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寶鬘》導讀 第一篇導讀 前言
龍青巴尊者(Long Chen Pa,Long-Chen Rab-jam Pa 1308-1363),為西藏寧瑪派重要祖師,得無垢友尊者(Vimalamitra)大圓滿心髓派(Nying lig)傳承,由是開展法脈,至今傳承未斷。藏人以尊者及薩迦班智達(Sa- kya Pandita)暨宗喀巴大士(je Tzong-ka Pa),為文殊師利菩薩三大化身,足見其在藏密地位之崇高,亦言其智慧之深廣也。
尊者出生家族為寧瑪派世家,蓮花生大士二十五大弟子中之勝聲尊者(Gyal-ba Chog Yang)即為尊者之族祖。勝聲尊者修馬頭金剛得大成就,為藏密早期著名祖師。
相傳龍青巴尊者出生時,其母夢獅子眉間放太陽光照耀三界,此即尊者以如日密法普照有情之徵兆。及九歲,尊者即能誦《般若二萬頌》及《般若八千頌》;十二歲在桑耶寺受戒,法名戒慧。十四歲學戒律;十六歲從薩迦派學《道果》。其後遍學外密三續(事密、行密、瑜伽密),於十九歲時又從迦當派學顯宗經論及《因明七論》,至三十二歲時始開始傳法,建立道場。其後更得寧瑪派大圓滿法傳承,遂成一代宗師。所著《七寶藏論》、《大圓滿三休息論》、《三自解脫論》、《三心要》,即為尊者之重要著作。
本論亦為尊者重要論著之一,據噶朱派岡波巴大師(Gang Po Pa 1079- 1161)之《四法》(Dag-po Cho-zhi)而作,既廣釋其義,且以大圓滿見加以抉擇,故全論意趣已不同岡波巴原論。稱為《寶鬘》,雖有诠釋原論之意,此蓋尊者自謙而已,實質可視為造論,殊非釋論也。
四法者,即歸心於法、修法為道、道上除妄、淨妄成覺。四者分攝見、修、行、果。
本論篇幅雖短,唯已由小乘、大乘,說至密乘;密乘中又由外密說至無上密;無上密中復由生起次第說至大圓滿,寧瑪派之九乘次第蓋已包攝無余。以大圓滿及大圓滿見作歸結,殆屬寧瑪派傳統。寧瑪派所傳即為印度不可思議法門,於顯宗推大圓滿見(即大中觀)為究竟,於密法推大圓滿道為究竟,此固與其後宗喀巴大士建立之體系絕不相同。宗喀巴於顯宗推中觀應成派為究竟,於密法則推圓滿次第為究竟,此間之差異,讀者應予注意。
近世編著西藏佛教史者,每多不讀藏密大師論著,本身亦未學密法,僅據若干資料,輾轉抄引,且由於格魯派(俗稱黃教)掌握西藏政教已四百年,宗喀巴大士及其弟子之論著亦經譯為漢文,故著史者即就近取捨資料,漫漶為文,於是竟謂寧瑪派不成體系,又謂其九乘次第即西藏原始宗教苯教之九次第,是真足以誤導後學。
按印度密乘祖師,其無上密一系,源頭實為維摩诘(Vimalakirti),即《維摩诘經》中向釋迦諸弟子及諸大菩薩說“不可思議法門”之大德。依寧瑪派說,其為無上密五大持明中之人間持明,余四者則為耶捨持護天、現毒龍王、焰口藥叉、黑齒羅剎母。此蓋屬印度密乘舊說。維摩诘與佛同時,故無上密可謂來源古遠。其後傳承來歷亦了了分明,一一可述,著史者竟因寧瑪派重要文獻不易得閱,且多以白衣傳法,於是便信口雌黃加以貶辭,是則龍青巴尊者本論,實足以糾正此等著述之種種誤導。
近年密法流行,有等學密者以為密法既稱無上,即不須學顯宗經論。甚且有以為今生能入無上密乘法壇,即多生以來已必具學習顯宗之因緣,是故今生亦不必更學顯宗經論。持此種見地者,讀本論時,應有所啟迪,知顯宗經論實為密法基礎,不然,則尊者更何須著此論述。
本論由十四世達賴喇嘛指定譯為英文,於印度出版。譯者為阿歷山大·貝爾辛(Alexandra Berzin)。譯者謹慎從事,向諸大德請益然後著筆。據其自記,第一、二章,得迦尊桑波寧波車(Khetsun Sangpo Rinpoche)提供意見。西元一九七七年,寧瑪派法王敦珠寧波車(H.H.Dudjom Rinpoche)在紐約口授第三章法義;同年在印度,貝魯親尊寧波車(Beru Khyentze Rinpoche)則口授第四章法義。後二者,皆當今精通大圓滿法要之表表者。正文中之“釋義”,即上述二寧波車分授譯者之教授。
本論系據英譯重翻。為便初學,仍依己見加以注釋,則以“注釋”二字別之。至本論法義,詳於“導讀”之中,於此不贅。
願以翻譯本論功德,回向六道有情,能得清涼法蔭,沽此五濁炎熱。
壬申元旦漢譯者無畏金剛談錫永記於夷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