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學會精進,佛法的修證可分兩大部分,一是理證,二是體證。理證是通過聽聞經法而明了佛理的過程,也是修行的基礎。若理不明,就決不可能樹立正確的知見,就有“正邪不分”的危險,就很難明確自己的修行目標,也很難掌握適合自己的修行方法……如此,要成就佛果,“無有是處”。
體證是在理證指導下的一種實踐,是佛法修證本質上的含義,也是從發心到成佛的至關重要的過程。佛教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嚴持淨戒,莫要毀犯”,“六度萬行”等等,就是實實在在的“體證”。只有通過實修實證,才能直至無上菩提。捨此,就象“明知飯能充饑,而不拿來吃”一樣愚癡。
第二,要學會“忏悔”,“忏悔”本身就是一種行持。經雲:十地菩薩不捨離忏悔法門。可見忏悔對於修行者的重要。我們尚是凡夫,遠未成就,有很重的業障需要去忏悔。忏悔能消除業障,能解除怨結,能開顯智慧,能激發慈悲……
忏悔的方法有多種,有“對首忏”、有“取相忏”、有“羯摩忏”……要注意的是:不要死執曾經做過的某某事的細節,而把它具體化、形象化(僧人的羯摩忏除外)。
第三,要學會回向,經雲:一念之善皆可回向。回向就是以修行的功德趨向於某某結果,也就是要達到什麽目的。一個佛教行人,首先是一個具備“真實的出離心的人”,就是要明白我們修行就是為了成佛。在此基礎上,我們把一切修行功德的回向,都是為了成就佛果,這是必須明確的。捨此,就會淪為外道,而把出世的功德化為世間的福報。我們平時可以用通用的偈(文)去回向,之後也可加上自己的“針對自己當時情況的回向”。注意的是:在回向時,我們心量要廣,要回向十法界一切眾生……
第四,要學會祈求,祈求本來也是回向,修行而積聚的功德,通過祈求才容易“契入”,才容易“相應”,才容易“顯現”。修行過程中,很容易遭遇違緣和魔障。祈求,會得到諸佛菩薩的加持,護法龍天的護佑……
要知道:回向是以修行的功德去回向;祈求也是以修行的功德去祈求……
精進修行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