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瑜伽師地論》邊上
近年來,《瑜伽師地論》在漢傳唯識圈裡受到越來越多的“關照”,這,一是因為經典的注釋更多地被掘出(如趙城藏的《遁倫記》,一說《道倫記》),善本——包括藏文和梵文殘本——不斷湧現,令讀者有了很好的原始文本;另一面,唯識“學統”中,特別是三時學會韓清靜《瑜伽師地論科句、批尋記》的整理、出版,也使學人有了更好的依憑。因此,研究《瑜伽》大論之風漸起,近來甚至有了白話全本《瑜伽師地論》的動議。王海林先生的節譯版,算是開了個小頭,而林國梁的“全本”,也在進行中……
據說,聖地法師開的《瑜伽師地論》學習班中,將此論評價為“佛學入門之必讀教材”(某川大博士轉述),未免陳義過高,“嚇死老百姓”;但將它束之高閣,卻更是要不得的“秦人好簡”之風。就格魯而言,《菩薩地》本就是《噶當六論》之一,而《菩提道次第廣論》也夥引《瑜伽》,那麼,學點瑜伽宗的根本大論也是應當之舉。
通讀《瑜伽》時,每每為之擊節,也有點漂浮著的思緒想整理,近來又讀了些今人的“成果”,更有點話想說。不敢作“注解”想,不過是些浮在文字面上的“花邊佛學”,加上有點牢騷話,權命之曰:“寫在《瑜伽師地論》邊上”,僅供“大方”們“贻笑”而已。
異譯本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介紹《瑜伽師地論》時說:
“本論的梵文原本,以前只存在〈菩薩地〉部份,這已於1930至1936年間由日本·荻原雲來校訂印出,1936年印度羅侯羅更於西藏薩迦寺發現本論梵本,錄寫歸印,已有部份刊行。
本論在唐譯以前,已經有幾種部份譯本︰
(1)《菩薩地持經》,十卷,昙無谶於北涼·玄始三年到十五年間(414~426)譯出,相當於唐譯本論第三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薩地》〉。
(2)《菩薩戒本》,一卷,昙無谶譯,相當於本論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薩地戒品〉。
(3)《菩薩善戒經》,九卷,求那跋摩於宋·元嘉八年(431)譯出,相當於〈本地分菩薩地〉和《地持經》大同,但另有〈序品〉。
(4)《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求那跋摩譯,這是《菩薩戒本》的異譯。
(5)《十七地論》,五卷(已佚),真谛於梁·大寶元年(550)在富春譯出,相當於本論第一至三卷〈本地分五識身相應地〉和〈意地〉。
(6)《決定藏論》,三卷,真谛於梁代(一作陳·永定元年到太建元年間,即557~569)譯出,相當於本論第五十一至五十四卷〈《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以上皆本論的部份異譯。
本論另有西藏文譯本,總題《瑜伽行地》,區分前十二地(二十六卷)、聲聞地(二十卷)、菩薩地(二十二卷)、攝決擇(四十三卷)、攝事(二十二卷)、攝調伏、攝異門、攝釋(都不分卷),共八部份。題為無著造。收在《西藏大藏經》〈丹珠爾〉中。”
這是出了玄奘以外的本子,寫得很清楚,不用再繞舌了。不過,既然引了,不妨“八卦”一點。文中的“1936年印度羅侯羅更於西藏薩迦寺發現本論梵本”的“羅侯羅”,就是和“根敦群培”偕行的那個印度學僧,根敦群培幫了他不少忙,他好像也教過那位“奇僧”一點梵文,不過據說後來根敦在印度窮困迫窘,他未能仗義雲雲。
《百科全書》這段裡面的第四條,“《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求那跋摩譯,這是《菩薩戒本》的異譯。”這裡也有幾句話要說:
1、《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作《優婆塞五戒威儀》,查《仁壽錄》(《隋眾經目錄》)、《靜泰錄》(《大唐東京大敬愛寺一切經論目》)《大唐內典錄》,《優婆塞五戒威儀》都屬於失譯經,就是不知道是哪位譯的。《大唐內典錄卷》第七說:“以下並失譯……優婆塞五戒威儀(二十三紙)”。但《大正藏》目錄作:“優婆塞五戒威儀經(1卷) 〖宋·求那跋摩譯〗”將之系於“求那跋摩”名下,不能不說是失察!
2、諸經錄各處都注明是“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二十三紙)”(《靜泰錄》作“三十三紙”,當誤——以上均依《大正藏》電子版)。依唐官寫本大藏經規范,每紙,27-28行,每行17字左右,則,每紙經文文字數當為:27*17=459或28*17=476字,23紙,則大致10,000至11,000上下,而現存大正藏本(我用的電子版)僅為6,436字,字數相差太大!同時,由於彼經(大正藏本《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確實是《菩薩戒品》的異譯,而與“優婆塞”“五戒”“威儀”都幾乎全無瓜葛,故我認為,現存大正藏本《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其它的藏經文本可能也一樣)雖是《菩薩戒品》的異譯,但非《內典錄》等經錄所載的《優婆塞五戒威儀(經)》,是一個《菩薩戒本》的失譯本。至於原本《優婆塞五戒威儀(經)》,可能已經失傳。
奘譯本、唐譯本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接著說:
“本論的譯者唐·玄奘為求取本論全文赴印游學,從戒賢得到了傳授,回國後,即於貞觀二十一年(647)五月,於弘福寺翻經院開始傳譯。當時列席譯場的,有名僧靈會、靈隽、辯機、文備、神泰等二十余人,到二十二年五月譯完。次年(649)七月,又在大慈恩寺翻經院譯出《菩薩戒羯磨文》一卷(本論第四十、第四十一卷的一部份)。同時譯出《王法正理論》一卷(本論第六十一卷別譯)、《菩薩戒本》一卷(本論第四十卷末及第四十一卷的別譯,和昙無谶譯《菩薩戒本》及求那跋摩譯《優婆塞五戒威儀經》的前半相同)。在這以後不空於天寶十二年到大歷九年間(753~774),譯出《佛為優填王說王法政論經》一卷,和玄奘譯《王法正理論》大同。”
這是介紹唐代的本論譯本情況。
《大正藏目錄》,《王法正理論》作“陳·玄奘譯”,簡直該打……
據僧史記載,玄奘法師譯成《菩薩戒羯磨文》、《菩薩戒本》後,即予弟子眾授菩薩律儀,故門人常自稱“大乘某”,如《俱捨》大家“普光”常自稱“大乘光”,“窺基”大師也自稱“大乘基”——實際上,“大乘基”倒是他的實名,而“窺基”的名字,反是宋以後的訛誤。
《瑜伽戒本》雖曾多出,但漢傳佛教界不甚流行,只是近代太虛大師重新推出,並自謂“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薩戒本!”……關於《菩薩戒本》,到後面(如果可能)聊到那章時再說吧。
學習本論的有關注釋及參考資料
關於本論的舊疏,《中華佛教百科全書》說:
“本論的印度舊注,現存的有:漢藏文譯本《瑜伽師地論釋》,最勝子等造(藏譯本不題作者),漢譯本唐·玄奘譯。藏譯本缺譯人名,舊錄或作勝友譯。卷首有歸敬序,次總釋《瑜伽》一論的大綱,分所為、所因、名義、宗要、藏攝、釋文六門,釋文門中更略釋十七地的名義。據玄奘法師說這部釋論大約有五百卷(見《瑜伽論記》卷一上),現只翻譯了一卷。這是《瑜伽》注疏中最古的一種,後來的注疏,大都采用它。此外印度舊注,還有僅存藏文譯本的《菩薩地釋》、《菩薩戒品釋》,都是德光所造。前一種是燃燈吉祥智、戒勝同譯,後一種是慧铠、智軍同譯。又《菩薩戒品廣釋》,勝子造,勝友、慧铠、智軍譯。又《菩薩地釋》,海雲造,寂賢、戒勝同譯。其次,中國的注疏,現存《瑜伽師地論略纂》,原十六卷,唐·窺基撰,這是《瑜伽》從第一卷到六十六卷的注釋,卷首依《釋論》作歸敬序,次依釋論用敘所為、彰所因、明宗緒、顯藏攝、解題目、釋本文六門料簡。又《瑜伽論劫章頌》一卷,唐·窺基撰,全文都是七言頌,共三十六頌半,乃是將《瑜伽》卷二中有關劫的名目、次第、數量及成、住、壞、空四時期和始終名義結成頌文以便記誦的。
又《瑜伽論記》,四十八卷,唐·道(遁)倫集撰,在第一卷首,也依《釋論》和《略纂》用敘所為等顯六門發端,和《略纂》大同,本文采集玄奘門下景、泰、備、基四大家及余師十余家之說。《瑜伽師地論義演》,四十卷,今存二十二卷(後半雜入澄淨科文),唐大安國寺沙門清素於貞元十七年(801)撰述,卷首略釋《瑜伽》的名義,次用敘起論因、彰說論意、明論宗體、藏乘所攝、辨總別題、依文制釋六門料簡。此外敦煌本《瑜伽師地論分門記》(已印出六卷)、《瑜伽論手記》(已印出四卷),都是唐·法成所講述,聽者筆記,前一種是大科,後一種是略解,並有對照藏文本注出異義。又有《瑜伽師地論敘》,二卷,近代歐陽漸撰,全敘分作總略、五分、十要、十支、十系、緒言六項。以上都是研究本論的參考要籍。本論的注疏已佚的有二、三十種,其中重要的有惠景《疏》二十卷、神泰《疏》十卷、文備《疏》十三卷、元曉《疏》四卷、憬興《疏》十卷、《釋論記》三十六卷、行達《料簡》一卷、智周《疏》四十卷、太賢《纂要》三卷、《古跡記》四卷、極太《羽足鈔》五卷等。”
以上的漢文注疏典籍,大致在《大正藏》裡都有。其中,《遁倫記》的版本,據楊白衣介紹,《大正藏》本不如趙城藏本文字完備;但趙城藏也是殘本,也不全;而金陵刻經處也有個版本,據說可以和趙城藏本相校仇。按理說大陸版《中華大藏經》是以趙城藏做底本校勘的,應該是最善本,但《中華大藏經》要價太高,很難見到,就不談了。趙城藏的《遁倫記》殘本後來單獨在《宋藏遺珍》裡出了,現在有影印的,我考慮趕快搜一套用用。現在金陵刻經處的書目裡好像還沒《遁倫記》的名目,不知版子是否還保存著。
另外,本書可用的漢文注解還有一些。像《真實義品》,近人如太虛法師有過講義,記得韓鏡清老也譯過一個藏(印)人的《真實義品》注疏,“大千”的網站上有。《菩薩戒品》的單行講義也有,最突出的是法尊法師譯的宗大師著作《菩薩戒品釋》。由於,《解深密經》除《序品》外,其余七品被《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五至七十八全部收錄,所以,也可以找此經的注疏來做學習本論的參考資料。這中間,最著名的要算是唐·圓測法師的《解深密經疏》了。
“本世紀驚人之著作”的《瑜伽師地論科句、批尋記》當然是今人學《大論》案頭必備資料,也看到北美妙境法師有講解錄音和整理的講義,想要博學的,准備一套也無妨。至於王海林的解譯白話版,反正買不到,不說他了。林國梁的全譯本,也不知道值不值得期待……
題外話:關於黃忏華
反正是“花邊佛學”,不妨繼續扯扯。
上面引用的《百科全書》“瑜伽師地論”條目是黃忏華先生寫的,也是近現代一位佛學大家,內學院之高足,歐陽漸先生門人。
據王恩洋先生《自述》,五四運動時,王(彼時在北京)也上街游行而被投入獄,獄中目睹諸“精英”之混世面目頗覺喪氣,唯與一人相談甚歡——此人即黃忏華。後二人先後赴內學院深探《瑜伽》奧義,成就一段重逢佳話。
黃忏華有些書,譯作和著作,早年一直被作為諸佛學院的教材,比如《印度哲學史綱》、《佛教各宗大意》,現在也還有地方在用,特別是某些高壽的老僧,對早年的經典情有獨鐘。
大論之框架
黃忏華先生寫道:
“本論內容大別五個部份︰第一〈本地分〉,五十卷(從第一卷到第五十卷);第二〈攝決擇分〉,三十卷(從第五十一卷到第八十卷);第三〈攝釋分〉,二卷(從第八十一卷到第八十二卷);第四〈攝異門分〉,二卷(從第八十三卷到第八十四卷);第五〈攝事分〉,十六卷(從第八十五卷到第一百卷)。
此中〈本地分〉是全論的基本部份,把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境界區分十七地,以詳說三乘觀行的根本事相,因此本論舊有《十七地論》之稱。後四分是釋論,以決擇解釋論本兼及經律的要義。
第一、本地分,廣分別十七地。
(1)五識身相應地,就前五識的五方面說︰{1}自性,是了別色、聲、香、味、觸五境;{2}所依,是五根與意根及一切種子阿賴耶識;{3}所緣,是五境;{4}助伴,是俱有相應的心所;{5}作業,是了別自境。
(2)意地,就第六、第七、第八三識說,也有五方面︰{1}自性,是心、意、識;{2}所依,是意及一切種子阿賴耶識;{3}所緣,是一切法如其所應;{4}助伴,是具有相應的五十三種心所;{5}作業,有共不共業;和前五識相同的是共業,特殊的是不共業。由此更用色聚、相應品等十門以解釋其義用。這是因為一切諸法依識而起,以識為體,識法最勝,故先建立以上二地。
(3)有尋有伺地,(4)無尋唯伺地,(5)無尋無伺地:尋是(思或慧)於所對境粗略推求;伺是(思或慧)於所對境詳細審察。在欲界及色界初靜慮的根本定和它的未至定,都有尋、伺,是為有尋有伺地。靜慮中間即在初靜慮和第二靜慮間的中間定,只有伺而無尋,是為無尋唯伺地。第二靜慮以上七地的根本定及近分定,都無尋伺,是為無尋無伺地。這三地都用界、相、如理作意、不如理作意、雜染等起五門加以說明,並分別闡明這三地的有漏、無漏諸法。
(6)三摩呬多(等引)地,就定地說,有五方面︰{1}總標,有靜慮(四靜慮)、解脫(八解脫)、等持(空、無願、無相三三摩地等)、等至(五現見、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無想、滅盡定等等至)四種三摩呬多;{2}安立,只此等四種是三摩呬多地,欲界的心一境性不在其內;{3}作意差別,有了相作意等七種根本作意及緣法作意等四十種作意;{4}相差別,有所緣相、因緣相、應遠離相、應修習相四種相,又有自心相、外相、所依相等三十二相;{5}略釋諸經宗要,依經總釋解脫等三種定義。
(7)非三摩呬多地,即修定中未能如法,一切散亂,自性不定,有十二種相。這兩地總攝一切定非定位所有諸法。
(8)有心地,(9)無心地,都用地施設、心亂不亂、生不生、分位、第一義五門建立。其中五識身相應、意、有尋有伺、無尋唯伺四地是有心地。無尋無伺地中,無想定、無想生及滅盡定是無心地,其余是有心地。但依第一義建立,只無余依涅槃界中,阿賴耶識永滅,是無心地。
(10)聞所成地,是於五明處聽聞解了,包括其中內明處有事施設建立相、想差別施設建立相、攝聖教義相、佛教所應知處相四種相;醫方明處有於病相善巧、病因善巧、已生病斷滅善巧、已斷病後更不生方便善巧四種;因明處有論體性、論處所、論所依、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論多所作法七種;聲明處有法施設建立相、義施設建立相、補特迦羅施設建立相、時施設建立相、數施設建立相、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六種;工業明處有營農工、商估、事王、書算計度數印、占相、咒術、營造、生成(畜養)、防邪(裁縫等)、和合(調解斗訟等)、成熟(成熟飲食)、音樂十二種類。
(11)思所成地,是於自性清淨、思擇所知、思擇諸法三種相相應善巧。其中自性清淨是審谛思惟所聞諸法的道理等,有九種相;思擇所知是思惟決擇一切所應知的法義,於有法了知有相,於非有法了知無相;思擇諸法是思惟決擇經文和偈頌的法義。
(12)修所成地,是修道中於四處、七支相應善巧。四處是修處所、修因緣、修瑜伽和修果,這四處又可分攝為生圓滿、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成熟解脫慧、修習對治(瑜伽)、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七支。
(13)聲聞地,闡明聲聞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有四瑜伽處︰初種姓瑜伽,第二數取趣(補特迦羅)瑜伽,第三安立瑜伽,第四世出世瑜伽。
(14)獨覺地,闡明獨覺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獨覺原攝於聲聞類,今只略說獨覺種姓、道、習、住、行五種相。
(15)菩薩地,闡明菩薩的種姓、發心、修行和得果,分四持瑜伽處︰初持十八品,總明菩薩所學之法,叫作初持瑜伽處。第二持四品,是隨初持所學法而起修,叫作隨法瑜伽處。第三持五品,由修習而成滿,叫作究竟瑜伽處。第四持一品,重明以前諸品次第的意義,叫做次第瑜伽處。
(16)有余依地,闡明有余依涅槃有三種相。
(17)無余依地,闡明無余依涅槃有三種相。
依《瑜伽師地論略纂》所說,此十七地可以境、行、果三種相攝。即前九地是三乘境,其中由於一切法以識為體,故五識及意二地是境體;尋伺三地有上下粗細的不同,是境相;等引、非等引、有心、無心四地有定散隱顯的分別,是境用。次六地是三乘行,通修三慧行,故聞、思、修三地是通行;三乘都隨機修法,成就自乘,故聲聞、獨覺、菩薩三地是別行。後有余依、無余依二地是三乘果。
第二、攝抉擇分,對於本地分中的問題加以抉擇,並抉發本地分所沒有詳述的深隱要義。分十二大段︰
(1)抉擇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先以略義十門建立阿賴耶,闡明唯識的道理;後以廣義六門解說六善巧,闡明法相的道理。
(2)抉擇有尋有伺等三地,初雜抉擇,分辨焰摩因饒益眾生而稱為法王以及大海水鹼等因緣。次正抉擇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
(3)抉擇三摩呬多地,初雜抉擇,次引經解釋,次抉擇修定三種因緣及六順出離界修定法,次抉擇四靜慮及四種修定法等。
(4)抉擇非三摩呬多地,闡明十二種不定地和十二種不定地的對治法。
(5)抉擇有心地,言諸心差別而轉,略由五相︰{1}由世俗道理,{2}由勝義道理,{3}由所依(阿賴耶識)能依(七轉識),{4}由俱有,{5}由染淨建立,並加以解釋。
(6)抉擇無心地,說由七種因緣,心不得生。
(7)抉擇聞所成慧地,初釋歸依,次釋沙門、婆羅門的差別,次釋欲、有、梵行三求,次釋內明,次雜抉擇聞所成慧地的義理。
(8)抉擇思所成慧地,初就四種思議等五門雜抉擇,次就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二十九門分別。
(9)抉擇修所成慧地,闡明聲聞乘相應的作意和大乘相應的作意等十六種修。
(10)抉擇聲聞地及獨覺地,只抉擇聲聞地,初就成立無種姓等七門分別,次辨聲聞種類,次辨四聖谛等,次分別律儀,次聲聞行果,後雜抉擇。
(11)抉擇菩薩地,先次第抉擇前三持瑜伽,後引《寶積經》解釋十六法門以及一切菩薩行果等。
(12)抉擇有余依、無余依二地,分別二種涅槃界中離系、壽行、轉依、住等多門差別。
第三、攝釋分,解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說法和解釋的儀則,初明說法應知的五分,次明解經的六義。
第四、攝異門分,略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所有諸法的名義差別。
第五、攝事分,略攝十七地有關的三藏特別是《雜阿含經》等眾多要事義。初闡明契經事,次明調伏事,後明本母事。
本論《抉擇分》等四分,引用多種舊籍,如《本地分·思所成地》引《法句經》本母釋,《攝抉擇分·菩薩地》引《小品寶積》及《解深密經》的本母釋,《攝事分》引《雜阿含經》本母釋等,又,《釋異門分》實即《阿含經》的釋名。”
《瑜伽》大論與諸經論的攝釋關系,為內學院一大發現(他們對經典的熟習程度實在驚人!),呂澄就發現《釋異門分》與《雜阿含經》的關系,並由此勘出《雜阿含》漢譯本的次序有相當程度的紊亂(勘彼經的頌文也是),近年印順法師編訂的《雜阿含》,就是根據內學院的成果加以重新編排的。
本論的《本地分·修所成地》,分別“修道中四處、七支相應善巧。四處是修處所、修因緣、修瑜伽和修果,這四處又可分攝為生圓滿、聞正法圓滿、涅槃為上首、能成熟解脫慧、修習對治(瑜伽)、世間一切種清淨、出世間一切種清淨七支。”這個意思,和後來無著論師作的《六門教授習定論頌》可以互相發明,世親論師有《頌釋》。此《頌》、《釋》目前只在漢文大藏裡有,彌足珍貴。(《顯揚聖教論》,一般說是大論的略本,也唯漢譯現存。)
作者
大論的作者,漢傳說是彌勒,藏傳說是無著。近來有人折衷地說:《本地分》作者是彌勒,《抉擇分》以下作者為無著……。就學習經典本身而言,著作者的歸屬問題,關系不大。更何況無著本來就是祖述彌勒而勒成文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