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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真堪布:哪個是“我”,哪個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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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身體有手足等很多的支分,都可以視為一個身體。但這是一種錯覺,實際上都是他體的,也可以說是各不相同的物質,但是一執著就成為一個了,在其上可以生起“我”的概念。也可以說,都可以執著為一個“我”。

  同樣,一切有情都是眾生的支分,那麼也都可以承許、視之為一個眾生,都是一體的。這二者是一個道理。因此,如同手去保護腳一樣,我們也可以自然而然地去保護其他有情。

  若是腳出事了,不用特意讓手去為腳做事,手自然就會去做。這個時候,手認為“我的腳有事了”,自然而然就去保護腳了。比如說我們穿鞋,手會無怨無悔地為腳做事,因為它們都是一個身體,所以它自然就有這個動作,自然就去保護了。

  同樣,一切有情都是眾生的支分,都是眾生,都是一體的。像手去利益腳一樣,只要是眾生,就是要保護的;只要是眾生,就是要利益的。

  再如,因為孩子等家人和我是一體的,所以不用特意想,我們就可以去培養他、照顧他。那麼,一切眾生都是一體的,為眾生做也是自然而然的,不要什麼回報,不用特意轉念。

  剛開始我們要特意轉念,但是到最後不是特意轉念,而是自然而然的。“哦!因為是眾生,所以我要照顧;因為是眾生,所以我要關心;因為是眾生,所以我要幫助;因為是眾生,所以我要利益。”這就對了,這就是利他心,這裡有真正的利他心,因為這裡面不摻雜“我”。

  有“我”就有“他”,自他是分別的。自他是不是事實存在的?不是,就像左與右、長與短一樣。和這個比是長的,但是和那個比又是短的。我們站在這邊,那邊是左,這邊是右;但是站在那邊時,這邊是左,那邊是右。可見,這些都只是概念而已。這是相對的,不是實有的。自他也是如此。從我的角度而言,我是自,那個是他;從他的角度而言,他是自,我是他。哪有實有的自他啊?如果是實有的自他,無論站在哪個角度,自與他應該都不會變,自就是自,他就是他。

  同樣,干淨和不干淨也是如此:對你來說是干淨的,對我來說是不干淨的;我覺得髒,你覺得干淨;剛才你覺得髒,現在又覺得干淨了。好和壞也是如此:今天我覺得這是個壞人,一到明天又變成好人了。所以,這些都是概念而已,但是我們的諸多煩惱都是從中產生的。

  ——摘自《入行論》講記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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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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