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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想要兒女成為賢人,應當為他們培福,不應當為他們積財
《印光法師文鈔》——增廣卷二 復周孟由昆弟書 富貴人家子弟,多不成器,其源由於愛之不得其道,或偏與錢財,或偏令穿好衣服。錢隨彼用,則必至妄吃致病。若為彼存以生息,余不得者,於父母生嫌心,於所偏得兄弟姊妹生忌心,皆非所以教孝教弟之道。若女有錢,出嫁必以錢自驕,或輕其夫,或不洞事,以錢助夫為不法事。欲兒女成賢人,當為培福,不當為積財。 富貴人家的子弟,大多不成材,其中的源由是疼愛他們不得法,或者只是給他錢,或者只是讓他穿好的衣服。錢隨他用,就必定會亂吃,導致生病。如果為他存起來生利息,其余得不到錢的,對於父母生起嫌怨心,對於得到錢的兄弟姊妹生起嫉妒心,都不是教育孝道,教育悌道的辦法。如果女子有錢,出嫁後必定因為錢財而自我驕慢,或者輕慢丈夫,或者不洞事理,將錢財幫助丈夫做不法的事。想要兒女成為賢人,應當為他們培福,不應當為他們積財。 ——如誠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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