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一切的一切,都是從“一”聚集而成,又要知道多是由很多的“一”而成就的,以前所講的〇字,那是超出數外,所謂“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三界就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
所有的人,都在五行中,每個人的相貌,都具足五行,臉瘦身高,屬於木形;頭尖下巴寬,屬於火形;面方色黃,屬於土形;面白屬於金形;面黑而肥,屬於水形。
有人是木火土,有人是木火金,有的人本身金木相克,自己和自己斗爭。水形和火形在一起,木形和土形在一起,便會常發生斗爭,但〇字就超出這些數目之外。
一般人認為命運有一定的安排,所謂“命有八尺,難求一丈。”不錯!但這是指平常人而言,若是修道人,就不在此數中。
修道人不要問易經,那是一般凡夫俗子所用的,修道人的生死尚且能了,何況其它的數呢?更應該超出去,所以不要理會這些。
講五行不過明白其理而已,其實認真去修行,什麼道理自然而然就會明白。
這個〇字是最要緊的法門!
各位若對〇字用功夫,仔細研究一番,將來一定會有辦法。因為它不在數中,數目一開始,就有個“一”,可是〇字,連“一”也沒有了。
要知道“一”多了,就是眾多,眾多是由“一”成就的,所謂“一本散為萬殊,萬殊仍歸一本”,“一為無量,無量為一。”為什麼有無量?因為有一,為什麼有一?因為有無量。若是“一”生出來,就有很多麻煩事,從一生出二三四,乃至八九十,無窮無盡的數目就跟著來了;若是“一”沒有了,其他當然也沒有了;眾多微塵空了,一粒微塵也沒有了。
諸法沒有一個自性,所以無所依賴,但是從互相假和合,而成就一切方便法。天地間一切萬事萬物,有些人說在冥冥中有主宰操縱,這是能作。一切萬事萬物,這是所作。有個主宰它能作一切萬事萬物,一切萬事萬物是它所作出來的,一般宗教,都是這樣說法。可是往真實來講,沒有哪個人能主宰一切萬事萬物,所以才說無能作所作,沒有一個能作者,也沒有所作。
那是怎樣呢?
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起惑、造業、受報。
業是從什麼地方生出來?
是從妄想所感召出來的。在最初是不覺,不覺就是無明,因為無明,就生出迷惑。要是沒有無明,就沒有迷惑;有了迷惑,就生出妄想;有了妄想,就造出種種的業。所造的業,是善因,就有善的果報;是惡因,就有惡的果報;是不善不惡因,就有不善不惡的果報。
所以眾生所遭所遇,無非是自己所造的,並不是其他人所造、所支配的,一切都是自己。乃至在輪回中轉來轉去,不能出離,隨業而受果報,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永不離開生死,都是自己所造的。怎能知道是這樣呢?因為要是離開這種道理,就沒有其他道理可講了。
有的宗教,主張世間一切是受神的支配;既然是受神的支配,那麼造善造惡與自己就沒有關系。但是到時候受果報,還是要自己去受,神幫不了忙,可見這是不合理的道理。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說果報是從自己的業感召而生出來的,正所謂“如是因,如是果。”
好像有人主使別人去殺人,這人雖然犯罪,可是主使人也有罪;如果神來支配我們,一切一切都由神來作主,那麼我們所造的業,神應該分一半果報,才合情理。如果不是這樣,神教我們所作的事情,罪全歸我們受,這就不平等、不合理了!
我們自己所造的業,與他人無關,我們所作的是善事,就得善的果報;所作的是惡事,就得惡的果報,這是很合理的因果。
所以我們一舉一動,並不受任何人或神來支配。如果真是受神支配的話,那神就不應該教我們做種種惡,應該只教我們做種種善,這樣才對。因為神不願意人做惡事,希望人做善事。如果神沒有這個能力,那麼我們做惡,還是自己受報,做功德是它的,做惡是我們自己承擔的,這太不合邏輯學了。
恭錄自【 宣化上人開示錄(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