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孩子
我在印度遇到過一件事:有個十二三歲的小男孩在一家餐廳打工,母親是個乞丐。
如果跟著媽媽走,小男孩可能有了這一餐,卻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整日一定是到處尋找食物;在餐廳打工,他可以吃得很飽,還可以得到一點點的錢。而我的一個美國朋友認為這是在剝削童工。我同意這說法,不過我也半開玩笑地說:“換成是我,如果有食物可以吃,我會先選擇當這樣被剝削的人,基本的溫飽能夠得到解決才是最重要的,這是維持生命的來源。”我又說:“如果你現在就出錢讓他去讀書,而且負擔所有的花費,我就認同你的講法。否則你在這裡說的話,也許你自認為很慈悲,但我想,他會認為你的講法實在不合邏輯,因為對他來說,目前最需要的是食物以及那一點點的錢。”
這就是看用什麼角度來衡量了。有能力養活自己、身上擁有錢財的人,會覺得:這些父母怎麼會這樣對待子女?但假設用我們的角度去批評小男孩或他的母親,甚至抗議餐廳老板剝削童工而不讓小男孩再去餐廳洗碗刷盤子,我們是不是自認為在行善呢?
事實上,如此一來,小孩又會落入饑餓的痛苦,生活會更糟糕。
每個人對快樂的定義不一樣。有人認為快樂就是工資比以前高一點,放假多一點,可以到處游山玩水;但對三餐不繼的人,當他們的下一餐有著落時,那種快樂是無法用語言形容的。
大悲是希望每個眾生都能脫離他正在遭遇的痛苦,而我們只靠表面所見到的事情,很難體會他人身歷其境的苦楚或所期待的快樂究竟為何,必須試著體會,感同身受。
如果我們最親愛的人正在受苦,我們說自己能感同身受,是比較真實的;如果受苦者是與自己關系不大的人,往往我們只是用虛偽的言詞掩飾自己的冷漠。其實,當我們能將每個眾生視如親人般平等地看待時,並不需要特別強迫自己,慈悲便能自心中油然而生;而從心中自然流露出來的慈悲,才會強烈而迫切地希望他們趕快從苦難中得到解脫。
一開始,我們可以觀想一些正遭受苦難、缺乏衣食或受病痛折磨的眾生,想象如果是自己最親的人,甚至是自己,正陷於那樣的處境中,該怎麼辦?
如此角色替換,設身處地去感受別人痛苦時的不自在,當然會希望受苦的親人或自己能趕快從痛苦當中得到解脫。
“為了他們的解脫,我能夠付出什麼?能做什麼事情?”要由衷地這樣用心想,不能只是以言語說說就算了。
真正的慈悲不是只靠嘴巴說說就可以的,這種付出和理解需要自己對輪回中體悟到的苦楚,感同身受地延展到所有眾生身上,以自己對於快樂的渴求和痛苦的拒絕,用同理心去對待所有眾生。他們和我們有著一樣的感知力,以及平等獲取的權利。
真正的慈悲是需要建立在無偽的平等心上的,所有這種精神都不是空口而談就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