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因為我們負面的起心動念周而復始地輪回著,所以,聞思修就需要重復再重復,唯有如此,才能對治相續中的煩惱與習氣。一剎那的菩提心,就能化解累世的煩惱業障。學習發殊勝的菩提心,是解決輪回與否的重中之重,核心中的核心。
有時候說輪回的種種,其實大家都不用看太遠就能時刻感受到輪回的作用。我們的執著、我們的煩惱、我們對於問題小題大做的心態、還有我們周而復始的起心動念,沒完沒了的怨聲載道,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局限在不斷重復的人、事,還有同樣的問題當中。情緒和煩惱如“車轱辘轉”一般,麻煩或許不是同一樁麻煩,但是我們對於麻煩的態度,卻是如出一轍。
情緒和煩惱的“輪回”大戲時刻都在上演。這麼演下去,必定逃脫不了生死輪回的命運。所以,我們需要修行,目的在於修心,其結果是需要斬斷我們心相續中的妄念造作,進而徹底斷除煩惱的周而復始,這必定要從徹底的瓦解“我執”入手。
很多問題,我們也在反復地強調、反復地說,這些也很像某種輪回的戲碼。可是,既然我們在沒有徹底斬斷“我執”之前,我們的煩惱和心相續中的問題,也是需要不斷重復又重復的“語重心長”來勸導。
所以,聞思修的重復再重復性,是不言而喻的。
修行的目的就是要對治我們自相續的煩惱,這是由於業力和習氣所引發的。但是,歸根結底的因,還在於因無明作用下,我們執著於有個實有的“我”,而以二元分別的心念來“愛憎分明”於一切,我們自認為實有,卻不實存的一切。
有“我執”就必定牽扯到自私自利。所以,但凡能無私了,很多痛苦也就迎刃而解了。如何能從自私到無私,發生質的飛躍呢?這就像“人人為我”到“我為人人”一樣。一個人的內心成天就琢磨自己那點得與失,怎麼能不痛苦?人算不如天算啊。可是要能做到“我為人人”,那自己的得與失肯定會被淡化很多。
從修行的角度,這就只有發無上菩提心,能徹底的淡化我們因為“我執”而自私自利,給自己內心找的不自在了。但凡心有所執、心有所想、心有所貪,就會有十不善業的累積,或多或少都會有。煩惱的淨除,肯定是需要通過淨化業障而還內心一份“清明”。《入菩薩行論》中說:“菩提心如劫末火、剎那必毀諸重罪”。
我們說過,發無上菩提心,是一件“一本萬利”的事。既然要學習佛法、修行佛法、又要如實看待世事無常的前提下,那就肯定需要從重中之重入手,核心中的核心來實修。系統的聞思菩提心的內容和重要性,是為了切實指引我們學習發殊勝菩提心。
學習發殊勝菩提心,是在“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基礎上。發殊勝菩提心,包括本體、分類、發心方法三個部分。發菩提心的本體,需具備慈悲與智慧兩個條件。(1)緣眾生的大悲心:心想“願一切眾生遠離苦因及苦果”;(2)緣佛果的智慧:為了利益一切眾生遠離苦因及苦果,獲得珍貴的圓滿佛果,自己立誓成佛的決心。
也就是說,菩提心的本體,必須具備讓眾生離苦的大悲,與獲得佛果的智慧。正如彌勒菩薩說:“發心為利他,求正等菩提。”我們念皈依發心的四句偈時,其中的“願我所修諸功德,為利眾生而成佛”,就是發菩提心。菩提心的分類,可以依心力大小、修行境界、本體而分。
曾經,博朵瓦格西請問仲敦巴格西:“法與非法之界限是什麼?”仲敦巴格西告訴他說:“對治煩惱則為法、不治煩惱為非法;不隨世間則為法、隨順世間為非法;符合經綸則為法,不符經綸為非法;結果為善是正法,結果為惡即非法。”對於菩提心的重視程度,是關乎到我們切實的修行,和學以致用的修心,能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無常的到來,是沒法去預測的,既然想要在短暫的一生中,讓佛法的受用能被發揮到最大化,那用發一念的殊勝菩提心,化解累世的煩惱業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