念我,我名某某,作某某事,違越某某菩薩戒條,壞菩提因,障菩提果,失大義利,當墮苦趣,生大恐怖,起大慚愧,克誠忏悔。願師慈悲,為作加持,令罪消滅,善根增長。 (應參考文殊五字真言念誦法菩薩戒略頌,菩薩戒頌,菩提道次第,瑜伽菩薩戒品,梵網經。)(甘露灌頂,轉加有情,悉同前。)
十五,皈依佛觀想法 (甲)觀佛功德及相好
即師即是佛 無邊相好現
以前觀想師之功德,即佛功德。(參考皈依發心攝要頌,寶相贊佛所行贊,法蘊足論四證淨品,三尊勝贊供養法等所說佛寶功德。)以前觀想師之相好,換成釋迦佛面貌,即是佛相。如是觀者,所觀佛相,奕奕如生,不致成金泥造像,無有生氣。又如是觀者,易成佛師不二之想。
(乙)忏罪求加持想 (卯)忏佛前所生罪
昔曾以惡心 出佛身中血 或以輕慢語
評佛像丑惡 質當貿易像 惡心毀壞塔
違越佛語等 眾罪悉忏悔 初中後復三
三度佛光被 斷德與智德 一切皆給與
轉加父母等 於佛盡皈依
觀想自己,面對佛前,五體投地,求哀忏悔,作是念言:大師慈悲,願憶念我。我從無始以來,或以惡心毀壞佛像,或輕慢語評佛像丑惡,(只可說塑匠銅匠畫匠技藝不好,不可說佛像不好。凡是佛像,沒有不好的。)以像取利質當貿易,(佛像可送與具信者供養,不可取利;請佛像者酬工本時,應作供養想。)或以惡心壞佛塔廟,(好心改建莊嚴拆毀者不犯。)不遵經律,違越佛語,如是等罪,應感三途極大苦果。設生人中幸遇佛法,久不開悟,徒勞無果。以是思維,生大怖畏,克誠披露,求哀忏悔。惟願大師,許我忏悔。(甘露灌頂,轉加有情,悉同皈依上師觀法。)灌頂已,想世尊斷盡金剛習氣,現證無上正覺之功德,我悉獲得。我與父母有情異口同音,念南無布達耶若干遍。
(辰)忏違越諸律儀戒罪 (巳)忏違越菩薩戒罪 (悉同前)
十六,皈依法觀想法 (甲)觀法寶體相及功德
佛前十二部 教證光熾盛
觀想佛前三藏經籍,玉函金帙,相極莊嚴。是佛四十九年金口所說名句文身十二分教,及諸佛菩薩聲聞聖眾內心所證功德光明。(參考皈依發心攝要頌,寶相贊,法蘊足論四證淨品,三尊勝贊供養法等所說法寶功德。)
(乙)忏罪求加持想 (午)忏法寶前所生罪
愚迷謗正法 以經作貨物 質當及取利
以偽亂正法 露置及跨越 與穢物雜置
評論說法人 辯才有無等 依法所生罪
一一披誠忏 二番及三番 如前求忏悔
佛音施安慰 法光三度臨 轉加諸有情
於法盡皈依
觀想自己對大師前,至誠忏悔,作是念言:大師慈悲,願憶念我,我從無始以來,所有執此輕彼,愚迷謗法之罪;貨賣經典,質當取利之罪;斷章取義,偽亂正法之罪;暴露經典,不知珍護之罪,跨越踐踏,穢物雜置不敬之罪;評說法人辯才有無輕慢之罪。如是等罪,今皆忏悔。惟願慈悲,許我忏悔,為作加持,令罪清淨。如是白已,觀想大師,欣然矜許,慈音安慰。法寶放光灌自頂門,觀想同前。甘露充滿全身,作三藏十二部教證功德皆獲得想。教典不能解了者,悉能解了;不能記憶者,悉能記憶;不能現證者,悉能現證。如是想。次復觀想己身光明,轉加父母有情。我與父母有情,異口同音,默念南無達磨耶若干遍。
(未)忏違越律儀戒罪 (申)悔違越菩薩戒罪 (悉同前)
十七,皈依僧觀想法 (酉)忏依僧寶所生罪
文殊及普賢 觀音金剛手 地藏虛空藏
彌勒除蓋障 佛側八菩薩 次十六尊者 長老身子等 阿含經有名 毀謗賢聖僧 與破和合僧 奪物並分類 不信僧伽耶 因而取邪見 酬護法有阙 依僧所生罪 一一皆忏悔 五逆及破戒 如前依次忏 僧寶發慈音 三度垂加慰 光明無量集 黑盡白光出 父母及六道 於僧盡皈依
觀想八大菩薩十六尊者,阿含經中有名捨利弗等大阿羅漢及諸護法,侍立佛側,自己面對諸賢聖前,作是念言:諸大菩薩現前聖眾,願憶念我。我從無始以來,所有分門別戶毀謗賢聖之罪,我慢僻執,破和合僧之罪,奪僧資用侵損僧物之罪,於七眾中分別黨類之罪;觀尋過失不信僧伽之罪;雖信佛法不信僧寶邪見之罪;酬謝護法供事阙略之罪,如是等等,犯罪眾多,應墮三途;雖得為人,幸遇佛法,障入大眾,不得享受僧中利益。以是思維,生大怖畏,慚愧忏悔。惟願諸聖,聽我忏悔。如是白已,僧寶各各三輪放光,異口同音作安慰語。其光集我頂上,甘露灌降,觀想同前。轉加父母有情,與我共同默念南無僧伽耶若干遍。
(戌)忏違越律儀戒罪 (亥)忏違越菩薩戒罪 (悉同前)
十八,三寶加持想
三寶同放光 一一頂總集 甘露注如前
如佛度一切
觀想三寶同時放光,光明皆集合於我頂上,化為甘露,灌我頂門,其相如前。觀想自身病魔罪障,悉化黑氣,沖刷而出。黑氣既盡,全身光明充滿,功德如佛無異。復從自己全身毛孔,放出光明,為父母有情灌頂。父母有情悉皆成佛。
十九,法界光明想
黑氣已無余 光明照法界 各各身發光
自他遍無礙
觀想我及有情,身中病魔罪障,悉已化黑氣而出,消除淨盡。各各身分皆光明蘊。我之心間有一明燈,光照盡法界一切有情。各各有情心間,亦各有一明燈,光明遍照法界。(若不能觀心間燈明者,不作是觀,但作光明互遍之觀亦可。作是觀者,只作數分鐘,不可久。)我與一切有情,光明互遍互入,自他無礙。其光不放不收,湛然靜住,作不來不去,無出無入想。
二十,內曼荼拿想
皈依三寶竟 眾生歸一心 法僧入佛心
佛師體無二 乘光入我心 三者無差別
觀想從佛心間放光,光觸法寶、僧寶。法寶化為光明收入佛心,僧寶化為光明收入佛身。我心放出光明,照觸一切父母有情,悉化光明,自我身毛孔,收入我心中。我之心中,有一蓮花月輪。六道眾生,細如微塵,於月輪之上安住,其相如在外時。觀想對面之佛,現比丘相,其體即是上師不異。觀想佛相收小,高六寸許,乘光至己面前三四尺處,面對自己。佛座之高下,與我鼻端平。次觀佛在己頂門之上,面向於前。蓮座去頂上五六寸。次觀佛相收小,大如橄榄核,自頂門孔中降下,坐於心間有情圍繞之中,即佛即師,亦即是我之自心。觀想佛心放光,為心間有情灌頂。有情身分放光,又收入佛心。如是三次作。心間有情,悉皆成佛。我心與佛,與一切有情體性是一,故曰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隨時觀此內曼荼那,則我與佛及法界眾生,隨時共住不離,利益甚大。
二十一,二空觀
心境兩俱空 即成二空觀
觀想心間之佛,心中有一藍色 (吽字)。其字放光,照觸心間有情,悉化光明收入佛身。佛身亦化光明,唯余吽字。其字放光,照觸腹中髒腑,悉化光明。腹中光明充遍。若火大盛者,觀其光藍色,作清涼想。若火大弱者,觀其光紅色,作溫熱想。平等無病者,光作白色想。其吽字或不觀亦可,是名內空觀。作是觀者,能治愈髒腑中疾病。髒腑機能有不健全者,能為補治。次觀光明向外發,身如凝酥遇熱溶化,自身亦空。光明所觸,身外器物,牆壁山河大地,亦復成光。是名外空觀。
二十二,大空觀
大空明無盡
觀想光明放出,先只一舒手遠。(或由吽字放出,或不觀吽字,唯觀光明。)次再加一舒手遠。如是加數次,以後每次加一裡。如是加數次,以後每次加五裡十裡百裡千裡,乃至遍滿三千大千世界,光明無盡。若第一舒手遠光作白色,第二層作黃色,第三層作紅色,第四層作綠色,第五層作藍色,如虹彩形。如是色彩間別,則能分出遠近矣。
二十三,幻身顯現想
光明集座來 顯現幻月蓮 吽字化我身
觀想光明從邊沿漸漸收回,如鏡面呵氣收縮之狀。最後收至自己現在座位之上。座位蓮花之上,平置月輪之墊。月輪之上,顯現豎立紅色 字,光明收入 字之中,轉成自身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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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觀須知 一,應將皈依觀頌文,從頭默念一遍。二,將二手心搓熱,搓拭面部,然後張目。三,張目徐顧四周,了知我身現在何處。四,思維我今已出定,次復當至何處,當作何事。五,徐攝衣整帶安詳下座。
(八)觀境認識 一,初修觀者,妄想甚多;入座修觀,比不修時,妄想更多。此乃初修必經之階段。如法修觀,久久妄想自止。不可因入座便起妄想,便放棄不修。二,若身上某一部分發生跳動,或房屋振振作聲,此乃將生觸之相,不必恐怖,亦勿執著。三,若身上發生冷觸或暖觸感覺不適者,此是禅病,應禀承上師對治之;感覺舒適者,此是生觸之相,不可執著,應作空觀,或修菩提心,願眾生悉得此樂。再依自己所修之法,照舊修習,其樂自然漸更增長廣大。四,觀中見勝妙境界,應知悉是如幻顯現,不應執著,著即成魔。如見佛及本尊現相,應修供養,發殊勝願。五,若見可驚可怖境界,應作空觀,並修忏悔。六,若定中受驚動,身上某一部分感覺不適,如法再修一次,其病即愈。
(九)初修要訣 一,不可畏難。眾生之心,無始以來,在世間法中轉。世間應事接物,境極繁復,不覺其難,以熟習故。心難趣定者,以未練習故。若今不練習,始終無熟習之時。二,不可無恆。三,初修每次時間不可太長,每次至少五分鐘亦可,以後漸漸加長。四,每日至少修四次。五,每次應將全部觀法,略修一遍,於中提出一段專修。
(五)三皈依觀攝一切佛法
(一)攝三十七道品 觀不淨、苦、無常、空,攝四念住。忏悔求加持攝四正勤。生起意樂,精進修習,能生止觀,攝四神足。於上師三寶及戒皈依,即是修信等五根五力。七覺支是定之支分。八正道是修得成就之應用。故三十七道品,無不攝入此中。
(二)攝一切禅法 一切觀境,皆所以修尋伺,由尋伺引生喜樂,即入初禅。由修皈依三寶及戒,並觀四谛理,得內證淨,即入二禅。引生妙樂,即入三禅。修空觀等捨念清淨,即入四禅。修內外空、大空,即修空無邊處。修諸觀境,即修識無邊處。心境俱空,即無所有處。觀一切眾生罪清淨,即修悲無量。為一切眾生加持功德,即修慈無量。觀一切眾生受禅悅解脫無上菩提之樂而生欣喜,即修喜無量。等觀一切眾生皆我父母,即修捨無量。皈依師修依止法,是三士道之前導。觀無常,畏罪業,皈依三寶,是下士道。修四谛觀法,是中士道。修加持眾生離苦得樂,心佛眾生無別,是上士道。自觀與師佛不二,是密乘道。月輪阿字光明等,是法身修法。童真想自觀成佛,是報身修法。幻身顯現,自身放光加持眾生,是化身修法。上師修法,是圓成次第上師瑜伽之基礎。光明觀是相明力明之基礎。不淨想對治貪欲,四無量對治嗔恚,光明觀對治昏沉睡眠,修依止法及戒對治掉悔,皈依觀對治疑蓋。光明收放,所以修出入息。死想諸大分散即所以修界差別。觀境轉變,即所以修緣起性空也。
(三)攝法蘊足論 修戒忏悔,攝學處品。修依止法,攝預流支品。修皈依及戒,攝四證淨品。修四谛四禅為證四聖果之因。依此修行,即入四通行數,隨得喜足。勤修此定即四聖種,修戒忏悔即四正勝,修定即攝四神足。觀不淨、苦、無常、無我,即四念住。觀四谛理即攝四谛品。依此修定,即是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覺支等品,依此對治煩惱,即攝雜事品。能修之作用關於根品,能修之所依體屬處、蘊、多界品。觀生死苦,依此修行而得解脫,屬緣起品。
略舉數例,可見此法具攝大小顯密說修一切法門也。
海公上師 於民國十七年初傳此法,至今將二十年。歷次所傳,除加詳加細外,無絲毫之增減出入,可見法印決定,無改無疑。初傳唯有口授,嗣由景诰初居士集為頌文,經
上師鑒定。歷次傳法,以此為定本;惟頌文簡括,次第轉移,非經親傳,不能趣入。間有同學,年高事冗,無暇多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