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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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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明理,事情上都不需要改,這是錯的
真正明理,絕對是有理有事,理事不二。明理的,一件事情碰到了不可以做,自己知道。現在人自以為有聰明,世智辯聰。自以為聰明,我書念得這麼高,道理都明白了,事上隨便就好了。這個叫做執理廢事對不對?執理廢事叫做惡取空。惡取空的下場是什麼?惡取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真正明理的人,一定是每件事情都做得合理合宜,這個才是真正明理。自以為明理,事情上都不需要,我們常常聽到有人說,我是一個不拘小節的人,我只抓大條。末學在公司裡面看過,有些人這樣,辦公桌弄得亂七八糟,這個以末學的經驗看起來,那個事情常常都因小失大,事情都沒有做好。真正會做事的人理事圓融,有理有事,理不廢事,從事又明理。我們在做事的過程中,又可以讓我們對理的悟入更深一層。 選自 改過之法 陳威男老師主講 (第七集) 2014/8/26 台灣台北市救國團劍潭青年活動中心 檔名:60-00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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