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居士文章

 

其它:紫柏大師與雲居寺(戴繼誠)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紫柏大師與雲居寺

編輯:戴繼誠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興復寺院是紫柏大師再振晚明佛教的重要內容。在興復石經山琬公塔院過程中,他發現了掩藏千載的三枚佛捨利,這不僅令他與法友憨山振奮與喜悅,也大大增強了二人弘法護教的信心與勇氣。
  關鍵詞:紫柏憨山石經雲居寺佛捨利
  作者簡介:戴繼誠,哲學博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系教師。

  晚明佛教復興中,紫柏大師“見象季法道陵遲,惟以弘法利生為家務”。〔1〕其中,寺院興復是其弘法利生的重要內容。他一生雖未擔任過寺院的住持,卻是當時興復寺院最多的高僧之一。憨山大師說他“秉金剛心,獨以荷負大法為懷,每見古剎荒廢,必志恢復。始從楞嚴,終至歸宗、雲居等,重興梵剎一十五所”。〔2〕興復寺院是佛教振興的前提,是佛法住世的基礎與保證。在紫柏興復的眾多寺院中,雲居寺琬公塔院的贖回與佛捨利的發現是最令人矚目的成就。

  一
  雲居寺亦名石經寺、石峪寺,位於北京市房山區石經山(又稱白帶山、雲居山、涿鹿山、小西天)下南尚樂鄉水頭村。東接上方山(有方山兜率寺),西俯拒馬河,是馳名京城的古剎之一。

  雲居寺最早由隋幽州高僧靜琬(?-639)發起興建,明代因在石經山東麓建東峪寺,而雲居寺居山之西,故亦稱“西峪寺”。《帝京景物略》卷八雲:“山下左右,東峪寺、西峪寺,西峪寺後香樹林,香樹生處也。……林後,琬公塔也。”琬公墓塔是遼大安九年(1093),通理法師為移葬靜琬遺骨所建,塔高約6米,規模不大,塔基呈方形,上設須彌座,頭層細長,呈八角形,以上為三層密檐,塔剎較高。塔身東面正中有“開山琬公之塔”的銘刻。靜琬墓塔北面,人稱“琬公塔院”,中間一塔高聳,四周各角石塔相立,是雲居寺著名景點。

  靜琬又作“淨琬”、“智苑”、“知苑”,為天台三祖(一說二祖)慧思的(515-577)弟子。後者對北魏太武帝與北周武帝的“滅佛運動”心有余悸,具有強烈的末法意識。慧思“慮東土藏教有毀滅時,發願刻石藏,秘封巖壑中”,以備法滅後學人遵循進道之資。慧思示寂後,靜琬謹承師願,矢志不渝,畢生致力於镌刻石經。

  從隋大業中到唐初,靜琬以石勒經,藏諸山上石窟內。室滿即用石塞戶,以鐵锢之,30余年刻經不辍。唐貞觀十三年(639),靜琬入寂,其弟子玄導、僧儀、惠暹、玄法四代薪火相續,堅持不懈。其後,刻經運動代代相傳,自隋至清初,延續千余年不辍。在所刻經版中,唐、遼、金數量多,質量高。這些經版分兩部分儲藏,一部分藏於石經山半山腰的九個藏經洞中,有石經版4196塊;另一部分為後期雕刻,埋於雲居寺南側地穴中,有10083塊經版。

  靜琬最初所刻石經146塊,鑲嵌於山上第五洞的四壁上,此洞名“雷音洞”,是山上九洞中最大的一個,也是唯一一座開放式藏經洞,另外八洞完全封閉。
  此外,隋仁壽(601-604)年間,靜琬曾從隋文帝處得到佛捨利三枚,於大業年間安置於雷音洞內。但時過境遷,歲月悠悠,此一稀世珍寶漸為後人忘卻。

  萬歷十四年(1586),在紫柏與憨山崂山之盟後,返回京師,欲復已為豪右所占據的雲居寺琬公塔院,惜因緣不濟,未遂初衷。不過,關於這一重要事件的記載,《卍續藏經》版本的《憨山大師夢游全集》(以下簡稱《夢游集》),與《全集》中《達觀大師塔銘》(均由憨山撰述)的說法稍有不同。前者雲:
  師返都門,訪石經山,禮隋琬公塔。念琬公慮三災劫壞,正法澌滅,創刻石藏經,藏於巖洞,感其護法深心,淚下如雨。琬公塔院地已歸豪右,矢復之而未果。乃決策西游峨嵋。〔3〕

  而後者卻說:“師返都門,復潭柘古剎,乃決策西游峨嵋。”〔4〕此處只言潭柘寺,不說雲居寺。查金陵刻經處版本《紫柏老人集》中《塔銘》,與《夢游集》中《塔銘》所述完全相同。此外,憨山尚有《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其中雲:
  初,達觀可大師,於萬歷丙戌秋,訪清於那羅延窟。北游雲居,至琬公塔,一見則淚墮如雨,若亡子見父母廬墓也,抱幢痛哭,徘徊久之而去,南游峨嵋。〔5〕
  萬歷丙戌正是萬歷十四年(1586),因此,可以判定《卍續藏經》版本《全集》中《塔銘》編輯有誤。紫柏從崂山回京師後,是計劃復興雲居寺,而非“復潭柘古剎”。

  二
  萬歷十四年,紫柏因未能贖回琬公塔院而耿耿於懷,惆然久之。六年後,即萬歷二十年(1592),紫柏再次來到京師,此次因為得到神宗之母慈聖皇太後的支持,又有侍臣陳儒、太僕徐琰等資助,終於如其所願,功德圓滿。憨山《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雲:
  越六年,壬辰六月,(紫柏)走都下,屬太僕徐君琰,造琅函,將送置蘆芽萬佛塔。因暫憩潭柘,聖母慈聖皇太後聞之,遣侍臣陳儒赍齋具往供。儒隨師再過雲居,禮石經於雷音窟。時忽光燭巖壑,及揭殿中拜石,石有函,函中得銀匣,銀匣盛金匣,貯金瓶,藏捨利三顆,燦若金剛,恍如故物,一眾稱異,悲喜交集。已而再禮琬公。是時塔院業已為寺僧賣之豪家,公骨將與狐兔同巢矣。師怆然而悲,即以聖慈所供齋襯金贖之,不足,中貴人楊庭,屬弟子徐法燈者,助完之。

  師(紫柏)因避暑上方山,清(憨山本人)亦來自東海,谒師於兜率院,談及此,拊掌痛慨。食頃,師上足密藏開公,持贖院券,同琰至。師躍然而喜,即拉清同過雲居禮贊焉。……與琰君共捐金購地若干畝,為奉香火資。〔6〕
  從文中可知,萬歷六年六月,紫柏與侍臣陳儒瞻禮雲居寺雷音窟石經時,意外發現三枚捨利。之後,紫柏等人又籌措經費贖回由“豪家”購得的琬公塔院。但此處並未言及三枚捨利是否是佛捨利。不過,這個謎底終於在紫柏《房山縣天開骨香庵記》一文中揭開:

  萬歷壬申,5月19日,涿鹿山雲居東觀音寺住持明亮等,以修補石經山雷音窟中三世佛座下地面石,石下有一石函,函面镌曰:“大隋大業十二年歲次丙子,四月丁巳朔,八日甲子,於此函內,安置佛捨利三粒,願住持永劫。”明亮等見之,且驚且喜,遂揭視之,內有小銅函,銅函內,有小金函,金函內,有小金瓶,如胡豆許,內秘捨利,果三粒,小大有差,一大逾粟,一如粟,一細逾粟,而銅函外,皆靈骨附焉。嗚呼!自隋迄明,迨逾千載,而捨利靈骨,俱時復現,豈偶然哉!……予聞石經山,自北齊慧思尊者镌大藏於石,以壽佛慧命。隋靜琬繼之,至元慧月〔7〕終焉。琬公圓寂,靈骨一分塔於靈居寺背,一分藏雷音窟中。今者捨利靈骨,是必琬公門弟子之所藏也。〔8〕

  這裡的“萬歷壬申”是“壬辰”的誤記或誤刻,因為萬歷“壬申”年是1572年,而非1592年。文中明確指出三粒捨利是“佛捨利”。而在貯藏捨利的銅函外,尚附有靜琬的靈骨。不過,紫柏所述的發現日期與憨山前文所說稍異。
  佛骨捨利的出現是轟動一時的大事,紫柏對此非常重視,邀請憨山撰文以記之。《涿州西石經山雷音窟捨利記》就是記錄佛捨利發現與重新安置情況的珍貴文獻。其中雲:

  有明萬歷二十年,壬辰歲,四月庚寅朔,十有五日,甲辰,達觀可禅師,自五台來,送龍子歸潭柘。聖母慈聖皇太後聞之,遣近臣陳儒、趙赟等送齋供資。五月庚申朔,十二日辛未,師攜侍者道開、如奇、太僕徐琰等,至石經山雷音窟,窟乃隋大業中,靜琬尊者刻石藏經所。師見窟中像設擁蔽,石經薄蝕,因命東雲居寺住持明亮芟刈之。是日光燭巖壑,風雷動地,翌日啟洞中拜石,石下有穴,穴藏石函,縱橫一尺。面刻“大隋大業十二年,歲次丙子,四月丁巳朔,八日甲子,於此函內,安置佛捨利三粒,願住持永劫”計三十六字,內貯靈骨四五升,狀如石髓,異香馥郁,中有銀函方寸許,中盛小金函半寸許,中貯小金瓶,如胡豆粒,中安佛捨利三顆,如粟米,紫紅色,如金剛,開侍者請至師所。師歡喜禮贊,既而走書付趙赟,屬徐法燈者,請奏聖母皇太後。太後欣然喜,齋宿三日,六月己丑朔,迎入慈寧宮,供養三日,仍於小金函外,加小玉函,玉函復加小金函,方一寸許,坐銀函內,以為莊嚴,出帑銀五十兩,乃造大石函,總包藏之。於萬歷二十年,壬辰八月戊子朔,二十日丁未,復安置石穴。願住持永劫,生生世世,緣會再睹。〔9〕

  除日期與紫柏上文所述稍異外,其余細節完全一致。
  根據《塔銘》記載,興復琬公塔院與發現佛捨利後,慈聖皇太後曾賜紫柏紫伽黎一件,以示表彰。《塔銘》雲:“命近侍陳儒致齋供,特賜紫伽黎。師讓之,謝曰:‘自慚貧骨難披紫,施與高人福更增。’”〔10〕此中所說“高僧”指紫柏法友憨山,二人在晚明佛教復興中同舟共濟,相濡以沫,結下了深厚的友誼。這兩句出自紫柏《辭賜紫讓憨公》一詩,該詩完整表述為:“三十年來江海游,尋常片衲度春秋。自慚貧骨難披紫,轉施高人福更優。”〔11〕

  1981年11月,在修繕雲居寺雷音窟地面時,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專家們發現原佛座後地下五厘米有一豎穴,內藏石函、銀函、玉函,均以函套函的方式密封。經啟封,外層為漢白玉石函,函蓋和函內分別刻有銘文,記述明萬歷二十年發現隋代所藏佛捨利情況;第二層為青石函,較上函略小,蓋上刻有“大隋大業十二年,歲次丙子,四月丁卯朔,八日甲子,於此函內安置佛捨利三粒,願住持永劫”36字銘文;第三層為漢白玉函,有楔狀抽斗蓋,上有“佛捨利”及上下款26字;第四層為鍍金銀函,四周有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種刻線圖案,蓋上有花卉圖案,內有木質彩繪香珠一顆、珍珠11顆;第五層白玉函十分精巧,長寬各12厘米,高17厘米,裡面放有兩粒赤色小米粒大小的佛骨,旁邊伴有兩顆珍珠。
  經專家考證,確認此即是靜琬安置於雷音洞的捨利。根據憨山《涿州西石經山雷音窟捨利記》所載,應該有三枚,但此次僅發現兩枚,專家推斷,其中一枚可能在宮內供養時遺失或被私自留下。

  三
  晚明佛教復興中,紫柏不僅汲汲於寺院的興復,而且力倡大藏經的刻印,以資流通。他率先發起《嘉興藏》的刻印,以方冊藏本取代梵筴本,以減少成本,利於普及。憨山《塔銘》中評述說:“(紫柏)念大藏卷帙重多,致遐方僻陬,有終不聞法名字者,欲刻方冊,易為流通,普使見聞,作金剛種子;即有謗者,罪當自代。”〔12〕紫柏此舉與靜琬之願異曲同工,不謀而合,都是在時事維艱的情況下,為延續佛法慧命而做出的巨大努力。因緣際會,靜琬刻經偉業在近千年後恰為有著同樣志願的紫柏所承擔,且不僅前者塔院為後者復興,其所珍藏的捨利亦為後者發現。這或許是一種偶然,但究之於紫柏弘揚佛法,護持正法,捨身弘法的一生,整個事件實屬必然。

  紫柏嘗雲:“勝事之中最勝者,續佛慧命第一義。慧命得續欲命枯,娑婆鑄為極樂土。”〔13〕應該說,靜琬是紫柏“續佛慧命”旅途中的知音,而他歷經艱苦,刻石經以備法難之用的壯舉更是增添了紫柏弘法護教的信心與勇氣。在《過西雲居寺有感》一詩中紫柏說:“萬裡峨嵋去復來,古碑無字洗蒼苔。琬公慧命誰將續,淚灑青山染劫灰。”〔14〕在對滄海桑田、佛法不振發出無限感慨的同時,也表達了自己接續琬公遺志,承擔弘法使命的決心。

  雲居寺琬公塔院雖得以興復,但寺院凋敝,僧品流雜,要使之成為佛法傳承重鎮,必須培養僧才,嚴格僧紀,以不辱先人之志,庶幾再造昔日輝煌。紫柏一方面積極聯系居士護法為重建禅房、佛殿籌備資金,另一方面,鑒於晚明戒律不修、僧風窳敗下的積弊,又對雲居寺僧眾提出重戒嚴法的要求。他說:
  涿州石經山,為天下法海,自隋琬祖以來,龍像蹴踏,振揚宗教,代不乏人。逮我明,珠林鞠為草莽,金碧化為泥塗,究其病源,在吾曹性戒不明,事戒不持故耳!

  老漢實於此山有大宿因,感慨今昔,不能坐視,於是命諸檀越,贖琬公塔院已,贖自隋以來高僧骨塔二百余座已。復思業既失而歸復,復而無所守,不若不復,乃集東雲居、西雲居兩寺住持,並執事僧等……授以毗捨浮佛傳法頌,開性戒之本源也;次告以根本五戒者,培事戒之镃基也。爾等自今而後,各宜忏悔前愆,改往修來,於毗捨浮佛頌,始而能讀,讀而成誦,誦而無閒忙閒,則性戒有日明。於根本五戒,勉強受持,能千日不犯,則盡形壽可持矣!〔15〕
  這段短文表明,紫柏不僅贖回琬公塔院,還“贖自隋以來高僧骨塔二百余座”,可謂空前絕後,功不可沒。

  佛法乃心法,而心法之存續必然落實到僧眾身上,後者在末法時代擔負著斥邪固本、續佛慧命的職責。但能夠完成此一重任者又非戒行精嚴者不可,所以,紫柏認為,僧眾要以戒為本,以律正己。晚明叢林窳敗很大程度上是戒律不修的結果,紫柏在雲居寺重申戒律修持的重要,無疑是及時與必要的。

  雲居寺的復興激發了紫柏與憨山弘法護教的勇氣,正是在此基礎上,他們約定修撰明傳燈錄,復興曹溪祖庭。憨山《塔銘》雲:
  師過雲居,禮石經於雷音窟,啟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貯佛捨利三枚,光燭巖壑。因請佛捨利入內,供三日,出帑金重藏於石窟。以聖母齋襯余金贖琬公塔,遂拉予偕往瞻禮,屬予作記。回寓慈壽,同居西郊園中,對談四十晝夜,目不交睫,信為生平至快事……師與予計,修我朝《傳燈錄》。予以禅宗凋敝,與師約,往浚曹溪,以開法脈。〔16〕
  可以說,此時的紫柏與憨山正處在他們事業的頂峰時期,二人志存高遠,揮斥方遒,大有振興佛法,捨我其誰的豪邁氣概。

  〔1〕憨山德清:《達觀大師塔銘》(簡稱《塔銘》),《紫柏尊者全集》(簡稱《全集》)卷首,《續藏經》第一輯,第二編,第31套,第4冊,第314頁。(下引同一版本,不詳注)
  〔2〕同上,《塔銘》,《全集》卷首,第31套,第4冊,第316頁。
  〔3〕憨山德清:《塔銘》,《夢游集》卷二七,《續藏經》第一輯,第二編,第32套,第3冊,第296頁。(下引同一版本,不詳注)
  〔4〕同上,《塔銘》,《全集》卷首,第31套,第4冊,第315頁。
  〔5〕同上,《復涿州石經山琬公塔院記》,《夢游集》卷二二,第32套,第3冊,第261頁。
  〔6〕同上。
  〔7〕元至正年間,高麗僧人慧月見雷音洞石戶摧毀,經石殘缺,惋惜不已,遂募化淨財,以資修復。
  〔8〕紫柏真可:《房山縣天開骨香庵記》,《全集》卷十四,第31套,第5冊,第440~441頁。
  〔9〕憨山德清:《涿州西石經山雷音窟捨利記》,《夢游集》卷二一,第32套,第3冊,第262頁。
  〔10〕同上,《塔銘》,《全集》卷首,第31套,第4冊,第315頁。
  〔11〕紫柏真可:《辭賜紫以讓憨公》,《全集》卷二七,第32套,第1冊,第16頁。
  〔12〕憨山德清:《塔銘》,《全集》卷首,第31套,第4冊,第314頁。
  〔13〕紫柏真可:《修補大藏經板偈》,《全集》卷二十,第31套,第5冊,第496頁。
  〔14〕同上,《過西雲居寺有感》,《全集》卷二八,第31套,第1冊,第26頁。
  〔15〕紫柏真可:《示東西雲居寺僧眾》,《全集》卷四,第31套,第4冊,第354頁。
  〔16〕憨山德清:《塔銘》,《全集》卷首,第31套,第4冊,第315頁。

 

上一篇:陳永革博士:華嚴法界統觀論華嚴法界統觀論——以法藏為中心
下一篇:其它:閩南育僧才海外傳佛法——瑞今法師生平述評(陳全忠)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