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行為的修養與生命價值觀的展現
各位貴賓、各位在家菩薩:
這次佛學講座本來昨天就要和大家見面,可是天公不作美,只好延到今天晚上。不過,沒有關系,我准備把這兩個題目綜合起來,用一百二十分鐘的時間,和大家一起談談。
一個人活在世界上,怎樣修養自己去面對人與事?怎樣去適應環境?發揮生命的價值?現在我以佛學的角度來做介紹:
佛法是針對人而說的,但有很多人誤會佛法,以為藏經樓的大藏經,或是出家人主持的法會、念經等宗教活動就是佛法。其實佛教除了宗教的型態外,它的主題還是告訴你「為人處事」,在任何不同的時空裡,怎麼樣使自己過得自在灑脫;說得白話一點,就是怎樣讓自己過得自在一點。但並不只是自己快樂或只有自我,還有別人的自我及別人的快樂。
所以,佛法簡單的說:佛就是覺悟的意思,不要定位在那些泥塑木雕的像上;而是一個完成智慧、達到圓滿覺悟的人。他不是遙不可及的,更不是一般人在學佛之後,就把眼前的一切立刻放在一邊,轉而把自己的理想,寄放在遙遠的未來。的確,我們一般人常把佛法,放在理想、遙遠未來的地位上,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人活在世間上,必然會面對人與事。學佛的目的,就是當我們面對人與事的時候,能夠藉佛法來調理自己、修養自己,對別人不造成傷害,而且自已也不可以受到傷害。
世俗觀念裡所謂的犧牲奉獻,好像是必須為別人犧牲自己、奉獻自己。我們來探討一下:犧牲,用什麼去犧牲?奉獻,拿什麼來奉獻?我們說犧牲是犧牲自我的享受,可是絕不是叫你犧牲自己的快樂;沒錯,應該犧牲自己的享受,把自己的快樂跟別人共同分享。奉獻,更不是一般狹隘定義的布施、供養,因為奉獻本身是以智慧為基礎。我們不管是什麼階層或教育程度如何,任何行業的人都有他求生存的條件。可是以智慧而言,就不是人人都可以具備,而且能以之幫助人。
所以,對佛法,我曾下了一個定義:佛法,就是智慧之法。智慧,對人有什麼樣的幫助呢?佛教的說法:你有智慧,你就可以覺悟。其實那僅是一個概念,真正的問題是-要覺悟什麼?為什麼不能覺悟?一定要能把握這個重點。
在座的只要曾接觸過佛法的都知道,人有無明、煩惱,如果我們因為有無明、煩惱,而產生恐懼、害怕,那倒是不必要。其實佛法並不把無明、煩惱當成令人恐懼、害怕的東西,而是教你如何去面對無明、煩惱,把不明了的予以明了,使你的煩惱能化解而不煩惱,那才是佛法的效用。
在學佛的道路上,人往往把現實的生活當成敵人,學佛後求得佛法,卻以佛法做武器,然後用武器去對抗敵人。我們若是把佛法當成武器去消滅敵人,與佛菩薩慈悲為懷的本意,豈不自相矛盾?因此佛法是告訴我們:人有許多的不明了,即所謂的無明,因無明而產生諸多的煩惱,乃是必然的現象。也就是因為人本來如此,所以我們才需要真正面對這些無明、煩惱,再去認識它、探討它,然後才有機會突破。
所謂突破,以佛法而言,一般指的是「覺悟」。因此當你面對復雜的人與事時,難免會有諸多不解,形成人際上的困擾,在這種情形下,我們怎麼去面對它?不一定人人都有這種勇氣,何況我們還要用許多的道理、方法去化解這些問題,那不是一般世俗所說的「聰明」。所以,佛教強調-智慧。
其實人活在世界上,面對不同的人與事,在不同的時間、空間裡,就必須具備各式各樣不同的智慧。可能大家聽了會聯想到:你說得那麼復雜,那佛教究竟是以什麼方式去面對這些?
其實在座的各位可能都知道,佛教有八萬四千法門,什麼是「八萬四千法門」?很簡單,就是當你面對人與事時,不管發生什麼樣的問題,都有不同的方法,可以幫助你化解。
所以我在各地做專題演講,並不只限於一些所謂佛教徒的行為,關於我剛才所說的大前提──人與事的問題,在不同的時、空條件下,必然就有不同的問題。當我們面對這麼繁復的環境,如果,沒有相當的修養去培育智慧,的確無明煩惱就會特別多。如果以學佛者的立場來談「覺悟」這兩個字,我們首先要知道,「覺」是要覺些什麼?「悟」又是要悟些什麼?就拿人和事的問題來說,世俗的方法,是在問題發生後,希望立即尋找出一個答案。但是佛法不是在找答案上下手,所謂的答案,固然對你的問題,可能暫時有個交待,可是往往那個答案還會衍生問題,甚至答案的本身就是問題。
佛法不是有了問題才去尋找答案,而是當問題發生了,要面對問題,去探討蘊藏在問題背後一連串的「為什麼」。所以「佛法」可以另一種方式诠釋:「什麼是佛法﹖所謂佛法,是探討一連串為什麼的道理方法。」它並沒有設定好的標准,而是在不同問題的過程中,不論其輕、重、粗、細,都有各式各樣不同的道理方法存在;如果不能把握這點,充其量我們學佛,最多只能做一個佛教徒。比如說,你皈依三寶後,自已本身念佛、禮佛,做些功德,就是個正正當當的佛教徒。可是成為佛教徒之後,並不是說你就具備了菩薩的心腸。
各位如果曾經看過「千佛山雜志」,每一期的封面都有三句話-信佛、學佛、可以成佛。意思是說,只是信佛教,成為一個佛教徒不夠,還要去學佛。學佛不只是信仰、膜拜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或者藥師佛…這些已經成就的佛,更重要的是要學習釋迦牟尼佛所遺留的道理方法。可能大家會問:佛教大藏經的內容那麼多,我有了問題,怎麼去尋找它的道理在那裡?它的方法是在那一部經裡說明?所以佛教裡學佛有兩種人:一種是出家人,一種是在家人。
在家學佛的居士們礙於生活的壓力,可能沒有那麼充裕的時間,可以慢慢地、專心地從大藏經裡尋找你所需要的,也因為如此,所以才需要有出家人存在的必要。我常說出家人是佛教中從事佛法的專業從業人員,從一出家起,就必須把一生投入在佛教的教義中,去探討那麼多的道理、方法。然後,當在家居士有了問題的時候,出家人就可以介紹他們所需要的。所以佛教有出家、在家,這就是它的關鍵性。
我們剛才說佛法是探討一連串的為什麼,是化解一連串的為什麼,這都是關系到人與事。可是人怎麼去面對這些人、事?人總認為對自己很熟悉,事實上對自己卻是很陌生。為什麼?
若對自己很熟悉的話,就不會做錯事情。我們常有這種現象:事先想做什麼,甚至旁邊有人提醒:「你這樣做不太好。」他都不會相信,一定要照自己的意思去做,等到事情做完,發生了問題,最後他卻有一句保護自己、推卸責任的話,台語叫做:「哇哪欸哉!」那意思是說:「我怎會知道?」最後幾乎都是這個結論。這一句話在佛教就是「無明」,不知道就是無明。還有很多我們知道,但不能做或者做不到的,那叫「無可奈何」。可見,我們除了有「無明」之外,還有那麼多的無可奈何。
這些在佛教的經典裡都有不同的介紹,今天我用最簡單的方式,讓大家對自我做一個認識,然後依於這些認識,幫助我們怎樣去調理自己,在面對人與事的時刻,才能沉得住氣,保持冷靜而發揮智慧。
我們人有三種行為,這三種行為,以佛教的名相來講叫「身、口、意」。事實上就是我們身體的行為、言語和思想的行為。
這三種行為在我們所處人與事的環境中,是無可避免的,它們時時在起變化、生作用。通常我們的身體和外界接觸時,必然會有一些行為的表現發生;這些行為,我們稱之為「身」的行為。
其次在面對人與事的時刻,一定要藉助「言語」來表達自己的意思、表達自己的思想,以達到和他人溝通的目的;這些行為,我們叫做「口」的行為。
再其次就是思想的行為,我們每一個人,依於個人的家庭、社會、學校環境以及人際關系,這些對自己產生影響的要素,在不同的環境中,自然會收集許多資訊,累積經驗,因而慢慢形成自我思想觀念的意識型態。
以上這三種加起來,以現代的名詞來說,就是「自我的行為」,它包含有身體的、言語的、思想的,也就是身、口、意三種行為。這三種行為所表現出來的動作,在佛法中叫做「造作」;造作完成後有一個結果,就叫做「業」。有很多人一提到「造業」,直覺上就以為是不好;事實上如果把「造業」定位為「不好」的地位上,那是對佛法的誤解。因為佛法說:造作行為的結果,有其不好,也有其好。所謂不好的稱之為「惡」;好的稱之為「善」,結論也就是:造作有善業,也有惡業的區分。
這裡所謂的「業」,我們不要把它視為怪異。比如說讀書有學業,不同的工作有行業之分;這個業,只不過是行為表現出來的一種結果而已。所謂惡業一定會造成傷害,佛法中所強調的傷害,不只是傷害別人,同樣也是傷害自己。所以人的行為對別人、自己來說都是「造業」。如果造的是惡業,所形成的傷害就包含了對別人與對自己有關,它是彼此相應的關系;好的行為或善的業也是如此。業除了有善有惡之外,我們知道還有一些善、惡分不清楚的,在佛教中叫「無記業」。依於人的行為離不開這三個基本形式,所以佛法才提出道理方法告訴我們,於身體、言語、思想上該怎樣表現,這些表現除了以世俗的知識為基礎之外,當然就必須要有佛法的幫助。這些道理方法並不是佛陀發明的,而是本來具有的,只是我們沒有到達那種智慧,不能夠表現得那麼完整、美好罷了!
所以佛法中包含許多道理、方法,告訴我們如何從身體、言語、思想上面去做調整。當然大家也熟悉佛法的范疇,不管怎樣說總離不開戒、定、慧三大類。「戒」就是約束你的行為—對我們的身體、語言、思想有所約束。以世俗來說,戒律就如同是游戲規則,它提出很多規矩法則約束我們的行為。
「定」,我們常誤認為是盤著腿、閉著眼、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其實佛法不是這樣說定。「定」,簡單地說,就是當你面對人與事的時刻,你的身、口、意可能會造作、會亂,而幾乎無法抑止,在那種會亂的時刻,你能做到不亂,就是定。不是說沒有什麼事,干坐在那裡不動,就表示有了定的修養,我常笑那叫做「土地公」;而且人不可能像土地公那樣,一天到晚都不動。因為人的身體、言語、思想,整天 不斷地在進行行為表現,那是一個動的狀態,而且在表現的時刻,一旦自己條件不夠,或者知識經驗不足,難免更會慌亂。有道是-旁觀者清,其實是事不關己,並不表示他有定力。一旦自己成為當事人,也同樣會亂。所以佛法提出「定」幫助我們,怎麼樣處在會亂的時刻而能不亂。
其次是「慧」,世俗常把智慧兩字放在一起,但佛法中智和慧是分開的。「智」與「慧」在梵文中分別是「阇那」與「般若」。我們暫且不談這些名相,我們用普通人能聽得懂的話來說,所謂「智」,就是知識經驗,這些知識經驗不限於那個階層范圍,只要是專業的都包含在內。那怕是一位清潔隊員,怎樣掃地、垃圾分類,都有其特有的知識經驗,這些在佛法中肯定都屬於「智」的一部份。至於「慧」,就是運用你已經擁有的知識經驗,發揮它的力量,所得到的結果,必須是有饒益性而無害的才叫慧。所以智與慧是不同的,我們要有這種認知。
其實佛法就在世間裡,就在每一個人身上,只是我們無法把握它。佛陀說法是針對人而說法,因為人能理解知法。只是自己一旦成為當事人,關系到自己以外的人與事時,立即就會建立相對的立場。什麼相對的立場?即是所謂的「是非」、「善惡」、「對錯」的立場。
智慧是人本來就具有的,佛法並沒有在此之外,另外創立一套東西,只是佛陀在人生的體驗中,經過幾十年艱難的修養,所完成而得到的-如何將這些智慧,除了以智為基礎,再怎麼去運作這些智,使它發揮為有效益性的利益或力量。由此我們可以發現,佛法就是要以戒、定、慧來修養我們的身體、語言、思想的行為。
「戒」是告訴我們,約束自己不致造成侵犯。所謂侵犯,不只是傷害別人,也包括傷害自己。其次是定,「定」是告訴我們,面對可能會亂的時刻,怎樣做到不亂。「慧」是點明我們人會「癡迷」,所謂癡迷,不是一般所說的愚癡,佛陀從不把眾生視作愚癡,佛陀只是告訴我們,眾生有無明煩惱;無明煩惱的本身,就是因癡迷而產生。
因為癡迷,所以需要運用我們的知識、經驗,表現在這些人與事的問題上,進而去化解問題。條件是-你的知識經驗愈豐富,所能表現的智慧,當然就愈理想。所以智慧人人都有,端看你的知識經驗有多少,如何又能有效運用這些知識經驗,發揮其效用,使它化為一種力量,而得到利益。是故佛法是以戒、定、慧三無漏學,規范修養人的身體行為、語言行為、思想行為。
接著我們再來談談「覺悟」。從概念來說,當運用知識經驗表現在人與事的時刻,有的人會做得好一些,有的做得不好,但這都不是問題。問題是在面對人與事時,你究竟體會到什麼?認識了什麼?發現了什麼?這些體會、認識、發現,最後完成的結果就是覺悟。
不過,我要提醒各位,佛法中的覺悟是有其層次的。這層次是依什麼標准來排定?是依於我們知識經驗表現的時刻,知識經驗愈豐富,所表現「慧」的力量愈大,當然你的層次就愈高。所以,有的人誤會,以為世俗言所謂的智力,就是「慧」,其實不然。有很多智商高的,不一定能把人與事的問題處理得好,那是為什麼?這不是智商一八○的問題,而是把知識經驗印證在現實人生中,才是最要緊的。
我們求學也是求知識經驗,不管任何的教育,甚至於到餐廳或修理廠當學徒,都是學知識經驗。所以各行各業、各階層所表現的都叫做知識經驗,都可以成為智慧中的智。
只是佛法提醒我們:談到「慧」,是要運用你的知識經驗,發揮其力量,且能得到利益,才能叫「慧」,這是兩者不同的地方。可能大家會發現一個問題:「智」也好,「慧」也好,我們都懂了,接下來我們該怎麼去運作?
剛剛我說,我們人的造作行為,無非是身體、語言、思想,還是從知識經驗中培養而成,因為你的行為是依於知識經驗所表現的。所以佛法不時提到一個「我」字,那個「我」在說明什麼?很簡單,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自我意識。這自我意識,包含了理性、感性兩個層面。我們一般不是太感性,就是太理性。其實當你面對問題時,太過感性,可能會出事;而太過於理性,也會出問題。所以,世俗又提出一種居中的說法:能不能在感性和理性中找出一個平衡點?是不是一半感性、一半理性,就不會有問題?
其實佛法肯定說,感性和理性之間是沒有平衡點。它的重點不在對與錯的相對法裡,而是當您表現感性或理性的時刻,於問題有沒有幫助?會不會造成傷害?如果您運用得好,感性可以形成和諧的人際關系,幸福美滿的家庭;如果把這份感性,擴大為我們佛教中所說,饒益眾生的話,這份感性也是非常好。如果,以世俗的感性去面對問題,也就是說情感沖動、不顧一切,做了再說,那你身體的行為、語言的行為、思想的行為,可能就會造成不是傷害別人,就是傷害自已。佛法說:感性也好,理性也好,並沒有平衡點。
佛教談「法」是針對人而說,不是把佛法擺在一個遙遠而不可及的境界去追求。甚至我們看在學佛道路上,很多人會說:「不修今生,修來生。」這未免太消極了。佛法絕對是積極的,你今生修不好,何需待來生?你今生過不好,來生又豈有把握過得好?來生往那裡去,你能把握嗎?真正能把握的是你的今生。佛法中把它分得很細,他說的今生是依時間來講,有現在的、有過去的、有未來的,小至每一秒鐘都會有現在、過去、未來,大,可以大到這一生、前生、來生。所以我們不要把過去、未來以及現在切分得太遠。
我常說,我們要面對時間、把握空間,過去的,不要老是去計較、去懷念,未來的,也不要只擺在一個編織理想的夢境裡,最要緊的是把握每一個現在。如果我們每一個現在能把握好,現在會成為過去,表示你的過去都是好的;同樣地,你把握好現在,因每一個未來都會成為現在,如果只是分別三個不同的時間、空間,最後你一個也把握不住。
所以,有的時候,以世俗的知識經驗來說時間、空間,在佛陀的心目中,並不認為是錯的,他只是說有缺點、不圓滿。佛法是希望減少你的缺點,表現圓滿的境界。
講到圓滿,我在這裡順便提醒各位,佛法中談圓滿,絕不是一般人說:「喔!今天事情做得很圓滿。」因為圓滿在佛法中,是以佛陀的理念,達到圓滿的境界。它是一個整體的圓,像一個圓形的球一樣,從任何的角度去看,都沒有缺點。除了這整體的圓,在佛陀的理念中是個理想的結果;可是他也不否定,人能做到一些程度上的圓,這一些圓的概念,依於佛法的觀點,在此我舉個例子,大家會很容易理解。
比如一個圓圓的西瓜,我們用刀一片一片地切下去,大家就看看它的圓是不是一樣?不一樣!有大、有小。可是,如果一個整體的圓,離開了這種所謂周邊的圓,或者片面的圓,也不可能成為一個整體的圓;也就是說,整體的圓是來自不同大小平面的圓所組成。所以佛法中談覺悟,必須是圓滿的覺悟。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問題,「覺」是代表一個平面的圓,「悟」就是那些點與線,組合成平面的圓。可是時下的佛教界,尤其以禅來說法的人,似乎認為「開悟」了就很了不起。其實,以一個平面的圓來講,那也只是平面圓裡的一個點而已,沒有什麼特別的了不起。
這個「悟」是什麼現象?剛剛提過,你體會一些什麼?認識一些什麼?了解一些什麼?發現一些什麼?都是「悟」。這些都可以累積組成不同平面的圓。我們一生中,於身體的修養、語言的修養、思想的修養而完成不同的圓,最後把這些圓組合起來,成為一個整體的圓,像一個球一樣的圓,那才是真正的圓滿,才是佛法中所謂的「明妙圓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