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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志丹居士:“捨”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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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的最高境界是什麼?

——節選自 盧志丹《佛說捨得》

唐朝時,韶州刺史韋璩有一次設齋宴,請禅宗六祖惠能吃齋飯。吃完齋飯後,韋刺史祈請六祖惠能講法。
  韋刺史請問六祖說:“和尚您說的法是不是達摩祖師的宗旨呢?”
  六祖惠能點點頭。
  韋刺史又請問:“弟子聽說達摩祖師當初開化梁武帝時,梁武帝問:‘朕一生造了無數的寺廟,度了無數的僧人,又布施了無數的齋飯。這些功德大不大?’達摩回答:‘實在沒有什麼功德可言。’我對達摩祖師的這段話不明白,請和尚為我再作解釋。”
  六祖惠能說:“達摩祖師說的對,真的是沒有功德。你可不要懷疑先聖之言。那個梁武帝是以做功德的私心在做這些事情,他造寺度僧、布施設齋,都是為了求福報。他修的福報還不知在什麼時候報,哪裡是什麼功德呢?功德在法身中,不在福報中。”
  六祖惠能進一步闡釋說:“見到自己的本性是‘功’;視一切眾生平等是‘德’。要做到念念無有偏差,常現自己的本性,做真實的妙用,這才稱為‘功德’。”
  六祖惠能又說:“梁武帝沒有認識自己的真心,以妄心求功德,是他自身根器不利,這並不是我祖師之過。”
  梁武帝雖然捨了很多,但是他著相太深,他心中老念念不忘“我”施捨了、“我”造廟了、“我”齋僧了……並且計較於功德的多少,這多少有點“做生意”的市儈心理,所以他能得到福報,功德實在很少。梁武帝行的是“有相捨”,得到的福德自然是有限的。
  同樣是捨,同樣是布施,同樣是給予,用心不同,出發點不同,功德和效果就相差很大。捨時“三輪體空”,心不著相,無相而捨,才是最徹底的捨,功德才能最大化。
  無相而捨,就是布施時沒有能布施的我、受布施的人、所布施的物,當然布施後更不存求報的念頭,這種“三輪體空”、無相而施的功德,才是最大的。
  為了求名,為了求利,為了怕墮入惡道,甚至為了求得自身的健康福祉而布施,就叫有相布施;有相而捨,功德也很有限。
  《金剛經》雲:“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講話、做事、吃飯、穿衣,只要心存慈悲,處處可以幫助別人,造福大眾。但是不可斤斤計較於人我,不可掛礙施捨多與少於心上。
  無相而捨的關鍵是布施時不要有一種渴求回報的心,無條件地捨,一旦你布施時有了附加的條件,你的布施的動機就不是那麼純潔了。而這一點恰恰是很多富貴之人在供養三寶時所難以捨棄的,他們認為,我供養給你寺院這麼多的財富,寺院的方丈應該將他視為座上賓,不僅要熱情招待,而且還應當為他主持祈福法會。正是這種貢高我慢的心,影響了他們的信仰。
  佛的弟子,天眼第一的阿那律,在無量劫以前是個初發菩提心的人,雖然未做佛教徒,但已明白了布施的道理。當時他只是個種田的農夫,生活貧窮,困苦得很。靠近他家的山上,住了個老比丘,已證得辟支佛果。這位老比丘每隔七天才下山去化齋飯一次,每次只化七家為限,絕對不多化,若七家都統統布施了,才夠吃七天。如果有一家沒有給的話,這一天就不吃東西。就算化不到任何東西,回去後還是再等過七天才下山化緣。
  有一次,農夫從家中帶了中飯,准備自己在田裡勞動之後吃。當他見到這個窮和尚下山沒有化到任何東西,就生出一種憐憫之心。他想:“我今天不吃飯了,就把這飯送給那窮和尚吃吧!”
  但他並不知道這位老比丘是證辟支佛果的聖人,老比丘有他心通,一觀察因緣:哦!他為甚麼給我這樣不好吃的飯呢?這飯叫稗子飯,是一種最不值錢的米,最窮的人才吃那種飯。比丘通過觀察才知道:原來他沒有錢,天天要吃這種飯,今天知道我沒有化到飯吃,就布施給我,這功德真不可思議!對他就特別歡喜,贊歎地說:“如是!如是!汝供養心最真也!”於是又回到山上去。
  隨後這種田人就看到一只兔子向他跑來,忽然間就跳到他的肩上,隨即就黏到他身上,怎樣都不下來。這一下把他嚇慌了,立刻跑回家想法要把兔子拿下來。他把兔子拿下了一看,原來是只金兔子!他就割下兔子的一條腿拿去換錢。回來一看,這金兔腿又長出來了,他也因此變成了一個大富之人。就因為他真心供養辟支佛,所以得到這種果報。
  阿那律尊者,因供養一位辟支佛,就生生世世非常富有,不是做國王的太子,就是做全世界富主的兒子。他就是因為在布施時,沒有在意對方是否證得辟支佛果的聖人,也沒有存任何有所求的心,才得以永脫貧窮之身。
  《菜根譚》雲:“施人無責其報,責其報並所施之心具非矣。”意思是說,幫助別人不要指望回報,假如抱這種心理,那麼這種熱心的助人行為就不是那麼高尚了。
  然而世間人在布施時,總存在一些不正當的因素:有人布施是為博得良好名聲,讓別人覺得他是慈善家;有人布施因為有愧於人,布施了始得心安;有人布施是帶著強烈的功利色彩,布施是為希望得到更多的回報;有人布施是帶著輕視的態度,以顯示他的富有;有人布施是為逃避不好的運氣,所謂破財以保平安;有人布施是為引起別人對他的好感、擁護,以成就自己野心;有人布施是基於好勝心,說明自己的富有超過別人。這些布施在佛教看來,都是不如法,它雖然能夠給你帶來一定的利益,但也夾雜著缺陷。
  布施的成立,必須具備三方:一、布施的一方,即“能施”;二、受施的一方,即“所施”;三、所施的物,包括財、法和無畏。佛經上稱這三方為“三輪”。
  “輪”是比喻。第一,“輪”能運行,佛說布施,是教我們去自度度人,所心“輪”有“度”的意義。第二,修行人經常、隨時行布施,就能將煩惱(結使賊)碾得粉碎,所以“輪”又有“碾”的意義。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中說:“菩薩摩诃薩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以無所捨法,應具足檀波羅蜜,施者、受者,及財物不可得。”如法的布施是從慈悲心出發,以智慧觀照世間的需要而修布施,布施的時候,要不住施相,不能認為我是能施者,對方是受惠者,及施給他多少財物。就是你對自己的布施行為,要象沒有那麼回事一樣。
  如法的施捨當下應做到“三輪體空”,你做了好事,行了布施,不要老在憶念我是施者、你是受者、所施的什麼什麼、還有什麼什麼果報,等等。不執著這些,就是隨順“三輪體空”;真正安住在“無相布施”的境界上,就是達到了“三輪體空”。
  最徹底的捨,就是在布施時,常常觀照施者、受施者和施物都是因緣所生,所以能施、所施和施物三方都是空的。布施雖是緣生性空,但我們可以通過精進的修習布施行,就能破除第六(分別計度心)和第七(我執、法執)二識,將“煩惱”碾得粉碎,則“我見”便自然消失而證得我、法二空的自性了。
  佛陀在《金剛經》教我們要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就是說,要無相而捨,教我們要懂得觀照“三輪體空”。財施是色、聲、香、味、觸五塵,法施是法塵,這“六塵”都是緣生之法。如果我們能觀照“三輪體空”,沒有“能施”,沒有“所施”,也沒有“施物”,捨的時候,就能心無所住了。《金剛經》又說:“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我們既應在佛陀的教導下去勤行無相而捨;又要在捨的實踐中去觀照體認“三輪體空”。如此,則自度度人而心無掛礙,心無掛礙則會功德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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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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