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盂蘭盆經》(二)-2
我們接下來從丁一開始學習下面的經文。
丁一、彰母罪深
佛開示原因時,首先說明尊者之母自己罪業深重,一切的苦報都是源於自身。
請看經文: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這是佛回答目連尊者的話,佛說:你母親的罪根深不可拔。
蕅益大師解釋說:「身口所起惡業名罪,意地造業之本名根,長時積集名深,習性堅固、未易改革名結。如左手障缽,右手抟食,即其征也。」
這段話是解釋罪、根、深、結四個字分別是什麼意思。
身口所造的惡業叫「罪」。意地所造的業叫「根」。
「罪根」合在一起,指造罪的根源——煩惱。因為身口的根在於意,意上造了,身口就跟著造。
尊者母親心裡的悭貪,長時間反復串習,叫「深」。習性堅固,很難改變,叫「結」。
她墮為餓鬼,一得到缽飯,就用左手遮住,右手趕緊抓食物吃,這就是悭貪的煩惱相。多生的習性「如油入面」,好象油浸入到面粉中,很難去除,所以說「罪根深結」。
「深」是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的,積小惡成大惡,由淺至深。天天都造作身口意的罪業,積集起來,「業力之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所以不可以輕忽小罪小惡,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古人也講,「惡不積不足以敗身」, 終有一天惡貫滿盈,報應到來的時候,都要自己承受。
古語有一句話,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一般是貶義的。這裡的「本性」其實不是本性,是「習性」,只是這個習性已經積累得太堅固了,好像都成了本性。
經裡面描述目連尊者母親見到美食,她貪婪到極處的表現,外在的樣子是身口的造作,內在仍然是意地悭貪的作用。即使已經做了餓鬼,仍然是這樣積習難返,這是佛為什麼說他母親罪根深結的原因。
丁二、明子力弱
說明尊者作為罪人的兒子,憑一己之力,道業還是太弱了,不足以產生巨大的救拔之力。
請看經文: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佛說:你母親的罪業並非你一人的道力能除。
蕅益大師解釋說:「聲聞之人,但得心自在,未得法自在,故其神力,不能挽母定業。此正密寓彈斥之意也」。
「聲聞之人」是小乘阿羅漢。小乘阿羅漢只是得到心自在,意思是他斷了見思煩惱,自己證得了涅盤的妙樂,斷了我執。但是沒有得到法自在,意思是沒有斷法執,因為於法不得自在,所以神通力就有了局限性。
神通力是人人本性具足的,不是從外得來的,只要把煩惱斷除,神通力自然現前。煩惱斷盡,神通力是無限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但是目連尊者示現的只得到了聲聞果位,只斷了見思煩惱,還沒有斷塵沙、無明兩種煩惱,沒有得法自在。所以他恢復了部分的神力,沒有全部恢復,有局限性,就沒有辦法挽救他母親的定業。
蕅益大師提示我們說,這句話正是「密寓彈斥之意」。佛暗示小乘法門不能廣度眾生,所以這部經不是小乘經。佛勸我們由孝慈之心發起度一切眾生的大乘心,當發起大乘之心,能跟十方三寶感應道交,仰賴十方三寶威神之力,就能夠挽救惡道裡的苦難眾生。
丁三、斥邪無用
佛彈斥依靠那些其他的外力也是不行的。
請看經文: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佛說:雖然你孝順母親,震動天地,卻沒有足夠的力量救拔母難,其他天神、地神、邪魔、外道道士、四大天王,更是無能為力。
蕅益大師解釋說:「未入正位,總名為邪。雖並合三界中一切神通之力,猶不及目連一人之力。今先簡目連,次簡天神等者,一往約多少簡之,正欲顯眾僧之力大也。」
沒有入正位,都叫做「邪」。什麼是正位?正覺之位就叫「正位」。也就是說,不是妖魔鬼怪才叫「邪」,還沒有證得阿羅漢都叫「邪」。因為有執著,有錯誤的見解、錯誤的思想,對宇宙人生真相不能正確明了。這個「邪」是廣義的,要改邪歸正,斷見思煩惱,證得阿羅漢果,知見才完全正確,這個時候就不邪了,就正了。
佛告訴我們,沒有證得阿羅漢果之前不可以相信自己的意思,因為自己的意思是帶著見思煩惱的邪知邪見。所以應該放下自己的知見,隨順如來的教誨。
天神、地神乃至四天王神都是具縛凡夫,即便集合他們所有的神通力,也不及目連一人的神通力。當然福德力也是如此,經上說:「集合萬億色究竟天的福德,與獨覺阿羅漢相比,百千分不及一分。」目連尊者尚且無能為力,何況天神、地神。以上的鋪墊是要反顯大德僧眾的無上威力。
六道裡的神靈,這裡舉出[天神]; [地祗],就是地神;[邪魔]是指魔王;[外道],是指除佛教之外其他宗教裡面有神通力的這些人;[道士],這是講道家也有神通;還有[四天王神],四天王是佛教的護法神,住在四天王天。用這些神來指代六道裡面一切的天神鬼神,都沒有能力把惡道「罪根深結」的眾生解救出來。
蕅益大師接著說:「十方,則不同目連之惟一人;眾僧,則不同天神等之非聖侶。所以威神不可思議,能令深結之罪根從此可解脫也。」
「十方」是遍法界虛空界,當然就不是目連尊者一個人的力量。眾僧裡面當然就包括聖賢僧,聖賢分小乘聖、大乘聖,甚至有法身如來應化在僧團裡面,這些屬於「聖侶」。前面講的天神等是「非聖侶」,他們不是聖賢,還是凡夫。所以都不是聖侶。要靠聖人的神力,而且靠一個聖人是不夠的,要靠十方眾聖賢僧,這樣的威神力不可思議,即使他母親深結的罪根,也能得到解脫。
「僧者梵語,具雲僧伽,此翻和合眾。」
「僧」是梵語,具足叫做「僧伽」,簡稱「僧」,中文的意思是「和合眾」。「眾」是團體,它是和合的團體。
「和合有二義,一者理合,謂同證擇滅無為;二者事和,謂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四人乃至無數,名之為僧。」
什麼叫和合?和合有兩層意思:
「同證擇滅無為」叫理合。「擇」是揀擇、選擇的意思,「滅」是寂滅,又叫做涅盤,用真實智慧來選擇佛法,修成涅盤無為之果,叫「擇滅無為」。證得了擇滅無為,就是聖人。一個團體,大家都一起證得擇滅無為,這個團體叫「聖賢僧」。這在理上來講是很高的,理上講的「和合眾」是指聖賢僧。
從具體事相上來講,就是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
六和敬做到了,這個團體只要有四個人以上乃至無數人,都叫做「僧團」。佛法裡講,一個地方如果有僧團出現,這個地方不遭難,因為僧團所在之處有龍天護法保佑,這是這個地方眾生的福報。
真正想要復興佛教,最重要的是建立僧團,共同奉行佛陀教育。整個僧團,大家一起「同證擇滅無為」,我們只能說爭取,這一生很難做到。但是大家一起發心,放下自己的分別執著,努力承擔自己的責任,從事上修六和敬,這個還是很有可能做到的。
下面又說:「今言眾僧,即是華梵合舉,亦是以眾表數,以僧表德也。具理事二和,名真實僧;但具事和,名清淨僧。」
這裡所說的「眾僧」,眾是華文,團體的意思,僧是梵文,華梵合舉。「眾」表示數目,「十方眾僧」,數目是無量無邊的,盡法界虛空界一切和合的法界僧團。
前面我們提醒過大家供僧的發心要大,擴大到十方僧,法界僧團全是供養的對象,雖然現前法海寺只有幾十位出家人,但是心量擴大到盡法界虛空界,得到的力量就是盡法界虛空界的。
「僧」還可以表示「德」,福德的德。德在理上講是同證擇滅無為,在事上講是修六和敬。如果理上和事上兩種和合都做到,既能證擇滅無為,也就是證得涅盤果,證阿羅漢了,又能修六和敬,當然證得了阿羅漢必定能修六和敬,佛當年的僧團就是這樣理事二和的僧團,這個僧團叫「真實僧」。真實僧決定是聖賢僧。
如果理和做不到,雖然還是凡夫,但是在事上能做到六和敬,這叫「清淨僧」。僧不一定專指出家人,也包括在家人在內,只要有四個人以上,大家都是這樣修六和敬的,遵依佛陀教誨來一起修學、一起生活,這個團體也叫清淨僧。
「真實僧寶,能令勝義正法久住不滅;清淨僧寶,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滅。」
能夠同具理事兩種和,這些聖賢人的六和團體是真實的僧寶。這樣的團體,能夠令「勝義正法久住不滅」。這裡提到的「勝義正法」是指至少斷見思煩惱的這種正法。
因為法賴僧傳,正法的住持要靠僧寶,孔子也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一個法的法運不是在法本身,是在修學這個法門的人。如果能夠證阿羅漢,這些人屬於「真實僧」,他們就能夠住持「勝義正法」;如果這些人不在了,勝義正法也就沒有了。
「清淨僧寶,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滅。」
是講雖然僧團裡面的人還是凡夫,還沒有證得阿羅漢,可是能在事上修六和敬,就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滅。「世俗正法」是講經典所說的名相、文句裡面所含的義理。
經典如何能夠發揚光大?要靠修行人把經典裡面所說的意思宣演出來,清淨僧就能把經典所說的宣演出來,所謂「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真有這麼一個和合僧團,雖然還是凡夫僧,但是也了不起,也能令正法久住不滅,至少大家都能夠相信經典所說的話,因為看到有好的榜樣。
我們大家都共同希望紹隆佛種,弘法利生,雖然做不到這一生證得無漏,擇滅無為證不到,至少發心一定要隨順佛陀教誨,認真把經教裡的教誨落實到自己的言行生活,與人相處修六和敬。果然是真修行人,就能住持正法。
蕅益大師下面又說:「故律藏雲,下至有五人持律者,和合同住在世間,是名正法不滅。」
倘若有五個出家人持戒,具體來講,有五位比丘能夠嚴持戒律,修六和敬,和合同住,就能令正法不滅。因為授戒,至少需要五位比丘才能成就,有這樣五位持戒比丘,就能成就授戒的事,使僧種不斷絕,正法不滅。假如連這五個人都沒有,正法就要衰亡了。
弘一大師當年極力提倡至少要保持五位具有真實戒體的比丘,實在是關乎正法久住的大事。
六和敬並不是只有出家師父們的團體才要修的,在家居士乃至社會大眾也是一樣。做到六和敬,團體才有長久的生命力,大家都能持五戒、修十善,和合而住,正法就有希望。
不要再因為一點點小事,就互相埋怨,互相不滿,自己的那一點點小事,跟正法久住相比,實在微不足道。更何況自己的那些埋怨不滿,都是基於我執,本來就不是正知見,就是要捨掉的,不但不捨掉,還拿出來冠冕堂皇到處宣揚。即使都是別人不對,你自己這種做法已經失了六和的本分,更何況都是別人的錯嗎?要知道做為佛弟子來說,連四個人的團體都不能保持六和,這是非常慚愧的事,四個人都容不下,怎麼容得下虛空法界?
佛說過一個凡夫哪怕他時常會犯錯,但是只要他具有慚愧心,還是有救的。怕就怕沒有慚愧心,那就沒救了。做為佛弟子眾,要記得你每一次事非人我生起來,都在生起來的當下偏離了佛的教誨,盡管是一件小事,可是確實在破壞正法久住。
下面說:「當知佛滅度後,佛法命脈全寄於僧,供僧即為普供三寶,所以威神特尊也。」
佛不在世了,佛法命脈由由僧團來承擔,法賴僧傳,供養僧寶就等於普同供養三寶。出家人是住持的僧寶,它就代表了三寶,供養眾僧有不可思議功德。仰賴十方眾僧之力,這種威神特別的尊大,能夠普度眾生。
這裡佛說明了為什麼供養眾僧的力量這麼大,目連尊者那麼大的神通力辦不到的事,通過供養眾僧就辦得到。
丁四、顯正有能
彰顯出十方眾僧有能力救拔厄難。
請看經文: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佛說:現在你必須依仗十方眾僧的威神之力,才能拔除你母親的厄難。
「十方眾僧」指在十方世界中安住的如海僧眾,他們都是如理修學聖法的行者,個個具足戒定慧功德,這種聖眾群體的力量,並非目連一人可比。十方如海聖眾,集合起來,威神之力不可思議,能使深結的罪根由此解脫。
丁五、許以救方
佛要說出救拔的方法。
請看經文: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佛說:現在我給你講出依仗僧眾神力救濟苦厄的方法,令一切苦難脫離憂苦。
蕅益大師解釋說:「已知僧有威神,未審如何感格。故須說上合之法,以成悲仰,則感應道交,方獲濟度。」
以上知道了僧眾的威神力不可思議,加被的力量非常大,但是具體如何任持?「加持」是兩方面的,「加」是加被,「持」是任持。加被是從上往下的力量,也就是十方眾僧的慈心力量,任持是接受加被的力量,再好的東西,人家給你了,假如你接不住,不懂得如何接,仍然是無益的。
所以下面佛就順勢接著宣說如何以自身向上的悲仰來任持十方僧眾的慈心加被,由此感應道交,方獲救度。
這節經文是「許以救方」,這是佛告訴目連尊者如何救濟母親的具體方法,不僅可以救濟他母親,也能夠幫助一切苦難的眾生得到救濟。
蕅益大師文中提到「上合之法,以成悲仰」,出自《楞嚴經·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裡面講到,觀世音菩薩得到耳根圓通,就能「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對上,他能跟十方諸佛的本妙覺心,就是真心相合,跟諸佛如來同一種慈力。這種境界是成佛的境界。對下,「悲」是悲苦,「仰」是仰賴,眾生苦,祈求諸佛救度,觀世音菩薩對下跟一切六道眾生和合,同一種悲仰。
這是世尊對目連尊者的教誡,讓他也要用這種方法,上合諸佛真心,下合眾生悲苦,這樣才能令眾生獲得濟度,當然也必定能使他母親得到救濟和度脫。
底下蕅益大師對於經中那句話[令一切難,皆離憂苦]作出解釋。
先解釋什麼叫「一切」:「一切者,約人則遍利塵沙,不獨目連之母。約法則永拔二死,不但餓鬼之殃。」
「一切」有兩層意思:一個是對人而言,一個是對法而言。
對人而言,不僅包括目連尊者的母親,還包括塵沙國度裡一切眾生,也就是遍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都是救濟的對象。
對法而言,「永拔二死」,「二死」指兩種生死,第一種是分段生死,第二種是變易生死。六道凡夫都有生老病死,這叫分段生死。出了六道,證得阿羅漢果,分段生死沒有了,還有變易生死。
「二死」都是苦難的,十法界當中,不論是六道裡的凡夫,或是四聖法界裡的聖人,都是如來救濟的對象。
由此可知,供養眾僧的力量,決不僅是度餓鬼道的眾生。所以佛陀講「一切」,涵蓋的意思很圓滿,一切眾生在沒有圓成佛道之前,都是如來救濟的對象。這個救濟的方法也一直適用,幫助一切眾生圓成佛道,這個救濟之法方得圓滿。所以這哪裡是小乘經?真的是大乘。
「皆離憂苦」,憂和苦是兩個意思,蕅益大師從三個方面來解釋。
第一個方面:
「憂苦者,意受名憂,身受名苦。」
心靈的感受,屬於「憂」,身體上的感受,屬於「苦」。六道眾生憂苦都有,只是程度不同。這是從心理和精神方面來講的。
第二個方面:
「懼於後果名憂,嬰於現報名苦」。
擔心未來,恐懼未來有苦果,叫做「憂」,因為造了惡因,將來必有惡報,而且這惡報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報盡,足以令人擔憂。
「嬰於現報」,「嬰」是遭受的意思,現前遭受報應叫做「苦」,目連尊者的母親現前就受到餓鬼的饑餓之苦。這是從時間上講的,未來的憂,現在的苦。
第三個方面:
「濟拔無術名憂,痛若切膚名苦」。
沒有辦法解救,使盡渾身解數都無可奈何,叫做「憂」。切膚之痛,像刀割一樣的感覺,叫做「苦」。比如說目連尊者看到母親的痛苦,感同身受,哀號哭泣,自己無能為力,趕快去找他的老師。
以上從三個方面解釋了「憂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