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謇的祖籍在安徽,小時候,生活貧困,經過幾番努力之後,竟然在清光緒年間考取了狀元。
本來閱卷官翁同推薦最好的三本試卷時,將他的卷子放在第三,也就是最下的一本。第一本是學問較好的沈衛。
西太後審核他們的試卷時,看了第一名沈衛的卷子,覺得他的字體纖秀,好像曾經在那裡見過,於是便把沈衛的卷子擱在一邊考慮。當太後再審核其它兩本,看到第三名張謇的卷子,覺得字體剛勁,看完就順手放在第二本上面,而成了第一本。
當時有一位貝勒爺來晉見太後,談起點元的事。西太後立即說沈衛那纖秀的字體,好像在那兒見過。貝勒答道:「前幾天,我請您過目的那幾首詩,便是進士們在八大胡同妓院中所寫的。不知道是不是這種字體!」
說完,貝勒馬上找出那幾首詩,與沈衛的卷子對照,發現字體一模一樣,顯然是出於同一人的手筆。
西太後說:「這種風流學士,縱使中了狀元,恐怕也無法成為國家的棟梁!」於是,便不錄取。
西太後拿著原來第三名的卷子,說:「張謇的字體剛勁,個性耿直,恐怕難以駕御!」
正當太後猶疑不決時,貝勒進言:「現在國勢凌夷,正需要剛毅正直的人出來服務社會,還請老佛爺考慮!」
他們談到這裡,便因為其它事情而中斷。
第二天,西太後再決定時,三本卷子只剩兩本,沈衛那一本散失了,遍尋不著。她就點了張謇的卷子,由第三名變成第一名。
張謇高中狀元後,到翁府謝師,翁同向他說:「老實說,您的文章寫得沒有沈衛好,而且我是放在最後,太後會點中你,我想你大概做過積德的事吧!」
張謇答:「學生年輕,經歷過的事很少,沒有做什麼善事!」
翁同笑著說:「那麼,一定是你的祖上積德了!」接著,把貝勒所說他得狀元的經過告訴了張謇。
張謇回家後,與太夫人聊天時,詢問先人是否做過積德的事。
太夫人慈祥地說:「我記得你的父親做過一件事,從前家境貧窮,他只是擔糖兌換人家破爛雜物維持生活。有一天晚上回來,我在一卷碎棉絮中發現一百六十元大洋,問他知不知道。他說當時生意很忙,沒有打開看。我勸他送還原主。這時候已經很晚了,他記不得是什麼人的東西,只記得在那一村兌換到這卷棉絮。於是,當夜他便帶了這些大洋,去尋找原主。到了該村,看見有一戶人家還點著燈,他想探問換糖的人,從門縫望去,嚇得魂不附體。原來屋內有三個人連環吊在梁上。他推門而入,把他們解救下來,見他們還沒有死,便向他們說:『如果你們失掉洋錢,我現在就送還你們!』
老翁奄奄一息地說:『這筆錢是送給你的,你拿去吧!』
他聽了這一句話,心裡覺得很奇怪:天下那有在全家自殺前,憑白把錢送人的道理。
他問:『老伯!您們為什麼要尋這短見呢?』
老翁答道:『我們兩個老夫妻只有這個媳婦,因為欠了本地某人三百元大洋,借了很久沒還,限在三天內償還,如果沒還,我們的性命難保。媳婦同意賣給人家作妾,身價只有一百六十元大洋,錢已交來了,可是不能償清債務,媳婦又不願出門,一家人沒有辦法,只好全體自盡,因為你是老實人,行為很善良,所以我們才決定把這筆錢送給你,好讓你改做別的生意。這筆錢對我們已經沒有用處了,對你卻有幫助,你還是快點帶走,讓我們死好了!』
他覺得老翁自殺以前還能濟助窮人,十分難得,便自告奮勇地說:『既然您的媳婦不願出門,先把這一百六十元送還男家,解除婚約,我在三天內,另為您們籌足三百元還債好了!』
說完,他放下那一百六十元,立即回家中籌錢。他將自己僅有的三間茅屋賣出,只得到二百四十元。連祠堂供祀神位的主權也賣給族人,又得了六十元。這才湊足了三百元大洋,送到那戶人家,償清這筆閻王債,挽救了三條人命。
事後,我們夫妻無處安身,只好住在供行人避雨休息的涼亭裡,我在那兒有了身孕,後來才生下你。現在你陰錯陽差考中了狀元,恐怕就是因為這件事吧!」(《因果報應之理論與事實》第六十頁至六十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