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執著自己的身體,把它視為“我”,這對你的傷害特別大。它一會兒覺得冷一會兒覺得熱,讓你心裡難受;哪個部位有一點不舒服,你心裡就要開始煩惱——“完了,我有病了,我要死了!”
不要這樣! 這個心(神識)和肉體是有區別的,你們兩個沒有關系。“怎麼沒有關系呢?有密切的關系,甚至身體就是我! 它疼的時候我不也疼嗎?它衰老的時候,我不也衰老了嗎?”
其實這都是你的執著,因為你把它視為“我”了。你不把它視為“我”、不執著的時候,即使它疼痛你也不會疼痛,它衰老你也不會衰老。
比如我們執著“這是我的房子”,不讓別人進來,別人一進來心裡就不舒服;若別人進來碰這個搞那個,把東西弄壞了,心裡就更加生氣煩惱。後來你把房子賣給了別人,不是“我的”了,那這個時候別人隨便進出都跟你沒有關系,即使別人把屋裡的東西弄壞了你也不會煩惱,只會若無其事地說:“這東西很好啊,怎麼弄壞了呢?嘿嘿……”
你看,當你把它視為“我的”時,你在哭;當你把它視為“別人的”時,你在那兒壞笑……什麼叫執著?就是將它視為自己的,這個時候它就會傷害你,因為它跟你有關系啊。你捨棄它後就跟你沒關系了,盡管房子還是那個房子,進出還是那些人,但無論發生什麼都不會再傷害到你了。
還有一個比喻。若今天你把某人視為自己的愛人,就會執著得不得了:“他是我的……”他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你的心,你的喜怒哀樂都會因他而變化;過幾天分手了,這時無論他走到哪裡、做什麼都跟你無關了,你也不會動心。
身體也是如此。剛生下來的時候,我們不是把這個身體視為“我的”,而是視為“我”,這就更嚴重了。剛才那兩個例子是把房子和人視為“我的”,這還是有一點差別的,而對這個肉體就不一樣了,一下子把它視為“我”,所以它對你的影響和傷害就更大了。
一旦你放下它,不執著它的時候,它就不會傷害你。你們兩個本來就是多體的,它本來就和你沒有關系,只是你自己執著而已。如果你不執著,它就跟你沒有關系。你執著什麼,什麼就傷害你;你的執著越厲害,它對你的傷害就越大,就如同我們執著財產或身邊的人一樣,越執著對你的傷害越大。
——摘自《入菩薩行論》講記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