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不是一般勸善,教人做好事而已,因果,是人間的實相,也是高深的哲學;有因必有果,其准確性連現代的電腦科技也不如。《尚書》雲:「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因果報應是人間所不能勉強,蒼天所不能更易,即使鬼神也不能違抗的定律,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種下了橫亘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因緣。如《涅槃經.遺教品》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
因果是由誰在操縱?由誰來主使?它是由萬法因緣所起的「因力」操縱,由諸法攝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獨立的特性。人可以改變天意,但不能改變天理,也就是不能改變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證悟之性海,為三際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釐測的。我們常常聽到某些人自誇說:「我什麼都不怕。」這實在是幼稚、張狂而愚昧無知的诳言;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不怕諸佛菩薩,但是卻不能不怕業報,不畏因果。
佛教裡有兩句具有深遠意義的話說:「菩薩畏因,眾生畏果。」說明菩薩和眾生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對因果的看法不一樣。「菩薩畏因」,表示菩薩慎於始,知道「招果為因」,對於一切事理的跡象不昧不滯,能夠洞察先機,防患於未然;而眾生不怕「因」,往往逞一時之快,意氣用事做了再說,不能善始亦不能善終,因而無明造作一些罪業之後,害怕受到懲罰、報應,終日忐忑不安,這就是「凡夫畏果」了。
《安士全書》雲:「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則不敢為惡;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蕩,蕩則無所忌憚。一人畏而行一善,萬人即增萬善;一人蕩而造一惡,萬人即增萬惡。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亂之道也。」維繫我們社會秩序的基本條件有禮俗、道德、法律,但是最大的力量還是「因果」;法律的約束是有形的,道德禮俗的制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觀念深藏在每個人心裡,做嚴厲、正直的審判。如果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人類的幸福、痛苦不是由神權來控制,而是由「因果」裁決,幸與不幸完全由自身所作所為而定,有了這層「因果」的體悟,隨時隨地都能約束自己的行為,規范自我的意念,以維繫善良的人情風俗,那麼,社會國家就能邁向祥和康莊的境界了。
因果,是保護大家的心靈法律,並不限於囿於佛教的獨門妙谛。因果是不可替代的,如《地藏菩薩本願經》所說:因果,自作自受,即使是父母兄弟之親,都不能彼此相代,何況旁人。過去有一位母親,對她兒子笃信因果報應頗不以為然,屢屢對兒子說:「傻瓜!因果報應是唬人的,如果真有什麼因果制裁,有媽媽替你頂,怕什麼!」有一天,這個孩子被刀子割傷了手,痛得眼淚直流,做媽媽的眼看兒子血流不止,在一旁頓腳乾著急,心疼卻無計可施。小小的肌膚之痛,父母都無法代替子女受苦,又何況是禍福生死的因果報應呢!所以,自己的行為要自己負責,因果報應也由自己來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