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火燒功德林”和“念佛功德如食金剛”矛盾?
答 :您說發一次脾氣,就把多日修持的功德,一把火燒光,這是根據於“一點嗔心火,能燒功德林”而來的。但我們想要正確理解經論中的一句話,那就需要聯系其他經論中文句,融會貫通來理會。例如,經論中說我們看經和念佛的功德,“如食金剛,決定不消”。這就是說念佛和誦經的功德,如同人吞食了金剛鑽(鑽石),這是決不會消失的。於是這句金言,便同您的體會,燒光了一切功德,完全矛盾了。
那麼,這相矛盾的兩句話應如何融會來正確了解呢?現在我做個譬喻。例如有人被法院凍結了他在銀行中存款,這筆錢他當時完全不能動用,就和沒有這筆錢一模一樣,這就是“火燒功德林”之原意。但是這筆錢並沒有被沒收,沒收了,那才真是燒光了。現在只是凍結,仍承認這筆錢是他的,這就是(決定不消)之義。我這個譬喻,可引證佛經。佛在世時有一人因八萬劫前遇虎,失聲念了一句南無佛,八萬劫後得遇釋迦牟尼佛,因此一句功德,收容為僧,而證阿羅漢。試想,此人在八萬劫中應該生過多少氣,發過多少嗔心火,但這句南無佛的功德‘決定不消’,終於憑其功德而證阿羅漢。同時根據這段經中開示,證明嗔毒等的可怕,所以把念佛功德的果報推遲了八萬劫。
修禅定的人,一發脾氣,於是禅定的境界保不住,定中所發的神通,也不出現了,必須再用一段功才能恢復。至於修淨的人,臨終一念,如果是嗔恨,那就決定不能往生。以前修持的功德,以及求生極樂的願望,此時都失效了。這即燒盡功德林之意。所以我們必須忍辱護嗔心,如能忍辱則嗔心漸漸的自然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