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摘自《安士全書白話解》
蠅蟻索命(出《觀感錄》)節選13
明末,無錫余氏二十多歲的時候就持齋奉佛。但他平生最討厭蒼蠅螞蟻,一見就殺。七十二歲時,病得很厲害,大喊有無數螞蟻爬入口中,又喊有千萬蒼蠅都來索命。一會兒,他看見引魂童子來,就死了。
從余氏平時喜歡殺蠅蟻以及臨終惡報的現象來看,那麼他一生所謂持齋奉佛,一定只是做做樣子罷了。否則的話,如來有無量威力,至心念佛一聲猶能免除宿世重罪,哪有一生修持,反而不能免除現在之業啊!並且哪有真心奉佛,反而還要殺死蠅蟻啊!
勸不要養貓
人造惡業,就像繁殖葛籐一樣,一發而不可收拾。例如,以養貓來論,從世俗的眼光來看,所造惡業只不過是捕鼠殺生罷了。如果以明眼人來看,就能知道會滋生無量惡業啊!今試略說一二。因為老鼠本來無意害人,但我們忽起惡意要殺它,這就是“無緣殺”。我們自己無法殺它就利用貓來殺,這就是“教他殺”。看見捕鼠心裡高興,這就是“隨喜殺”。看見捕鼠口裡稱贊,這就是“贊歎殺”。驅使貓到有老鼠的地方,這就是“方便殺”。想要貓天天捕鼠,這就是“誓願殺”。本想養貓用它來吃盡自家老鼠,而貓正想吃盡自家老鼠,這就是“正殺”,也是“通心殺”。本想養貓用它吃盡自家老鼠,但貓反去吃鄰家老鼠,這就是“盜殺”,也是“隔心殺”。養貓只是為了殺鼠,但又烹魚給它吃,這就是“增益殺”。使親鄰仿效,後輩仿效,這就是“輾轉無盡殺”。如此無量惡業,都從養貓那最初的一念引發開來,怎麼能夠不警戒呢!
老鼠報恩(出《古史談苑》)
李昭暇參加會試,主考官看了他的文章,感覺不太好,就丟棄到一邊,馬上被一只大老鼠銜到枕邊,丟了三次,老鼠也銜了三次。主考官很驚異就取錄了他。發榜後問其原故,李回答說:“我家已三代不養貓了。”
家中多養一物,就多造一種罪業。《菩薩戒經》說:“如果佛弟子長時養貓狸①豬狗,就犯輕垢罪②。”《優婆塞戒經》說:“養貓狸獲罪,養豬羊等獲罪,養蠶獲罪。”經典記載很多,可惜世人無緣看見。愛惜物命的人,種花養魚之類,都不可率性去做,因為會引來很多殺生的牽累。請仔細思考,不要認為是迂言。
注:
①狸(lí離),即狸貓,又叫狸子,俗稱野貓。象家貓,淺棕色,有褐斑。吃鳥和小獸,常盜食家禽。
②比重減輕一等,玷污淨行之垢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