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論誠信友愛
戒毓法師
佛教雖是以實踐解脫為歸宿,卻同樣非常重視現實人生品格、道德的樹立,關注現實社會人倫的建立,以及人間淨土的實現。佛教認為誠信、友愛就是修行解脫的具體體現與成就,並認為也是現實樹立世俗人生品格、道德之本,和建立世俗人倫道德的主要內容,更是實現人間淨土的重要因素——誠信友愛不僅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基礎,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
一、誠信真實是修行具體的體現與成就
誠信與直心是名異意同,是信教的真誠、質直之心,是佛教修行解脫的根本,是修行者的具體體現與成就。
誠信之言是道根,出門句子要區分。溪山到眼知慚愧,莫學叢林飽見聞。[1]
精進誠信者雲何?那先言:佛諸弟子,自相見輩中說諸清淨,中有得須陀道者、中有得斯陀含道者、中有得阿那含道者、中有得阿羅漢道者、因欲相效行誠信便得度世道。那先言:譬如山上大雨,其水下流廣大,兩邊人俱不知水淺深,畏不敢前,若有遠方人來,視水隱,知水廣狹深淺,自知力勢能入,水便得過度去,兩邊人眾便隨後度去,佛諸弟子如是。人心清淨,便為須陀洹道、得斯陀含道、得阿那含道、得阿羅漢道。善心精進,得道如是。佛經說言:“人有誠信之心,可自得度。”[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捨衛國祗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所有法,彼彼意解作證,悉皆如來無畏智所生。若比丘來為我聲聞,不谄不偽,質直心生,我則教誡教授為其說法。晨朝為彼教誡教授說法,至日中時得勝進處;若日暮時為彼教誡教授說法,至晨朝時得勝進處。如是教授已,彼生正直心。實則知實,不實知不實,上則知上,無上則知無上。當知、當見、當得、當覺者,皆悉了知,斯有是處。[3]
復次!聖弟子念諸天事:有四大天王、三十三天、焰摩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若有正信心者,於此命終,生彼諸天。我亦當行此正信,彼得淨戒、施、聞、捨、慧於此命終,生彼諸天。我今亦當行此戒、施、聞慧。聖弟子如是念天事者,不起貪欲、瞋恚、愚癡,其心正直,緣彼諸天。彼聖弟子如是直心者,得深法利,得深義利,得彼諸天饒益隨喜。[4]
佛告釋氏:我今語汝!我聲聞中有直心者,不谄不幻,我於彼人,十年教化,以是因緣,彼人則能百千萬歲一向喜樂心樂,多住禅定,斯有是處。復置十年、若九年、八年乃至一年、十月、九月乃至一月、十日、九日乃至一日一夜,我教化,至其明旦,能令勝進;晨朝教化,乃至日暮,能令勝進。以是因緣,得百千萬歲一向喜樂心樂,多住禅定,成就二果。或斯陀含果、阿那含果。[5]
欲居家修道者,名曰清信士,當持五戒。一、不好殺禽獸蠕動之類,無所克傷以己,況彼不加刀杖,心念為仁,口不及殺。二、不偷盜,貪殆人財,欺斗秤尺,如圭铢分,不得侵人。心存於義,口不教取。三、不好欲YIN,犯人婦女,不觀華色,不聽好音樂,心修禮禁,言不失法。四、不妄語,谮入人罪,時而後言,言必誠信,心不漏慢,口無毀譽。五、不飲酒,縱情酗醟,心不好嗜,口無味嘗。酒有三十六失,勿以勸人。是名為我清信士之戒也。[6]
友愛就是要大力倡導以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德,在全社會形成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共同前進的社會氛圍和人際環境。
二、友愛是社會人倫道德的基礎
友愛是感情道德的問題,是佛教所倡導世俗生活的道德倫理,在佛門裡主要是以父子、夫婦、親友、師生、主僕、宗教師與信徒之間關系為主,來建立世俗的人倫道德理念。
首以孝順父母,敬重內外六親眷屬,坊巷鄰裡當知尊卑貴賤,謙讓仁慈上下和睦,此孝子順父母之情也。這孝順二事世人以為常語,不知其理甚優甚廣。略言孝者,四事供給。何為四事?飲食、衣服、臥具、醫藥,敬愛侍養是為孝也。順者,順父母之顏色,順父母在理之所欲,凡有所為不違父母之意。若有如是孝順之心,上下和睦,父母得以不動心。此是世間孝敬善道,天倫之理何異常乎?[7]
捨利弗!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時,則為長益具六波羅蜜。善男子善女人歡喜悅豫,吾等當為父母之慈,妻子親屬朋友親厚之慈,父母兄弟妻子親厚知友愛,敬喜見之。[8]
佛告善生!當知六方,雲何為六方?父母為東方、師長為南方、妻婦為西方、親黨為北方、僮僕為下方、沙門婆羅門諸高行者為上方。善生!夫為人子,當以五事敬順父母,雲何為五?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善生!夫為人子,當以此五事敬順父母。父母復以五事敬親其子,雲何為五?一者、制子不聽為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三者、慈愛入骨徹髓;四者、為子求善婚娶;五者、隨時供給所須。善生!子於父母敬順恭奉,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善生!弟子敬奉師長,復有五事,雲何為五?一者、給侍所須;二者、禮敬供養;三者、尊重戴仰;四者、師有教敕敬順無違;五者、從師聞法善持不忘。善生!夫為弟子,當以此五法敬事師長。師長復以五事,敬視弟子,雲何為五?一者、順法調御;二者、誨其未聞;三者、隨其所問,令善解義;四者、示其善友;五者、盡以所知誨授不吝。善生!弟子於師長敬順恭奉,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善生!夫之敬妻亦有五事,雲何為五?一者、相待以禮;二者、威嚴不媟;三者、衣食隨時;四者、莊嚴以時;五者、委付家內。善生!夫以此五事,敬待於妻。妻復以五事,恭敬於夫。雲何為五?一者、先起;二者、後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順;五者、先意承旨。善生!是為夫之於妻敬待,如是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善生!夫為人者,當以五事,親敬親族。雲何為五?一者、給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善生!是為五事,親敬親族。親族亦以五事,親敬於人。雲何為五?一者、護放逸;二者、護放逸失財;三者、護恐怖者;四者、屏相教誡;五者、常相稱歎。善生!如是敬視親族,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
善生!主於僮使以五事教授,雲何為五?一者、隨能使役;二者、飲食隨時;三者、賜勞隨時;四者、病與醫藥;五者、縱其休假。善生!是為五事教授僮使。僮使復以五事,奉事其主。雲何為五?一者、早起;二者、為事周密;三者、不與不取;四者、作務以次;五者、稱揚主名。是為主待僮使,則彼方安隱,無有憂畏。[9]
三、誠信、友愛是為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軌則
佛教是立足於現實社會的教化,絕不脫離世間而孤立存在。誠信、友愛是佛教規范佛弟子的日常生活軌則,這種生活軌則主要體現於奉行、受持律典中的十重波羅提木叉,即佛教菩薩戒的十重戒。
佛子谛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官、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YIN男、YIN女、奴婢、八部鬼神、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是事應當學,敬心奉持。佛言: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贊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盜因、盜緣、盜法、盜業,咒盜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故盜。而菩薩應生佛性孝順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若佛子!自YIN,教人YIN,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YIN,YIN因、YIN緣、YIN法、YIN業,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YIN。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YIN,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YIN。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而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緣、酤酒法、酤酒業,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罪過因、罪過緣、罪過法、罪過業,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悲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是菩薩波羅夷罪。若佛子!自贊毀他,亦教人自贊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自向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自悭,教人悭,悭因、悭緣、悭法、悭業,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嗔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自嗔、教人嗔、嗔因、嗔緣、嗔法、嗔業,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中善根無诤之事,常生悲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謝,猶嗔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若佛子!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謗因、謗緣、謗法、謗業,而菩薩見外道,及以惡一言謗音聲,如三百鉾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者,是菩薩波羅夷罪。善學諸仁者!是菩薩十波羅提木叉,應當學。於中不應一一犯如微塵許,何況具足犯十戒。若有犯者,不得現身發菩提心,亦失國王位、轉輪王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墮三惡道中,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以是不應一一犯。汝等一切諸菩薩,今學、當學、已學,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10]
奉比丘戒,二百五十,不犯道禁,護得度法。行止禮節,不失儀撿,忽除所有,靖恭畏慎,一心平等,修習正戒也。遠離於殺,不執刀杖,心懷慚愧,普安一切。不施恐怖,其心清淨,無所加害。遠離盜竊,除不與取,樂喜惠施,心欲放捨所思念安,常自護己,其心清淨,不與不取。遠離YIN行,淨修梵行,志於貞潔,消滅濁欲,其心清淨,不為色惑。遠離妄語,不尚虛誕,未曾詐殆,志存誠信,所住安谛,不違世誓,其心清淨,不懷欺偽。不樂兩舌,讒謗敗德,未曾傳說,鬪亂彼此,和解變诤,散除怨害,其心清淨,不仇兩舌。遠離惡口,不好罵詈,每制自在,未曾放恣吐不善言,所說柔順,無麤犷辭,聽服踴躍歸仰,其心清淨,曾不罵詈。遠離绮語,發言應節,無所毀害,詳在誼法,所說安詳,寂靜無失,分別情理,其心清淨,曾不罵詈。遠離绮語,發言應節,無所毀害,詳在誼法,所說安詳,寂靜無失,分別情理,其心清淨,志不绮語,遠離無黠。除去愚心,不貪他有,不求人短,己身及人,常求大止,其心清淨,不懷愚癡。遠離嗔怒,無恚害意,常懷慈心,志存善權,哀護蠕動,羞愧安慰一切眾類,其心清淨,不懷恚怒。[11]
四、誠信、友愛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佛教認為誠信、友愛在現實生活中非常的重要,是我們現實社會所共同的追求,是社會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倫理價值需要,也是人必須而且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品格。
王告諸臣並諸人民,夫人生世,誠信為本,虛妄苟存,情所未許。寧就信死,不妄語生。復為種種,說誠信之利,廣為分別虛妄之罪。諸臣悲咽,一更無言。[12]
昔定光佛時,別我為佛,名釋迦文,令果得之。從無數劫,勤苦所求,適今得耳。自念宿命,諸所施為,慈孝仁義,禮敬誠信,中正守善,虛心學聖。柔弱淨意,行六度無極,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一心智慧,習四等心,慈悲喜護。養育眾生,如視赤子,承事諸佛,積德無量,累劫勤苦,不望其功,今悉自得。[13]
無義不誠信欺妄好鬪诤 當知遠離此近愚興罪多 仁賢言誠信多聞戒行具當知親附此近智誠善多[14]
鹿母說已,便捨而去,二子嗚啼悲泣戀慕,從後追尋頓地復起,母顧命曰;爾還勿來,無得母子並命俱死,吾沒甘心傷汝未識,世間無常皆有別離。我自薄命爾生薄,何為悲憐徒益憂患,但當建行畢罪,於是母復為子,說此偈言:吾前生貪愛,今來為畜身,生世皆有死無脫不終患,制意一離貪,然後乃大安,寧就誠信死,終不欺殆生,將行示水草,為說非常苦,丌沒無遺恨,念恩不敢負。[15]
(新和尚)謂草堂曰:凡住持之職,發言行事要在誠信。言誠,而信所感必深;言不誠,信所感必淺。不誠之言,不信之事,雖平居庶俗,猶不忍行。恐見欺於鄉黨,況為叢林主,代佛祖宣化。發言行事,苟無誠信,則湖海衲子,孰相從焉![16]
圓悟禅師曰:學道存乎信,立信在乎誠。存誠於中,然後俾眾無惑;存信於己,可以教人無欺。惟信與誠有補無失,是知誠不一,則心莫能保;信不一,則言莫能行。古人雲:衣食可去誠信不可失,惟善知識當教人以誠信。且心既不誠,事既不信,稱善知識可乎?易曰:惟天下至誠,遂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而自既不能盡,於己欲望盡於人,眾必绐而不從,自既不誠於前。而曰誠於後,眾必疑而不信。所謂割發宜及膚,剪爪宜侵體。良以誠不至,則物不感;損不至,則益不臻。蓋誠與信不可斯須去已也明矣![17]
五、誠信、友愛構建和諧社會的因素
佛教是立足於現實社會的教化,絕不脫離世間而孤立存在。佛教認為誠信、友愛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不僅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基礎,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在佛門中有兄弟友愛,宗族和睦;五教施政,社會和諧的說法。
王爾時以五教治政,不枉人民。一者、慈仁不殺恩及群生;二者、清讓不盜捐己濟眾;三者、貞潔不YIN不犯諸欲;四者、誠信不欺言無華飾;五者、奉孝不醉行無沾污。當此之時,牢獄不設,鞭杖不加,風雨調適,五谷豐熟,災害不起,其世太平。四天下民,相率以道,信善得福,惡有重殃,死皆升天,無入三惡道者。[18]
若為子而孝養父母、為兄而友愛昆弟、為弟而欽順其兄,閨門之內無不盡善、宗族之間無不和睦,鄉黨鄰裡姻親相接以禮、相與以恩,以至事君則赤心為國、為官則仁慈利民、為長善以安眾、為下則勤以事上、或教導愚迷,或扶助孤弱、或濟急難、或惠貧窮、或修橋砌井、或施藥散食、或減己奉養以利他人,或臨財饒人以自省約、或人以善或贊善止惡、隨力隨所作世間一切善。[19]
[1]《虛堂和尚語錄》卷之七,大正藏第四十七7冊,第1037頁下。
[2]《那先比丘》經卷上,大正藏第三十二冊,第697頁 。
[3]《雜阿含經》卷第二十六,大正藏第二冊,第189頁中。
[4]《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三,大正藏第二冊,第238頁上。
[5]《雜阿含經》卷第四十一,大正藏第二冊,第297頁下。
[6]《佛開解梵志阿經》,大正藏第一冊第 261頁上。
[7]《龍舒增廣淨土文》卷第四, 大正藏第四十 七冊,第265頁下。
[8] 《光贊經.摩诃般若波羅蜜順空品第二》卷第一, 大正藏第八冊,第151頁。
[9]《長阿含經》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一冊,第72頁。
[10]《梵網經.盧捨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大正藏第二十四冊,第1004~1005頁。
[11]《佛說寂志果經》,大正藏第一冊,第271頁上。
[12]《賢愚經.無惱指鬘品第四十五》卷第十一,大正藏第四冊,第426頁下。
[13]《佛說太子瑞應本起經》卷下,大正藏第三冊,第478頁下。
[14]《法句經》卷下,大正藏第四冊,第574頁中。
[15]《/佛說鹿母經》,大正藏第三冊,第454頁下。
[16]《禅林寶訓卷》第三,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第1030頁上。
[17]《禅林寶訓》卷第二, 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第1024頁下。
[18]《度集經》卷第八,大正藏第三冊第25頁。
[19]《龍舒增廣淨土文》卷四,大正藏第四十七冊,第2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