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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凱法師:五性各別與理佛性、行佛性——瑜伽行派的佛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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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性各別與理佛性、行佛性——瑜伽行派的佛性思想

  清華大學博士後  聖凱

  內容提要:瑜伽行派依經驗立場,從部派佛教“修行佛性”—的困境中,建立了“種性”觀念。瑜伽行派依“本有無漏種子”是對“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給予善巧解說,如來藏的本有是“超越本有”,而“本性住種性”則是“先驗本有”。對於種性差別原因的探討,《大乘莊嚴經論》和《菩薩地》中,已經具有“種子差別”、“行差別”的兩種類型;同時,還出現了法界無差別而種性差別的矛盾結構,這是“理佛性”、“行佛性”的濫觞。玄奘正是繼承《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佛地經論》的種性思想,提倡“五性各別”;而窺基則提出三種“一闡提”,同時依“理佛性”和“行佛性”融通“一性皆成”與“五性各別”,最終引起唐初有關佛性的論爭。我們堅持瑜伽行派是一種“多元論”,並不是“批判佛教”所說的“發生論的一元論”。    、
  關鍵詞:五性各別  理佛性  行佛性  一性皆成  本有無漏種子
  在著名的《箭喻經》中,佛陀拒絕回答十四個形而上學問題,這就是“佛陀的沉默”。佛陀止住了人們的好奇心,以四谛法解構形而上學的思考。盡管如此,佛教的歷史仍然是形而上學的“不可避免性”和“必然性”的證據。佛教的存在論是以“緣起法”為中心,“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事物都是過程,都存在於與其他事物的關系中,因此我們稱之為“過程存在論”,其中並沒有實體或神我的存在。般若中觀以“空”消解知識、理性,因此“空”成為描述主體作雙遣辯證思維的過程,但是通過解構語言與經驗,才能達到存在自身的絕對領域。而在如實觀照下,一切事物都是一種“過程”的存在,於是有“法性”、“勝義谛”、“真實性”等觀念的出現。當我們消除對象化的主客對立的世界,真實的存在世界當即呈現。    。
  但是,任何客觀的存在都不能離開主體的世界,於是又出現了主體的存在與對象的存在。而且,涉及主體,便有人格的改造,人如何體證真實的問題。於是,主體的構造便不能純從經驗立場上立論,因為經驗立場不能提供永恆的自我,亦不能解答自我何以能體證絕對境界的原因。所以,佛教必須設立如來藏、佛性,指向自我本具佛智能,這樣便產生經驗主體(心識、阿黎耶識)與超越主體(佛性)的關系問題。瑜伽行派以經驗主體為主,超越主體為客,從而建構了“虛妄唯識”的體系;如來藏系以超越主體為主,經驗主體為客,於是便有了“真常唯心”系統。當然,作為宗教哲學,都必須面對實踐的問題,所以“實踐論”是存在論的最後歸宿,這就是我們所謂“解脫诠釋學”的意義。中觀哲學未能從主體的構造诠釋當前境界的升進之道,但是龍樹以“般若波羅蜜”為核心,透過緣起相依的聞思修,從而產生自我與世界的“轉換”,這是將“實踐論”蘊涵在“存在論”的言教中,以客觀真實淹沒主體。所以,佛教在窮盡存在論的意蘊之後,必然會再開心“佛性論”,以確立實踐、價值之源。所以,存在論、佛性論、實踐論相互配合,成就一個“絕對善”的世界,這就是如來藏、唯識思想在中觀之後興起的根本原因。
  佛教正是由於這種“絕對觀念”,尤其是如來藏系思想的提出,符合中國人的“圓融”精神,從而能使佛教在中國大地生根、發芽。但是,無論如何,正是依此“絕對觀念”,佛教才產生了其文化、社會、心理等功能,因為它是為個人或群體提供一個關於世界、自身及它們之間的關系的普遍而獨特的概念的源泉。這是佛教提供了如來藏、佛性等一般性的觀念框架,並且依此給予廣泛的經驗——智力的、情感的、道德的——以有意義的形式。所以,“存在論”必須走向“實踐論”,才能開顯建構“存在論”的意義;因此從佛教來說,“哲學解釋學”必須走向“解脫诠釋學”,才能表現出佛教的宗教性與教化性。
  從“解脫诠釋學”來說,必須先接受經驗世界,先解釋經驗存在的結構,以教化一切眾生,最後建構“解脫道”。瑜伽行派與如來藏系在這一點上是相同的,這也是二者會通與融合的基礎。但是,瑜伽行派以阿黎耶識為經驗存在的根源,依種子與異熟轉化理論,從而建立了存在與主體活動的關聯。應該說,瑜伽行派對於超越的實踐論,是依無漏種子而成立,而“無漏種子”的熏習與第一念出世心的生起,則是瑜伽行派的內在困境。
  一  無漏種之本有與新熏
  無論是有漏種或無漏種,瑜伽行派都有“本有”與“始起”的分別。《瑜伽論》說:
  雲何種姓?謂略有二種:一、本,~43-種姓,二、習所成種姓。本性住種姓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姓;習所成種姓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種姓。此中義意,二種皆取。。
  《大乘莊嚴經論》是將“本性住種姓”稱為“性種”,即是無始世來法爾而有的本有種子;“習所成種姓”稱為“習種”,經過不斷熏習而成就的新熏種子。種子與種性是通用的,其差別在於:種子是有因體無果體——“有非有”,僅僅是一種能生起果法之潛能、,可能性;而種性是專就能生無漏功能而言。
  1.本性住種性與如來藏
  瑜伽行派以無漏種子來解說“種性”,印順認為“本有無漏種子”是對“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給予善巧解說。但是,瑜伽行派以種子說明“種性”,而且認為無漏種子是本有,可是並不是一切眾生都有“本有無漏種子”,這是與如來藏最為根本的不同甲。
  如《瑜伽論》說:“今此種性以何為體?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無漏種子是附在所依中,種子是能依,而有情自缽——六處是所依。“六處殊勝”原指五蘊、六界、六人,即有情自體,但是後來瑜伽行派則解說為第六意處——阿黎耶識。這樣,種性或無漏種子依附於本識,與種性依附在有情身中——六處,是同一意思的。這種诠釋模式與如來藏相同,如《無上依經》說:“雲何如來為界不可思議?阿難!一切眾生有陰界人,勝相種類,內外所現,無始時節相續流來,法爾所得至明妙善。”如來藏、如來界、如來性,在有情的蘊界處中,為無漏功德法的根源。瑜伽行派以經驗的立場對“如來藏”進行解釋,所以以生滅相續的種子,闡明本有的無漏功德,以阿黎耶識與根身藏隱同安危,巧妙地解說了“如來藏我”,但是脫卻了“如來藏我”的神學色彩,這是瑜伽行派“種性”說的特色。
  “如來藏”是一種超越理體,因此其“本有”是一種恆常不變的“無為法”。而“種性”則成為一種描述具體的物質——精神存在的特殊狀態,這樣,解脫的根據是建立在現象層面——即有為法上,而不是在“無為法”的絕對層面上。而且,唯識的“界”思想,否定了常住不變的原因,由多元的因緣成立多元的法,從而保證了眾生的多元化。所以,我們將如來‘藏的本有稱為“超越本有”,而“本性住種性”則是“先驗本有”,這是二者對解脫根據的不同诠釋進路。而且,因為如來藏是“超越本有”,所以我們稱其解脫為“呈現原則”;而種性是“先驗本有”,但是其解脫卻是,“性起原則”,這是不同的因果原則。
  吳汝鈞曾依康德哲學,將無漏種子的本有分成三種層次:一、經驗本有,這是實然的存有;二、先驗本有,則是實然存有外的存有;三、超越本有,是先驗的有而可作為經驗的有的可能條件,是先驗的有再加一規定。而判斷的標准,是有無必然性與普遍性兩個條件。唯識學者判斷無漏種子之“本有”,如護月論師說:“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缺三種菩提種子。”因無漏種子的有無差別,所以眾生可以分成可人涅槃與不可人涅槃兩類,因此無漏種子只能是“本有”,而不是新熏的。這是對眾生的不同狀況觀察而得出的,但是涉及最主要的概念是“無始”。吳汝鈞重視前者的觀察義,認為與必然性、普遍性全不相干,所以“無漏種子”本有是一種經驗的肯定,本有也只能是經驗義。牟宗三亦是這樣理解,他說:
  這個法爾本有的無漏種之本有並非是超越的。這與遺傳學上說先天同,“先”者先於父母的遺傳,祖先的遺傳,或甚至種族的遺傳而已。這還是在時間表中描述的先而已。如此說“本有”,此其所以為隨意的。說到家,仍是在經驗的(後天的)熏習中,不過難指其開始而已。
  牟宗三與吳汝鈞是同一種思路,其中心在於將“無始”理解成遺傳學的先天。他們的這種說法,其實與新熏論者——難陀完全一樣。
  但是,我們強調本有無漏種子是一種“先驗本有”,因為“無始”本身則是千種先驗觀念,是屬於佛陀十四無記的形而上學問題之一。所以,瑜伽行派是從經驗立場人手,但是對“種性”則是一種先驗地肯定。護法說:
  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界功能差別。世尊依此說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
  護法對本有種子亦是堅持“法爾而有”、“無始”兩個觀念,所謂“法爾而有”,說明時間是不能離開存在的,而且依存在的變動才有時間相。所以,“無始”已經成為存在論意義上的時間觀念,所以應該是先驗觀念。所以,無漏種子的本有應該是“先驗本有”。
  2.種性差別與法界無差別——“批判佛教”與反“批判佛教”的诠釋
  《瑜伽論》依無漏種子的本有建立種性差別,但是追溯種性差別的原因,則出現了“差別而又無差別”的矛盾結構,值得我們關注。《大乘莊嚴經論》提出種性差別的四種原因:;、界差別,這是指種子的緣故;二、信差別,眾生因緣的不同,對於三乘法生起不同的信仰,隨順信仰一種;三、行差別,這是眾生的修行差別,因為出現進或退的情況;四、果差別,這是指解脫果的不同。同樣,  “無性”眾生則無後三種差別,而對於“界差別”,釋論並沒有明說。而且,《大乘莊嚴經論》將菩薩種性分為四種:決定、不定、不退、退墮,並且說:“決定者遇緣不退,不定者遇緣退墮”,這樣菩薩種性可以歸為決定菩薩種性與不定菩薩種性,於是出現了“不定種性”的說法。論中對“無性種性”進行分類,論中說:
  一向行惡行,普斷諸白法,無有解脫分,善少亦無因。  
  釋曰: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脫分善根,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
  論中將“無性”分為兩類:第一類,“時邊無性”,這是在某時邊內為無性,過了此時限即有性。這類眾生由善根不具備而有差別:一、一向行惡而不行善;二、普斷白法,即是失去善根;三、順解脫分善根已斷;四、雖然不斷善根,但是善根太微細,與不具足一樣。第二類,  “畢竟無性”,這是時間無限,永無解脫之因。
  安慧在注釋《大乘莊嚴經論》時,卻引用了《瑜伽論·菩薩地》的說法加以證明。《瑜伽論》說:
  若諸菩薩成就種姓,尚過一切聲聞獨覺,何況其余一切有情,當知種姓無上最勝。何以故?略有二種淨:一、煩惱障淨,二、所知障淨。一切聲聞獨覺種姓,唯能當證煩惱障淨,不能當證所知障淨。菩薩種姓亦能當證煩惱障淨,亦能當證所知障淨,是故說言望彼一切無上最勝。
  這是依障之有無來說明種性,菩薩種性煩惱障、所知障皆斷盡,而聲聞、獨覺種性只能斷煩惱障,不能斷所知障。同時,論中提出四種種性差別的原因:一、根勝,這是根機的差別,菩薩利根,獨覺中根,聲聞軟根;二、行勝,菩薩能自利利他,聲聞、獨覺只能自利;三、善巧勝,聲聞、獨覺只能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上生起湊巧方便,菩薩能夠於一切處起善巧方便;四、果勝,所證果不同,菩薩能證無上正等正覺。
  《大乘莊嚴經論》與《瑜伽論·菩薩地》對種性差別各提出各的原因,前者有“界差別”,後者提出障之有無差別,包括其他都是指修行的差別,如根機、信心、自利利他、善巧方便、證果等差別。總之,在《大乘莊嚴經論》和《菩薩地》中,已經具有“種子差別”、“行差別”的兩種類型了。
  但是,在《大乘莊嚴經論》同時還出現另一種诠釋模式,即種性差別與法界無差別的矛盾結構。《大乘莊嚴經化》說:
  聖性證平等,解脫事亦一,勝則有五義,不減亦不增。
  釋曰:聖性證平等,解脫事亦一者,聖性謂無漏界;證平等者,諸聖同得故;解脫事亦一者,諸佛聖性與聲聞、緣覺平等,由解脫同故。勝則有五義,不減亦不增者,雖復聖性平等,然諸佛最勝。
  此偈頌很明顯地指出,諸佛、聲聞、緣覺都是平等證得無漏’法界而得解脫,因此三者的解脫是相同的。而因為功德不同,所以才有三種解脫的不同。
  法界是周遍、平等的超越理體,松本史朗認為,無差別的“法界”就是“基體”,於是差別的三乘等種性就是安立在唯一的無差別的“基體”上。於是,瑜伽行派便有一個“批判佛教”所批判的對象——“基體”結構。但是,按照“批判佛教”的“基體論”模型,是一種“發生論”的一元論模型,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其一,“法界”必須是三乘的“基體”,其二,它必須是三乘的“發生因”。
  從實踐論來說,法界作為三乘聖人五分別智所證的“境界”,是一種所緣緣,這是一種無分別智的認識對象,依此不能產生三乘的差別。《中邊分別論》說:
  [梵:]qrya_ dharma_ hetutvqd    dharma_ dhqtu4 I      qrya_ dharmqzqntad_ qlambana_ prabhavatvqtI hetu_ arthohyatradhqtvartha4 \
  [真]:聖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因義是界義。山
  [玄]: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義。
  松本史朗把“所緣緣”稱為“基體之因”,qlambana只能理解成“所緣緣”或“所知境”,而不能理解成其他的。而且值得一提的是,此句之前出現“qrya_j\nat gocoratvqtparamqrtha4| parama_jqna  viiayatvqd|”,真谛譯為“五分別聖智境界故,第一義智為體,故說真實”,玄奘譯為“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性,是最勝智所行義故”。而且,真谛在翻譯偈頌時譯為,“聖法因及依”,從而不但有“聖法因”,還有“聖法依”。這是因為玄奘與真谛對“真實性”的觀點不同,玄奘以真如為“真實性”,這是一種“凝然不動”的超越理體,因此只能成為無分別智的“所知境;’,而不能作為“聖法依”。而真谛主張“真實性”是“智如合一”,超越理體與主體心性能夠冥合,從而產生諸功德。但是,  “智如合一”並不表示“法界”成為“基體”,因為“智如合一”,本身就是一個動態的結構,而且含有多元論的因素,完全可以由無分別智的不同,從而引出三乘的差別。
  所以,從初期的唯識思想來說,我們可以看到強烈“五性各別”的種性差別說,而且出現“種子差別”、“行差別”的分類。另一方面,初期唯識確實存在對“如來藏”或“一乘”思想的善巧解釋的現象,或者可以說是對“一乘”理論的“讓步”。但是,這是在預設了三乘差別的前提下,而承認三乘共有相同的法界的意義。而且,在遭遇“法界”或“一乘”的思想時,瑜伽行派於是逐漸完善“理佛性”的思想體系。當然,無論是以“種子”或“法界”為種性差別的根據,我們還是認為瑜伽行派是一種“多元論”,並不是“批判佛教”所說的“發生論的一元論”。
  當然,瑜伽行派的“種性差別”則不斷受到“一性皆成”的沖擊,而且“法界無差別”對“種性差別”則有無窮的轉換作用。《現觀莊嚴論》則表現出這種趨勢,論頌說:“法性無差別,種性不應異,由能依法異,故說彼差別”。松本史朗認為,《現觀莊嚴論》的結構正是“基體論”的結構,因為“超基體”(super—locus)依止於周遍的“基體”(locus)上,是“超基體”多樣性的基礎;另一方面,在絕對層面上獲得的明顯的平等性,同時用於證明、遮蔽、證實在現象層面上出現的區分。而且,聖解脫軍的《現觀莊嚴釋》解釋說:
  所通達之法界雖無差別,然無不可分三類種性,及種性不可分別之過。以就能依三乘智能功能大小之別,而說彼所依法性之差別。譬如所依同一瓦器,就能依蜜糖等不同而分器皿之差別故。
  聖解脫軍的解釋其實與《大乘莊嚴經論》相同,法界無差別而種性有差別,在於三乘智能的不同。但是,依我們“重理系”或真谛的解釋,三乘智能有差別即是“智如合一”的境界有差別,不能將超越理體排除在主體心性之外。當然,依《瑜伽論》與護法——玄奘系唯識思想,確實有種“基體論”的危險。所以,聖解脫軍所舉的瓦器與蜜糖的譬喻,是不恰當的。因此,我們亦不能同意《現觀莊嚴論》有“基體論”的結構。
  但是,《現觀莊嚴論》及其注釋,出現了否定了“種子”作為“種性”的現象,提出“法界”即“種性”。《現觀莊嚴釋》說:
  菩薩身中之法性復作大乘修行之所依,自性住種性之相。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如是十三類菩薩身中十三種修行之法性,即是大乘所依修行之種性。彼諸修行,皆由緣彼法性升進故。
  論釋直接將“法界”作為“自性住種性”,於是取代了“無漏種子”作為證得出世解脫的基礎,但是依真如或法界不能直接出生諸功德,必須是以作為無分別智的“所知境”而生起出世智能。所以,《現觀莊嚴論》雖然依“法界無差別”具有一乘思想的傾向,但是仍然保持著三乘種性的傳統。其突出的特點,是“法界”或“法性”、“真如”成為“自性住種性”,從而與修行差別,建構成“理佛性”、“行佛性”的二重結構,成為後來瑜伽行派佛性思想的濫觞。
  3.真如所緣緣與正聞熏習
  《瑜伽論》除了“本性住種性”之外,還提出“習所成種性”。瑜伽行派在建構種差別與法界無差別的矛盾結構以外,另外一種诠釋進路便是注重“習所成種”,是從熏習而有的新熏說,《瑜伽論·攝抉擇分》說:
  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若出世間諸法生已,即便隨轉,當知由轉依力所任持故。然此轉依與阿賴耶識,互相違反,對治阿賴耶識,名無漏界離諸戲論。
  《攝抉擇分》明確將一切出世間法生起的原因歸結為“真如所所緣種子”,這是後世理解歧義較多的一點。真如是超越理體,應該是平等無差別、無生滅的。但是,在人見道位的聖智顯現前時,五分別智以真如為所緣繃而生起,因此將此所緣緣假定為“種子”。而且,在出世轉依位,  “智如合一”而假立真如為所緣緣,此為法身自性,生起種種功德,因此稱為“真如所緣緣種子”。
  《攝抉擇分》的“真如所緣緣種子”與《攝論》的“聞熏習”是同樣的意思,都是主張無漏種子是新熏的,這樣必定走向“一性皆成”。但是,護法系沒有沿著這種诠釋進路,明確反對“真如種子”的提法。慧沼《成唯識論了義燈》說:
  無常法是因。本《疏》雲:亦簡真如受熏為種。《要集》雲:如雖受熏不為法因,但所持種為法因故……《攝論》雲:此中攝持種子相應,謂有生法俱生俱滅,故成熏習,如是熏習攝持種子應正道理。真如常法不是持種,故非法因。
  因果是有為生滅法,真如是無為法,所以簡別“真如受熏為種”;其次,即使受熏,還是不能作為法因,因為要能持種才是“法因”。種子必須與轉識俱生俱滅,接受現行的熏習,真如常法不能持種,所以不是“法因”。護法一玄奘反對以真如為種子,其原因有三:一、違背《瑜伽論》以無常法為因;二、常法沒有先後、自他之分,會導致前種為後念現行種子,或者他身亦為種子之嫌;三、真如不能持種,因為持種才是諸法之因。
  真如能夠假立為“種子”,其原理與“聞熏習”是相同的。《瑜伽論》說:“諸阿羅漢實有轉依,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何以故?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性,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真如種子是與“轉依”相關,從法界等流而起的聞熏習,使雜染力減而清淨功能增長,在出世轉依位,成就“轉依”,無分別智親證真如。“轉依”是以離垢真如為體,所以是“真如清淨所顯”;以真如所緣緣而成就“智如合一”,為“聖人依”,所以稱為“真如種子”;依此“聖人依”,即依此真如而生起一切功德,即“真如集成”。而且,成就“轉依”,即“智如合一”為法身的自性,這是遠離種種差別,離一切戲論;但是,亦不離有情自體——六處,當然也並不就是六處,這是不可思議的境界。
  《攝抉擇分》《攝論》都以真如為所緣緣,即是“法界無差別”,則一切眾生皆應生出世法而無差別,則“三乘”依何而建立?《攝抉擇分》說:“由有障、無障差別故”,由於心理上有非常嚴重的迷執——即“畢竟障種子”非常強盛,阻礙著無漏種子起現行,此類眾生就是“無有出世功德種性”,亦即是“一闡提”、“無種性”。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而沒有“煩惱障種子”的眾生,一部分建立聲聞種性,一部分建立獨覺種性。再進一層,所知障和煩惱障種子均沒有,就是如來種性。所以,依有漏種之勢力強弱,而安立種性差別。但是如呂澂所說,此有漏種是指“有漏善根”,而“有漏善根”分三類——順福報分、順解脫分、順抉擇分。三乘種性,主要是指有漏善根中的“順解脫分”,這在《中邊分別論》有很好的說明:
  隨不倒有倒,隨顛倒不倒,無倒無隨倒,修對治三種。
  [釋曰]: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中,無學聖位中。
  呂澂將此概括為“以無顛倒修菩提分為地前行義”,地前異生,地上有學、無學,地前修顛倒順無顛倒。所謂“無顛倒”,是指在出世轉依位,以真如作為見道的真實境界;而凡夫心雖然是顛倒的,但是用凡夫心能夠隨順聖智境界,因為是依清淨法界等流的教法,多聞熏習而生。
  所以,《攝論》等新熏說,就是以有漏隨順無漏。但是,“新熏”則說明無漏不是本有,是始起的,因此開出“一性皆成”的道路。真谛正是沿著《瑜伽論·攝抉擇分》《攝論》的新熏思想,從而開創了“一性皆成”的思想體系。
  二  五性各別與理佛性、行佛性
  1.五性各別之比較
  依唯識的“多元論”與無漏種子的“先驗本有”,完全可以建立“五性各別”。《解深密經》《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楞伽經》《佛地經論》對於“五性各別”的建構,都有所诠釋,我們列表比較如下:
  經論
  種性
  《解深密經》
  《瑜伽論》
  《大乘莊嚴經論》
  《楞伽經》
  《佛地經論》
  聲聞種性
  分為兩種:一、向趣寂聲聞(定性聲聞),二、回向菩提聲聞(不定性聲聞)
  聲聞種性  
  聲聞種性
  聲聞乘性證法
  聲聞種性
  獨覺種性
  獨覺種性
  獨覺種性
  獨覺種性
  辟支佛乘性證法
  獨覺種性
  如來乘、菩薩乘
  如來乘種性
  佛種性
  菩薩種性(決定、不定)
  如來乘性證法
  如來種性
  無種性
  無種性
  時邊般涅槃法(不定)、畢竟無涅槃法
  無性證法(一、焚燒一切善根;二、憐愍一切眾生,作盡一切眾生界願)
  無有出世功德種性
  不定種性
  回向菩提聲聞(不定性聲聞)
  不定種性(回向菩提聲聞)
  不定菩薩種性
  不定乘性證法不定種性
  在《瑜伽論》中,《菩薩地》並未提出“不定種性”,而到了《攝抉擇分》才提出。在諸經論的“無種性”說中,《大乘莊嚴經論》“時邊般涅槃法”的眾生經過修行,仍然可以回向菩提,當然“畢竟無涅槃法”眾生是否是真實的五種性,則無法說明。《佛地經論》對“無種性”最為極端,即使諸佛示現神通,令其離惡趣,生人趣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但是因為其無種性,最終也會仍然墜人惡趣。無論諸佛施予方便、救濟,也無法令其人滅度而得解脫。《佛地經論》認為,眾生有性是“方便說”,而一分無性才是真實說、究竟義。
  《人楞經》的“一闡提”分為“斷善闡提”與“大悲闡提”兩種,但是《人楞伽經》說:
  此二種一闡提,何等一闡提常不入涅槃?佛告大慧!菩薩摩诃薩一闡提常不入涅槃。何以故?以能善知一切諸法本來涅祭,是故不入涅槃,非捨一切善根闡提。何以故?大慧!彼捨一切善根闡提,若值諸佛,善知識等,發菩提心,生諸善根,便證涅槃。何以故?大慧!諸佛如來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是故大慧!菩薩一闡提常不入涅槃。
  “斷善闡提”雖然因種種因緣已經捨棄善根,但是諸佛如來不捨一切眾生,得到佛的威力回被,發菩提心,漸次往聖道前進,達到究極的目標。“大悲闡提”的菩薩一方面深知空故,而無所證;另一方面也由於大悲願故,為化導眾生,成就佛道而不入涅槃。所以,《楞伽經》所說的“斷善闡提”終究仍會成佛,於是便捨棄了“五性各別”的瑜伽行派立場,而向“一性皆成”轉換。
  但是,護法一玄奘系的“五性各別”是繼承《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楞伽經》《佛地經論》的思想,並且進行思想上的诠釋與匯通,突出本系思想的特色。其中,我們必須重視《佛地經論》對玄奘、窺基、慧沼的影響,以及此論在整個新譯唯識中的地位。呂澂認為,玄奘所理解的瑜伽學是經過唯識一階段發展起來的,尤其是到了戒賢以後,導人了“法界”范疇,發揮了“轉依”精義,用大乘來涵蓋小乘,這種見解具體表現在《佛地經論》裡。同時,呂潋還主張,《瑜伽論》的思想是繼承初期《涅槃經》的“一闡提”決定說,而且聯結到所依、種子等方面,於是發展成一貫說法:眾生的種性決定有大小乘的分別,又決定有無種性的人;談到大小乘的權實,又以三乘為實,一乘為權;再說內在的根據,則是歸結到本有的無漏種子上。
  但是,從史實來說,玄奘在未到達印度之前,對經論中一分不能成佛的說法,感到非常難解。去印度途中,路經伊爛孥缽伐多國時即可看出。如《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三所說:
  法師欲往求請,乃買種種花,穿之為矍,將到像所,至誠禮贊訖,向菩薩跪發三願:一者、於此學已,還歸本國得平安無難者,願花住尊手;二者、所修福慧,願生睹史多宮,事慈氏菩薩,若如意者,願花貫掛尊兩臂;三者、聖教稱眾生界中,有一分無佛性者,玄奘今自疑不知有不,若有佛性修行可成佛者,願花貫掛尊頸項,語訖以花遙散,鹹得如言。既滿所心歡喜無量,其傍同禮及守精捨人,見已彈指鳴足言未曾有也。
  玄奘的內心世界是信受“無性成佛”,但是他到印度時,傳承了護法系“五性各別”的思想,因此他從回國時感到非常困擾,因此想回避“畢竟無性”,卻受到戒賢嚴厲的責備。《瑜伽論記》說:
  三藏雲:八卷《楞伽》第二卷辨五種性:三乘定性,為前三人,四、不定性,五、一闡提。闡提有二:一、菩薩闡提,畢竟無成佛義;二、斷善闡提,若遇勝緣必得成佛,余在西方時已者《楞伽》梵本,本文亦同。西方大德許此義雲:《楞伽》不說第五無性有情,但說有佛種中二種闡提:一、是斷善根,遇緣還續,究竟作佛;二、是菩薩大悲,純為眾生,故不取正覺。顯此希奇,故偏別說。……若至本國必不生信,願於所將種論之。語戒賢人,欲來之時,諸大德論無性人文,呵雲:彌離車人解何物,而辄為彼損。
  《瑜伽論記》此段話有多處不通,最初《法華秀句》的引文比較通順:“《大莊嚴論》第二卷雲:無佛性人謂常無性。欲來之時,諸大德論無性人,雲:若至本國,必不生信,願於所將論之內,略去無佛性之語。戒賢呵雲:彌離車人,解何物而辄為彼指!”玄奘了解唐初佛教界的主流“一性皆成”的思想,而且知道將“五性各別”傳至中國,勢必引起一定的反彈,但是遵照其師戒賢的意思,將“畢竟一性”(一闡提)的思想介紹到中國而備受矚目。
  2.理佛性與行佛性
  玄奘堅持“五性各別”,但是當他回到中國時,面臨“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思潮時,便必須化解“五性各別”與“一性皆成”的沖突。窺基在繼承“五性各別”的傳統時,更是綜合唯識典籍的種性理論,從而建構自己的佛性思想體系。
  窺基綜合《楞伽經》和《大乘莊嚴經論》“一闡提”的觀點,他說:
  《大莊嚴論》第一卷《種性品》說五種種性。……第五性中說有二種:一、時邊;二、畢竟。……次敘同者,余文如前自更和會。《楞伽》所說二種闡提:初是斷善根,具邪見者;後是菩薩,具大悲者。初者有入涅槃之時,後必不爾,以眾生界無盡時故。……合經及論闡提有三:一、斷善根;二、大悲;三、無性。
  窺基把“一闡提”分為三種:  (1)  “斷善根”,亦即《楞伽經》的“焚燒一切善根”和《大乘莊嚴經論》的“時邊般涅槃法”;(2)“大悲”,亦即《楞伽經》的“憐愍一切眾生”;(3)“無性”,亦即《大乘莊嚴經論》的“畢竟無般涅槃法”。他綜合與會通了《楞伽經》和《大乘莊嚴經論》的說法,對“一闡提”提出三種層次。
  但是,窺基會通“一闡提”的三種說法,其依據是來自《大乘阿毗達摩集論》。因為,窺基以三種梵文音譯“一闡提”:一闡底迦、阿闡底迦、阿顛底迦,《大乘阿毗達摩集論》說:
  若已斷善者,所有善法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若非涅槃法,一闡底迦。究竟成就雜染諸法,由缺解脫因,亦名阿顛底迦,以彼解脫得因必竟不成就故。
  論中“一闡底迦”與“阿顛底迦”的區別不是很明顯,但是“阿顛底迦”則是沒有解脫的原因與根據,成就雜染法,畢竟不能得解脫。而“一闡底迦”可能是已經斷盡善根種子,但是對於涅槃法亦有可能生起。至於“阿闡底迦”,《玄應音義》解釋說:“此雲無欲,謂不樂欲涅槃……不信樂正法,舊言阿闡提,譯雲隨意作也。”窺基解釋三者的差別,“一闡底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阿闡底迦是不樂欲義,不樂涅槃故”,“阿顛底迦名為畢竟,畢竟無涅槃性故”。水谷幸正認為,三種闡提都是“、闡提”的訛音、俗語、俗音,這是類似用語的術語化現象。  “一闡提”的梵文原語是icchantika,是“樂欲”、  “極欲”、“大貪”、“多欲”;而“阿闡底迦”的原語是qcchantika,這是icchantika的否定形式,是“不樂欲”的意思;“阿顛底迦”的原語是qtyantika,aty_anta是形容詞“不變、究極”的意思,因此譯為“究竟”是正確的。窺基正好以“一闡提”的三種音譯語,會通三種“一闡提”,這是語言、文獻與思想的統一诠釋。
  而且,窺基主張“斷善根”、“大悲”將來有成佛的可能,但是“無性”則絕對不可能成佛。於是,他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加以進一步說明:
  起現行性有因、有果,由此三人及前四性四句分別:一、因成果不成,謂大悲闡提;二、果成因不成,謂有性斷善闡提;三、因果俱不成,謂無性闡提、二乘定性;四、因果俱成,謂大智增上,不斷善根,而成佛者。
  窺基將“一闡提”從因、果的立場來區分,大悲菩薩,因悲心之故,果位雖無法成就佛果,但因位仍有其可能性;
  斷善根的無性,因位雖沒有成佛之義,但善根相續以後,果位仍可成佛;只有畢竟無性和二乘定性,不論在因位和果位,都與成佛無關;“大智增上”者,因為“因果俱成”,所以必然可以成就佛道。
  承認生命的缺陷,但是也不能否定在感性知覺、欲念和情感的不停變化中,確認一種堅實的要素,它能給予我們固定的、統一的生命指向。窺基是以“畢竟無性”為前提,但是同時必須對“一性皆成”做出合理的诠釋,於是他指出“性”有兩種,如《法華玄贊》說:
  然性有二:一、理性,《勝鬘》所說如來藏是;二、行性,《楞伽》所說如來藏是。前皆有之,後性或無。談有藏無,說皆作佛。依《善戒經》、《地持論》中唯說有二:一、有種姓;二、無種姓。彼經論雲:性種姓者,無始法爾,六處殊勝,展轉相續,此依行性有種姓也。無種姓人,無種性故,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即無性也。此被有性,非被於無,此依行性,以說有無。已下多依行性而說,理性遍有故,依有非無勝劣異故。
  窺基其實是繼承法界無差別而種性差別的矛盾結構,從而提出“理性佛性”與“行性佛性”。所謂“一闡提”或“無種性”是指沒有“行性佛性”,但不是沒有“理性佛性”。“理性”是超越的理體,是普遍的、必然、真實的,因此一切眾生皆有“理性佛性”。但是,“行性”是指“性種性”,亦即《瑜伽論》所說的“本性住種性”,這是無漏種子的有無。而他又說“一、理性,《勝鬘》所說如來藏是;二、行性,《楞伽》所說如來藏是”,則很難區分二者的區別。
  但是,窺基的“理性佛性”與“行性佛性”缺乏具體說明,但是最早提倡“理性”與“行性”,則是地論師。但是,與此密切相關,應該是《佛地經論》論說:“第五種性無有出世功德因故,畢竟無有得滅度期。……雖余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或就少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說。為令不定種性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我們對照經文,發現“理性”即是“雖余經中,宣說一切有情之類,皆有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真如法身佛性”,而“行性”即是“畢竟無有得滅度期”和“令不定種性有情,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的差別。
  窺基“理佛性”是與新譯唯識“性相永別”、  “智如為二”的傳統相應,真如與現象沒有任何的相融,現象界唯有依阿黎耶識緣起。但是,真如畢竟遍在於現象界,俨然成為現象的實性。既然現象依阿黎耶識而展開,所以依種子的不同而有種性差別,仍然是一種“多元論”的模式。這樣,窺基依“理佛性”與“行佛性”的矛盾結構,便能融通“一性皆成”與“五性各別”。依“理佛性”,一切眾生都有超越、普遍的真如理體,即“皆有佛性”,但這是一種靜態、凝然的佛性,對生命的作用是有限,無法發揮其功能作用。眾生的“五性各別”的差別性在於“行佛性”的有無,這是針對“不定種性”的有情而言,只有這一類有情具有“行佛性”,可以成就佛道。而“一闡提”由於沒有“行佛性”,也就沒有“出世功德因”,因此無法成就解脫。
  三  結語
  瑜伽行派是從經驗的立場出發,探索經驗世界的根源與活動結構,從而轉染成淨,成就“轉依”。但是,“成佛”則是超越世界的真理,從經驗走向超越,從虛妄轉向真實,這是一種“自下往上”的過程。因此,成佛的“可能性”必須成為“必然性”,才能實現修行理想。這種“必然性”必須包括存在論與實踐論兩方面,即理論上必然可能有,在實踐上必然可能實現;前者是本有問題,後者則是實現。瑜伽行派是以種子與現行法的生熏關系來解釋世界的活動結構,即以“無漏種子”诠釋成佛可能性。而且,依無漏種子的本有問題,從而建立了“五性各別”;依無漏種子的新熏,則可以建立“一性皆成”。
  瑜伽行派依經驗立場,從部派佛教“修行佛性”的困境中,建立了“種性”觀念。瑜伽行派依“本有無漏種子”是對“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給予善巧解說,如來藏的本有是“超越本有”,而“本性住種性”則是“先驗本有”,我們反對牟宗三、吳汝鈞將本有無漏種子理解成“經驗的肯定”。對於種性差別原因的探討,《大乘莊嚴經論》和《菩薩地》中,已經具有“種子差別”、“行差別”的兩種類型;同時,還出現了法界無差別而種性差別的矛盾結構,這是“理佛性”、“行佛性”的濫觞。我們堅持瑜伽行派是一種“多元論”,並不是“批判佛教”所說的“發生論的一元論”。玄奘正是繼承《瑜伽論》、《大乘莊嚴經論》、《佛地經論》的種性思想,提倡“五性各別”;而窺基則提出三種“一闡提”,同時依“理佛性”和“行佛性”融通“一性皆成”與“五性各別”,最終引起唐初有關佛性的論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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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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