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經:講述的是諸比丘為根、境之間誰為系縛的問題爭論不休,而質多羅長者為之決疑。比丘之間爭論的話題是:“謂眼系色耶?色系眼耶?如是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意系法耶?法系意耶?”諸比丘所探討的話題是在講:究竟是色為眼所系縛,還是眼被色所系縛?是耳系縛與聲呢,還是聲系縛與耳?由這個論題使我們聯想到《六祖法寶壇經》中的是“風動”還是“幡動”的故事。慧能大師在未出家之前,就已給予了明確的解答,既非風動亦非幡動,而是我們的“心”在動。這個“心動”,就是我們每個人心中所具備的那種先天性的“分別心”。那麼這個“分別心”是從哪裡來呢?談到這個問題,就必須要談到眼根與色境之間的關系(六根與六境)。而與此相類似的問題是,究竟是眼根系縛與色境,還是色境系縛與眼根,還是它們之間相互系縛?這裡的“系”,也可以理解為“緣取”。
正當大家為此事論說不休,誰也說服不了誰的時候,質多羅長者正好從食堂門口經過。他問道:“諸尊者於此義雲何記說?”大家反問道:“於長者意雲何?”質多羅長者對此回答說:“如我意,謂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然中間有欲貪者,隨彼系也。”就是說,眼與色之間,必須有一個中介物,否則眼只是眼,色只是色,二者互不搭界,毫不相干。這個中介物是什麼?便是質多羅長者所說的“貪欲”。我們常說修禅者有三種境界,所謂:
第一重: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第二重: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第三重: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第一重和第三種表面上看起來沒有什麼差別,然而實際上卻有著質的不同。“看山是山”是普通的平凡人,也就是凡夫所見。在我們凡夫眼裡,山就是山,如果把山看成了水,那就是出現了精神幻覺。而“看山不是山”是有學階段的境界,此時他對事(物)境進行了觀察,得出了新的結論。比如說從有常中看到了無常,從有我中看到了無我,這便是“看山不是山”,因為它們的本質屬性是“空性”。到第三重境界時,雖然眼中的山還是山,水還是水,然而此時他們做到了無分別心,這個無分別心,便是本經中所講的無有“貪欲”,眼不再緣取色境,色境也不再被眼根所緣取。
為了形象地說明這個問題,質多羅長者作了一譬:“譬如二年,一黑一白,駕以轭鞅。有人問言:為黑牛系白牛?為白牛系黑牛?然為等問不?”很顯然,既非黑牛系白牛,亦非白牛系黑牛,而是它們中間有一個“轭鞅”,將它們牢牢地系縛在一起。如果轭鞅沒了,黑白二牛將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對於我們眾生而言,那個緊緊系縛我們的“貪欲”,就好像套在我們頭上的“轭鞅”,使我們無法獲得身心的自由,無時無刻不處在貪欲的掌控之下。如果我們能將心中的貪欲卻除,便是所謂的“眼”還是“眼”,“色”還是“色”。(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