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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慧法師: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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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瑜伽行派之止觀要義─“七覺分”的完滿開展(上)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文理學院院長)

【中文摘要】

本文依〈分別瑜伽品〉中的止觀要義而作诠釋分析。

“毗缽捨那”與“奢摩他”有共通性與差異性。共通性在於,兩者都能因專注於所緣境而得三昧,證身心輕安;差異性則在於對此所緣境的有分別作意與無分別作意。

禅者不但要修止,也要修觀。修止可以得定,也可以打下修觀的基礎。

慧證來自修觀,必須修觀方能得慧。但倘若沒有修止工夫,那麼觀力是十分微弱的,無法達到對法(實相)的“勝解”(印證)。反之,倘若行者不先行於十二分教聞思熏修,系念法義,而只是一味鎖定所緣境而修止,那麼即使止成就而映現定中影像,依然無法印證實相。

初期瑜伽行派的禅觀學理,還是十足的“定慧綜合修行觀”,從頭到尾緊扣佛陀的“十二分教”,作為修習止觀的基礎。若配合《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以觀,這可區分出四種所緣境事:以契經的蘊、處、緣起等相應教,作為“善巧所緣”的范疇;當然還可依於對治麤重煩惱的需要而修“淨行所緣”;修止不脫此諸范疇,是為“事邊際所緣境事”,修觀亦然;因圓而果滿,止觀成就的境地,就是“所作成辦所緣境事”。這正是不共世間的出世道“淨惑所緣境事”。這完全符應《雜阿含經》中定慧綜合的禅觀教學,也是“七覺分”的完滿開展。

【關鍵字】瑜伽行派、奢摩他、毗缽捨那、三摩地、十二分教、七覺分

一、前言

在佛法的修學中,《解深密經》(Saṃdhinirmocana-sūtra)不但是瑜伽行派的要典,從唯識論典的頻繁引述與唯識學家的多種注疏中,亦得窺見《解深密經》在瑜伽行派的重要地位。本經把性相之理、因果之事,作系統性的分析與論述,對事理與性相有十分綿密的分析論述,頗具阿毗達摩之風格。

〈分別瑜伽品〉談述“止觀”定義與范疇,以及“止觀”的修學觀念、要領與技巧。在初期瑜伽行派的修行觀中,《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甚為重要,它說明由凡夫而至佛位的勝行,這是依大乘瑜伽師的禅觀慧悟,而流傳出來的教法。從本品而作研究,可以瞭解初期瑜伽行派的修行內容與特色。

由於本品內容相當豐富,限於字數,本文僅就本品前半部有關“四種所緣境事”、“奢摩他”與“毗缽捨那”的經文段落,討論瑜伽行派“止”與“觀”的教學內容與教學特色。

二、大乘止觀不共聲聞的要訣

在〈分別瑜伽品〉中,慈氏(彌勒)菩薩向佛陀請教修習止觀的內容,佛陀於是開示了完整的禅觀定義、范疇、類別、內涵與技巧。彌勒首先請教佛陀:

菩薩何依、何住?於大乘中,修奢摩他毗缽捨那?(T16, 697c)

亦即:在大乘中要修“奢摩他”與“毗缽捨那”,究竟依於何所?安住何所?“奢摩他”(梵:śamatha,巴:samatha),意譯為“止”;“毗缽捨那”(梵:vipaśyanā,巴:vipassanā),意譯為“觀”。止與觀有所不同:“奢摩他”是依念、定心所,系緣一境(將心歸趣專注於一境)且止息一切緣念思慮的狀態。“毗缽捨那”則是以“奢摩他”寂靜專注的心為基礎,而對所系緣境生起以慧心所為主的“簡擇”作用。以五蘊、六處、六界等內外諸法為所緣境,經由揀擇而體悟其無常、苦、空、無我的實相。止與觀有所不同,前者是讓心專注於所緣境而達心一境性,後者則是以此專注一境的強大心力,進而觀照所緣境相。

“奢摩他”能夠遮伏煩惱,但是只有“毗缽捨那”才能根斷煩惱;“奢摩他”成就者,能夠自然捨除欲樂,產生離欲功德;而“毗缽捨那”則是能夠究竟離苦,並得離系(煩惱系縛)之樂。就佛弟子而言,禅修不只是學習禅定,而是在修學止與觀,定學與慧學;這必須以親近善士、多聞熏習、如理作意為基礎,進而法隨法行。修習止與觀,是在“法隨法行”的階段。

“奢摩他”修學成就,可得“三摩地”(samādhi,又譯“三昧”)。三摩地既通定位也通散位,既通雜染也通清淨。原來三昧未必來自禅定,如果修學“毗缽捨那”,乃至從事書數射藝等工巧事業,對所緣境非常專注,也往往能獲致相似定境的身心輕安,觀慧成就,或是於該工巧事業的純熟創新,達致出神入化之境。

中國文學深受佛家影響,因此出現如下成語──“個中三昧”;稱人“深得個中三昧”,即指在該領域中業已掌握精義與要訣。這都指涉非屬定境的心專注力,對某種工巧的運用,業已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此專注狀態,一般在佛經中都是依淨法而說,但不排除有依染法專注其間而得三昧者。

修奢摩他、毗缽捨那,這原是聲聞共學的功課,在此慈氏卻問道:作為行菩薩道的菩薩,究應何所依止,何所安住,方能於大乘中修習奢摩他與毗缽捨那。顯然這重在大乘有別於聲聞的止觀不共義。

對此詢問,佛陀答道:

菩薩法假安立及不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願為依、為住,於大乘中修“奢摩他”、“毗缽捨那”。[1](T16, 697c)

菩薩修學止觀所依止與安住的對象,第一是“法假安立”,第二是菩提心。這兩者“於大乘中”,都有不共聲聞的特色。菩薩以“法假安立”為依,是指依佛所說的種種教法而作聞思修學。原來,菩薩觀五蘊、六處、六界等緣所生法,以及四谛、緣起等世出世間因果法則,不能止於觀見自蘊之無常、苦而已,倘若作此觀照,發的會是厭離心。必須緣眾生之無常、苦而發成佛度眾的菩提心,方能依其悲心願力而排除萬難,行菩薩道。此外,菩薩依“無我”觀慧,觀見緣所生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因此於空性的智見中不畏生死,不趨涅槃。以上是菩薩修學止觀的第一特質:諸凡五蘊、六處、六界、四谛、緣起等教法,皆屬假名安立而緣生無性的文字般若。以此“法假安立”為依、為住,即是於此大乘教法聞熏、思維,然後啟修止觀,方為菩薩不共聲聞之止觀修學。

菩薩止觀修學的第二特質是“不捨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願”。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無上正等正覺。不捨無上正等正覺之願,亦即以成佛為目標,锲而不捨的堅固願力。菩薩以此菩提心為依、為住而修止觀。原來菩提心十分重要,如果止觀修學的目標不在於成就佛道,那麼依於法假安立的蘊、處、界、緣起、四谛等教法,即可順其脈絡而證入無余涅槃;這是因為觀蘊等諸法的“苦、集、滅、味、患、離”,自將“生厭、離欲、滅、捨”,順向涅槃。所以必須要讓成佛的目標明確,以菩提心作為依止的對象與安住的目標,這才能於法假安立的大乘教法,聞思修學,而於無上菩提所作成辦。

總之,本品開宗明義講述的,就是大乘止觀法門不共聲聞的修學要領:以“法假安立”的大乘教學與“不捨菩提心”的成佛目標為所依、所住,這是大乘止觀不共聲聞的要訣。

三、四種所緣境事

彌勒菩薩進一步請教佛陀:

如世尊說四種所緣境事:一者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二者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三者事邊際所緣境事,四者所作成辦所緣境事。於此四中,幾是奢摩他所緣境事?幾是毗缽捨那所緣境事?幾是俱所緣境事?(T16, 697c)

佛陀曾說的四種所緣境事,哪些是“奢摩他”所緣?哪些是“毗缽捨那”所緣?哪些是“奢摩他”與“毗缽捨那”共俱的所緣境事?在此得先瞭解“四種所緣境事”的定義與范疇。

四種所緣境事,語出《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聲聞地”。四種分別是: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與淨惑所緣。傳說這是佛為颉隸伐多(Revata)所說,這應是大乘瑜伽師對於聲聞禅法,依《阿含經》所述禅觀所緣,所作的總整理。

颉隸伐多,《中阿含經》稱其為佛弟子中坐禅第一,這是佛滅百年後,第二次七百結集時的西方領袖,對於西北印罽賓有部的禅法,有相當的影響。[2]這以罽賓為主的北傳聲聞禅法,被保留在中國早期的禅經中,並對中國禅學產生影響。《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止觀部份的說明,是以颉隸伐多所傳聲聞禅法為本,整理成為大乘瑜伽行法。

“聲聞地”將其中第一種“遍滿所緣境事”分成四類,這四類才是《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在此所提到的“四種所緣境事”:第一、有分別影像所緣,第二、無分別影像所緣,第三、事邊際性事邊際性所緣,第四、所作成辦所緣。為何名為“遍滿”?原來,遍滿所緣境事,依其“遍滿”的特質而立:

如是四種所緣境事,遍行一切,隨入一切所緣境中。去來今世正等覺者共所宣說,是故說名遍滿所緣。又此所緣遍毗缽捨那品,遍奢摩他品,遍一切事,遍真實事,遍因果相屬事,故名遍滿。[3]

就教者而言,這四類所緣境事,是三世諸佛共同的教法,依此而有普遍性。就內容而言,它們又有遍行且隨入一切所緣境的普遍性:

一、二、遍毗缽捨那品,遍奢摩他品:對一切所緣境,就著心識的運作而言,可區分出“有分別”之毗缽捨那與“無分別”之奢摩他兩種性質,故名“有分別影像所緣”與“無分別影像所緣”。

三、遍一切事,遍真實事:對於一切所緣境,就著所緣的范疇而言,不外乎遍一切事的“盡所有性”與遍真實事的“如所有性”,故名“事邊際”。

四、遍因果相屬事:毗缽捨那與奢摩他是修因,就著修學的效益而言,當然要達成世、出世清淨的修果,故名“所作成辦”。

總之,這是佛門禅觀的上述四類普遍性原則,依其普遍性之特質,而將這四類總名“遍滿所緣”。並非在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之內容之外,另有第四種所緣內容。因此雖然分為四種所緣境事,但實質上遍滿所緣境事,反倒是其他三種所緣境事的總綱。

淨行所緣之“淨行”二字,顧名思義,就是清淨其行,也就是針對貪、瞋、散亂與慢等增勝煩惱而加以特殊對治的方法。例如:欲心熾盛,要多修不淨所緣(不淨觀),觀內身不淨、外身不淨、內外不淨等。瞋心熾盛,對眾生冷漠無情,要多修慈愍所緣(慈心觀),學習著讓心量擴大,分享快樂給所有眾生。癡心太重而不明事理,應多修緣性緣起所緣(因緣觀),學習善觀因緣。散亂心重,要多修安那般那(念息法),使心專注於出入息的單純境相。慢心熾盛,應多修界分別觀,觀身內的地、水、火、風四大相,覺知色身不過就是四大聚合,生滅迅速,空界、識界亦然。此中不見有一法可以獨立、恆存,值得好樂、執持,如此降伏慢心。

其次,善巧所緣的所緣境,不外乎五蘊、六處、六界、緣起、處非處等;其中觀五蘊與六界重在觀色等法之一一自相,以體悟其“無常、苦、空、無我”之共相;觀六處則重在體悟根、境、識三和合,不實而生,生已即滅的共相──空相。處非處善巧是指對因果律的印證,確實觀見行善與造惡將到達是處(善趣)或非處(惡趣)。善巧所緣,是要於蘊等諸法中,善巧體證諸法的自相、共相、因相、果相,並於差別相底裡印證共通的法則,在這自相、共相、因相、果相、現象與法則的體悟中,獲得聖證解脫。

淨惑所緣之“惑”,分成所伏與所斷之惑,即暫時壓伏的煩惱,與從根源上斷除的煩惱。依此分為世間道與出世道兩種淨惑所緣境事。四禅、八定等共世間定,是為“世間道淨惑所緣境事”。上達每一定地,都必須要壓伏下地的麤性而欣慕上地的靜性。未入初禅,要有壓伏欲界麤相並獲證初禅靜相的強烈意願,是為“厭下欣上”;進入初禅已經壓伏欲界麤相之惑,但與二禅靜相相較,初禅依然有著定力未深的“麤相”,因此必須要厭離此一“下地”而欣慕二禅“上地”,如此“厭下欣上”,才能繼續往二禅修學。二禅生三禅,三禅生四禅,乃至生四空定都是如此,一定要有“厭下欣上”的驅策力,讓下地之惑加以淨除而進入到上地,所以叫做淨惑所緣境事,這所淨除的惑由於未能根除,所以屬於世間道的淨惑所緣境事。至於出世道的淨惑所緣境事,就是以四谛、緣起為所觀境以根斷諸惑的修持。

前三種所緣境事,嚴格而言都是為了同一目的,就是為了淨惑。以聲聞地而言,是要斷除煩惱,而不只是伏除煩惱,是出世道而不是世間道。如何達到這個境界?這要有觀照蘊、界、處、緣起、是處或非處等的善巧方便。一般初修者或許會有欲、瞋、癡、慢、散亂嚴重等問題,所以要先針對強盛的煩惱來作矯治,以淨其行。所以這三種所緣境事的目標一致,都以“淨惑”為目的。

回顧第一種遍滿所緣境事的四類: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事邊際性所緣境事(或事邊際所緣境事),所作成辦所緣境事。

所謂有分別影像,就是對於所緣境有所分別的“毗缽捨那”,這屬於慧觀而非定境。這必須善思維佛所說法,將所緣境作正法的觀照、揀擇、尋思、伺察的內容。這“正法”,包括了以上所說的不淨觀、慈愍觀、緣性緣起觀、界分別觀、安般念、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在淨惑所緣中,以下地粗性、上地靜性、苦集滅道等作為所緣境而起勝解,專注地印證、尋思、伺察、簡擇,就叫做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

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即是對於所緣境,不作印證、揀擇、尋思、伺察等之作意分別,只是專注於獨一所緣境而達心一境性,令“奢摩他”成就。禅觀心中不會沒有影像,但修奢摩他時,對此影像是不作分別的;一旦作意分別,就不是在修止,而是進入慧觀。無論是止是觀,都不能沒有專注力;但前者入於安止定,於所緣境不作分別;後者則是可在欲界未到地定與中間禅,以定的余勢來對所緣境作強而有力的觀照。

事邊際所緣境事,依《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述,即諸法之“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盡”就是窮盡,窮盡了所有的所知事——蘊、處、界等。如色蘊之外更沒有其他的色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這就對“有情事”業已窮盡所知。如果確知受用境界只是根境識三和合的因緣生法,這就對有情受用境界的“受用事”業已窮盡所知;將感官、境界與心識分成十二處或十八界,這也窮盡所有能知、所知、能緣、所緣的四個邊際的“一切事”,所以名為“事邊際性”,這是“盡所有性”。

“如所有性”者,“如”就是真如,或稱法性、空性、無自性,一切法皆緣生性空,是為諸法“真實事”之“如所有性”。

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都名為事邊際性。一切所知事,以蘊、處、界、緣起等法則歸納,已經窮盡邊際,沒有尚未被歸納到的成分,是為“盡所有性”。若於諸法建立最高的共相,那就是空性。沒有一法不是無自性空以為其性,因此“如所有性”同樣是事邊際性。事邊際性的所緣境事,無非是以這一切事或真實事為所緣境,兩者都屬事邊際性,因為這兩種所緣境事,都已窮盡事與理的邊際。

所作成辦所緣境事,是指對止與觀的修習圓滿,於有分別或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所有作意都能夠圓滿成就,於是獲得轉依——轉雜染依身而為清淨依身,轉執迷而為啟悟的心理狀態,此時一切麤重都將消滅。這又可分為兩種,一是世間道的所作成辦,如證入初、二、三、四禅乃至四空,在定中所獲致的種種禅支,可說即是世間道中淨惑功能的所作成辦。這是配合著前述世間道“淨惑所緣境事”。另一種所作成辦,是一切麤重息滅而獲得轉依,包括聲聞行者證得初、二、三、四果,包括菩薩證入初地,乃至於地地增進,最後證得究竟菩提,都可說是所作成辦。

[未完待續]


原文刊於《東宗的呼喚:2010賴鵬舉居士逝世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市:台北藝術大學,2011年1月
縮簡版刊於《西南民族學報》(CSSCI)第三十二卷第二期,四川:西南民族大學,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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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解深密經》卷三,唐•玄奘譯(T16, 697c)。
[2] 印順導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634~637。
[3] 《瑜伽師地論》卷二六,T30,4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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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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