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說《雜阿含》(四十七)
(卷四十七)
1241經:本經敘述給孤獨長者勸人皈依三寶的事跡。
關於給孤獨長者的事跡,佛經中有很多記載。經中記載說,只要是佛陀安住於祇園精捨期間,給孤獨者長必然每日去谒拜親近佛陀,從未間斷。給孤獨長者在谒見佛陀的過程中,自然也會向佛陀請教一些佛法方面的問題。本經便是佛陀與須達長者之間的對白。
有一天給孤獨長者拜見佛陀,對佛陀說:“世尊!若有人在我捨者,皆得淨信;諸在我捨而命終者,皆得生天。”從這句話我們肯定會感到十分詫異:給孤獨長者憑什麼能說出這樣的大話呢?只要是在他家呆上片刻時間,便會對三寶產生信念;只要在他家命終者,都會上升天界。所以當長者說完之後,連佛陀也有些意外,他對長者說:“善哉!善哉!長者!是深妙說,是一向受,於大眾中作獅子吼言:在我捨者,皆得淨信,及其命終,皆生天上。有何大德神力比丘為汝說言:凡在汝捨命終者,皆生天上耶?”究竟是哪位大德為你開示這段話的呢?
給孤獨長者說“不也,世尊!”佛陀聞後又說:“雲何,為比丘尼、為諸天、為從我所面前聞說?”回答是否定的。既不從佛處聞,也不從諸大比丘、比丘尼以及諸天面前聞說,那麼難道是“汝緣自知見”的嗎?在再一次得到否定性的回答後,佛陀再問道:“汝今何由能作如是甚深妙說,作一向受,於大眾中作師子吼,而作是言:有人於我捨命終者,皆生天上?”究竟是出於什麼樣的緣由呢?最後給孤獨長者回答道:
“世尊!然我有眾生主懷妊之時,我即教彼,為其子故,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及其生已,復教三歸;及生知見,復教持戒。設復婢使、下賤客人懷妊及生,亦如是教。若人賣奴婢者,我辄往彼語言:賢者!我欲買人。汝當歸佛、歸法、歸比丘僧,受持禁戒。隨我教者,辄受五戒,然後隨價而買;不隨我教,則所不取。若復止客,若傭作人,亦復先要受悉要以三歸五戒,然後受之。若復有來求為弟子,若復乞貸舉息,我悉要以三歸五戒,然後受之。又復我捨供養佛及比丘僧時,稱父母名,兄弟、妻子、宗親、知識、國王、大臣、諸天、龍神,若存若亡,沙門、婆羅門、內外眷屬、下至僕使,皆稱其名,而為咒願。又從世尊聞稱名咒願因緣,皆得生天,或因園田布施與眾生,此諸因緣,皆生天上。”
從給孤獨長者的這番述說中,我們便很清楚地看出長者為弘揚佛法的用心所在。
首先,無論何種種姓等級的婦人懷妊,長者總是注重於“胎教”,即主動為孕婦腹中的胎兒講說三歸依,讓孩子在母體之中,就已經沐浴於佛法的光明之中,為胎兒提前種下了善根——這種功德十分了不起。其次,當孩子來到人間之後,對於世間一切可謂是一張白紙。此時長者又會不辭辛勞地為襁褓中的嬰兒繼續宣講三歸依,為孩子長大成人後對佛法生起淨信,打下堅實的基礎。再次,在當時買賣奴隸的社會之下,給孤獨長者也會主動地將那些待售的奴婢買回來,以接受佛法的熏染。在交易奴婢之前,他總要反復囑咐賣家一定要信奉佛法僧三寶,教導他們今後要嚴持佛戒,不要再進行野蠻的人口買賣。不僅如此,凡是在長者家中服務的男女傭人,都要毫無例外地歸依三寶,否則不會錄用。最後,凡是有求於長者的人,不管對方是什麼身份,長者都要不厭其煩地教導他們一定要歸順佛法僧三寶;對於因病死去的人,長者也會為他們咒願回向,祈願他們都能夠命終生天。可以說,給孤獨長者在弘揚佛法、利濟世人方面,可以說已達到完滿無缺的地步。事實上,在他的苦口婆心之下,的確有無數的人群從此開始歸依三寶,走上正信解脫的道路。也正因為如此,須達長者才有資格、有信心、有勇氣地向佛陀匯報自己的真實感悟,即“若有人在我捨者,皆得淨信;諸在我捨而命終者,皆得生天。”
佛陀聞後再一次大加贊歎,並予以記說:“善哉!善哉!長者!汝以信心,故能作是說。如來於彼有無上知見,審知汝捨有人命終,皆悉生天。”(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