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講】
第七條「念佛利益」之文
第七文:念佛利益之文。
《無量壽經》下卷雲:
佛語彌勒:
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歡喜踴躍,乃至一念,
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
善導《往生禮贊》雲:
其有得聞彼,彌陀佛名號,
歡喜至一念,皆當得生彼。
私雲:一念既得無上功德,當知十念即十無上功德,百念即百無上功德也,
應知。
這段文分成三段,首先是引用《無量壽經》,然後引用善導大師的解釋,然後是《淨土宗略要文》的集者法然上人的解釋。念佛利益,是說念佛和其它比較,利益超勝的地方。這段文是在《無量壽經》下卷快要結束的地方──流通分,「佛語彌勒」,佛告訴彌勒菩薩所說的一段。
「其有得聞,彼佛名號」,有眾生聽聞到了南無阿彌陀佛名號,這個「聽聞」是說:名號有不可思議功德利益,眾生稱念必得往生,這叫「聽聞」,如同我們昨天、今天來聽講解,都叫「聞」彼佛名號,不是光用耳朵聽一下。
「歡喜踴躍,乃至一念」,因為聽說「像我這樣的罪惡凡夫,稱念名號,不管有沒有功夫,決定可以往生」!太好了!心中自然就歡喜踴躍了,不然的話,認為往生要達到什麼樣的功夫,還要加誦多少經典,你會歡喜踴躍嗎?你一定會愁眉苦臉了。說名號不可思議,無論任何人,念佛一定往生,你才有歡喜踴躍,這叫「聞其名號」,名號本身就有這個作用。因為誓願裡面講「乃至十念」、「歡喜踴躍,乃至一念」,「啊,太好了,我就專修念佛了,不改變了!」這樣的心一旦發起,永不改變,叫做「乃至一念」。一念發起之後,永遠相續,不改變法門,不改變題目。
「當知此人,為得大利」,彌勒菩薩是等覺菩薩,釋迦牟尼佛殷切地跟他講:「彌勒啊,你應當知道,哪怕是造罪凡夫,只要念佛,這個人已經不是一般的人了,這個人已經得到大利了。」什麼大利?決定往生、決定成佛的利益!叫大利。這個人怎麼樣呢?他已經是具足了無上功德!「則是具足,無上功德」。
這部《無量壽經》,在「三輩往生文」當中──大家都知道有三輩往生,上輩者,「捨家棄欲,而作沙門,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中輩者,「假使不能出家,應該多少修善,奉持三寶,懸缯燃燈,孝養父母……」下輩者,「假使不能修諸功德,應當發菩提心,一向專念無量壽佛……」在三輩文當中,除了講「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之外,也講到「捨家棄欲,行作沙門」、「多少修善,造諸功德」,人們心中難免還不太清楚,「你看,還不是講到這些嗎?」那麼,釋迦牟尼佛在這部《無量壽經》結尾的地方,總結交代給彌勒,「發菩提心,捨家棄欲,行作沙門,多少修善」就不贊歎了,唯贊歎念佛利益,唯把念佛利益付囑給彌勒,說:念佛之人為得大利,則是具足無上功德。這是比較而來的。可見得,這部《無量壽經》的要點是在講念佛,是在順應阿彌陀佛念佛往生的本願。
善導大師用四句話來解釋,也很好懂,我們讀起來個個都歡喜:「其有得聞彼,彌陀佛名號,歡喜至一念,皆當得生彼。」個個都往生,沒有不往生的。善導大師的解釋當中總是說「皆得往生」、「悉得往生」、「即得往生」、「易得往生」、「定得往生」、「必得往生」。
下面的解釋很有意義(整個《略要文》十七條文,法然上人只在這裡及第十四條文後面加了解釋)。「私雲」,就是表示謙虛,「這是我個人的見解」,供參考的意思。「私」就是我個人。「一念既得無上功德」,一念既然得無上功德;「當知十念即十無上功德,百念即百無上功德」,那麼,千萬億念、恆沙念就是千萬億、恆沙無上功德。為什麼會加這麼一句話呢?是怕人家誤解,「你看,我一念得無上功德了,我不用再第二念了,我一念得無上功德了,我不念了,就可以往生了。」是怕人家住於邪見。所以特別地關照說:一念一無上,十念十無上。如果聽到這樣的解釋,「噢!那好我念得多,我念十念百念,越多越好,每一念都是無上功德,每一念都往生。」這樣就符合一向專念、念念不捨。如果說「一念無上功德,我不念了」,那就不符合善導大師解釋的「念念不捨」、「念念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