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8經:此經敘述為沐浴異比丘與天神之間的對話,並請佛為之釋疑。
本經敘述異比丘(某位比丘)在夜明相出(即將黎明)時,到河邊沐浴。印度氣候比較炎熱,白天最高溫度有時達到45攝氏度以上。因此我們在讀閱原始經典之時,經常看到諸比丘們在大清早就出門乞食,乞食完畢後,一般都不會在外面停留,直接趕回自己的居止之處,繼續用功辦道。其中的原因,恐怕與灼熱的陽光不無關系。在原始弘法時代,佛陀以及諸大弟子們的生活是十分清苦的。陪侍佛陀的有時只有阿難一人,有時佛陀只是孤身一人四處游化。比如說在《長阿含·游行經》中,我們看到已七十九歲高齡的佛陀與阿難一起,步履蹒跚地朝著西北方向繼續前行,來到了末羅國的首都婆婆城,接受了鐵匠純陀的最後供養,卻引起了嚴重的腹瀉,只得勉強走向拘屍城。在途中,佛陀的背痛宿疾又開始發作,只好坐在一棵樹下休息。回顧佛陀的一生,不由得使我們生起無比的敬仰與愛戴。從目前出版的《釋迦牟尼佛傳》而言,雖說都寫得很好,但是總是覺得有些遺憾。為什麼?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對佛陀的一生的光輝足跡,沒有用心去體會,故而在文字上顯得有些蒼白——不過,縱然有世界上最美妙的毛筆,也難以描繪出佛弟子們對釋迦佛的崇敬與仰慕。
由於天氣的原因,比丘們有時會入河沐浴——釋迦佛在成佛之前,也曾入尼連禅河沐浴塵垢。這位異比丘“脫衣著岸邊,入水洗浴”;洗好後,“被一衣,待身干”。正在此時,有一位天神身諸光明,普照河側,對比丘說:“汝少出家,鮮白發黑,年始盛美,應習五欲,莊嚴璎珞,塗香華鬘,五樂自娛。而於是時,違親背俗,悲泣別離,剃除須發,著袈裟衣,正信、非家、出家學道。如何捨現前樂,而求非時之利?”
這位天神的疑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記得小時候出家(我18歲入佛門),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老居士)見面總免不了一番“盤問”:小小年紀,為什麼選擇出家呀?是不是遇到什麼挫折了呀?難道真是“看破紅塵”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為什麼要出家呢?每個人的答案或許都不盡一致。對於這些疑問,我覺得是人之常情。比如說這位天神就很是納悶:小伙子身強力壯,正好像早上八九點鐘的太陽,好端端的幸福生活(五欲)不去享受,怎麼偏要選擇出家這條路呢?在很多人看來,出家乃大為不教,因為是“違親背俗,悲泣別離”——違背親人的意願與世俗倫理綱常,而且使得雙親痛不欲生。從現實情形而言,情況或許正是如此,到目前為止,那些樂呵呵地將孩子送進佛門的父母,實在是屈指可數。所以這位天神的話,可以說代表了世俗間大多數人的共同疑問。
這位比丘是怎麼回答的呢?“我不捨現前樂求非時樂,我今乃是捨非時樂得現前樂。”比丘的這句回答是著眼於天神的問話,即“如何捨現前樂,而求非時之利”。這兩句話看上去有些拗口,實際上完全不同。在天神看來,世間五欲之樂為“現前之樂”,而出家所追求的那種解脫乃是“非時之利”,我們何必去捨近求遠呢?這種思想也帶有“及時行樂”的印跡;而比丘說的意思是,我並不是捨棄眼前之樂而去求非時之樂,實際上乃是捨棄“非時之樂”之樂而得“現前之樂”。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比丘的“非時之樂”即天神的“現前之樂”;而“現前之樂”即是天神所謂的“非時之樂”。很顯然,天神的觀點十分顛倒。為什麼說他“顛倒”呢?因為盲目地貪求“及時行樂”(即“現前之樂”),到頭到必定是樂極生悲,看似快樂,實際上痛苦麻煩事還在後頭,故比丘說“如世尊說,非時之欲,少味多苦,少利多難”,這才是名實相符的“非時之樂”。而出家比丘的生活呢?所謂“一缽千家飯,孤身萬裡游”,無牽無掛,處處享受著“人間好時節”的快樂生活,這與那些五欲之樂相比起來,哪個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現前之樂”呢?
對於比丘的回答,這位天神依然是心結未解。在這種情況下,只好去親谒佛陀。
佛陀見天神到來,連說三偈,對其說:“汝解此偈者,便可發問。”
第一偈:“眾生隨愛想,以愛想而住;以不知愛故,則為死方便。”
第二偈:“若知所愛者,不於彼生愛;彼此無所有,他人莫能說。”
第三偈:“見等勝劣者,則有言論生;三事不傾動,則無軟中上。”
對上述三偈,天神又怎麼可能理解呢?只好回答說“不解,世尊”。最後,佛陀又說一偈:“斷愛及名色,除慢無所系,寂滅息嗔恚,離結絕希望,不見於人天,此世及他世。”當世尊再次說“解此義者,乃可發問”,天神終於明白了,他禀佛說:“已解,世尊!已解,善逝!”
上述為佛陀所說的四偈。第一偈突出強調“愛”,眾生都源於貪愛——對五欲的貪求,對五蘊的貪執,對六塵的貪戀,都無一例外地將“愛”置於中心位置。為什麼會有“愛”的偏執?此乃源於對“有我”、“常我”、“真我”的錯誤認識。正因為眾生對無法做到離“愛”、“斷愛”,相反卻“隨愛想”,並以“愛想而住”,故而大開生死方便之門,永世難得逃輪回之苦。第二偈從“愛”的對立面而說。無聞凡夫所“愛”,實為愚昧之愛,根本就弄不懂愛之真谛。比如說,對於所愛之對象,我們其實並未了解,無論對象是五蘊、十二處還是十八界,都是懵懂混惛,甚至渾然不知。佛陀說,如果我們對所愛對象能夠真正了解認知的話,那麼就不會生起愛念。為什麼?因為我們所愛的對象,其本質乃為變幻無常、剎那生滅的。同理,對於那些現前的五欲之樂,以及人倫之樂,乃至“違親背俗,悲泣別離”的痛楚與不安,都是一種假有幻象。如果能了解諸法之實相,則不會產生那些似是而非的疑問。第三偈,對於我們凡夫而言,總有一些相等、高下、優劣、卑劣、大小、遠近等等之類的差別。為什麼會有這些差別?症結還在於我們有種種分別執著之心。眾生看問題往往是顛倒的,不真實的,自然也是不究竟的——當然,我如此說,並非是藐視別人而自我贊賞。比如說,將世間五欲之樂視為真實的享受,而將未來的修證妙果之樂視為非時樂,則不僅為認知上的偏差,溯源為無明貪愛在中間起作用。正如《壇經》所言,非風動亦非幡動,而是己心在動。同理,若無分別之心,則等、優、劣之“三事不傾動”,萬事萬物皆是平等的,眾生皆具佛性,因此佛陀說“眾生平等”,便是從眾生自性而言說。
第四偈,眾生為無明生死所系縛,故而生生世世流轉不息,猶如車之兩輪,無始無終。如何才能反轉生死之輪呢?即從滅無明始而至滅生死終,或從截斷生死洪流而始,乃至滅有取愛乃至名色與識行諸果因,最終滅無明。無明滅而明生,生死滅而涅槃生,這是由凡入聖的必經之路(當然,其間還要滅三毒五蓋之類別)。而從聖位而言,眾生本來面目就是純白潔淨,又哪有輪回生死乃至滅無明之說?所謂佛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其“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故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佛陀眾俗谛而言,便有凡與聖、俗與真的差別;而眾真谛而言,三界六道乃至今世他世來世俱俱為空,故而“不見於人天,此世及他世”。這是一種解脫者所達到的境界。我在此處胡謅,也只是斗膽臆測,勉為權說。吾人若真視己為在此處“講經說法”,倒真有恬不知恥、狂妄自大的嫌疑!(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