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阿含經》—
五種非人法:
應笑而不笑,
應喜而不喜,
應慈而不慈,
聞惡而不改,
聞善而不樂。
太虛大師曾說:“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現實。”學佛並不是渺不可及的事,將人做好,離佛也就不遠了。
在《增一阿含經》中,佛陀說有五種非人法(就是人不應該做的事):
壹 - 非人法
一、應笑而不笑:
在大眾場合,大家都在談天說笑,氣氛很融洽、很歡喜,偏偏有人就是繃著臉,不肯笑,讓人覺得很煞風景。
這一種人往往性格古怪,不隨眾,甚至個性偏激,行為舉止總是跟人不一樣,所以在大眾裡就沒有人緣。因為應該笑的時候他不笑,他不能合群處眾,因此不像個人。
二、應喜而不喜:
應該歡喜的不歡喜,比方做好事,這應該歡喜,但他偏不歡喜,這種人在團體裡也總是不得人緣,甚至惹人討厭,因為應該要隨緣、隨喜,而他古怪不合群,這也不是做人之道。
三、應慈而不慈:
“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有一種人,應該發起慈悲心,給人一些救濟、幫忙的時候,他一點慈悲心也沒有。所謂見死不救,沒有憐愍心,沒有同情心,對人不慈悲,這一種人也不像人。
四、聞惡而不改: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但是有一種人,有過錯不但不肯改,反而為自己的短處、惡行找出很多護短的理由。
這種人因為不肯改惡,不肯遷善,所以一直愚癡、迷惑,不能見賢思齊,不能勇於改過。不肯改過、不肯認錯的人,大家也不喜歡他,所以他也不像個人。在團體裡,如果姑息這種人,也是不當。
五、聞善而不樂:
聽到人家做好事,他不高興,甚至看到別人做好事,他不但不隨喜,反而故意說一些諷刺的話。
例如你出錢修橋鋪路,他會說:“自己都沒有飯吃了,還要去修橋鋪路。”你幫別人的忙,他說:“自己都泥菩薩過江了,還要幫別人的忙。”他總是在人家做好事的時候,專門說一些風涼話
以上是人不應該做的事,那什麼是人應該做的事呢?
做人應該具備下列四種基本條件:
一、隨喜結緣
人不能離開社會獨立生存,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靠著“緣” 來維持,因此,人必須懂得結緣。結緣的方法很多,我們可以用財物結緣,用言語結緣,用力量結緣,用智慧結緣……也可以用表情結緣,還要有一顆隨喜的心。
有一種人在大家歡喜同樂的時候,總是在一旁冷眼觀看,不喜不笑,這種人連些微快樂都吝於布施,哪裡還算是人呢?身為團體中的一份子,不但應該隨眾隨喜,還必須廣結善緣,與大家攜手共創一個和樂的社會。
二、慈悲應世
孟子說:人皆有恻隱之心。又說:當路人看到孩童掉落井中,第一件事就想到如何去救他,而不是考慮他是不是我的孩子。這種恻隱之心就是慈悲的表現。
因此,當別人需要幫忙的時候,如果不能發起一點同情心給予對方一臂之力,就不像一個人。做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不但應該幫助同類,更要體會物我之間休戚與共的關系,行“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才不愧為萬物之靈。
三、聞過能改
人之異於禽獸者,在於人類知道反省改過,懂得求取進步。我們還沒有到達佛陀那樣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境地,必定會有缺點過失,所以當我們聽到別人的指正時,應該歡喜接受。
但是有一種人不但不知道回頭轉身,甚至推诿塞責,遷怒別人,這種人不求進步,不算是個人。浪子回頭,萬金不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惟有聞過則喜,改往修來的人,才算是一個頂天立地的人。
四、與人為善
人類的文明之所以能一日千裡,是靠著無數人的心血智慧共同成就。
然而現在社會上有一種人不知道集體創造的美妙,聽到別人做好事,不但不給予助力,反而譏諷毀謗,想盡辦法把對方打倒,這種人對於人類社會不但沒有貢獻,反而有害,哪裡還像個人呢?
是人,就必須隨喜贊歎,與人為善,為造福世界而彼此合作,團結一致
人道若有虧,一味妄求佛道,無異緣木求魚,我們應該時時檢討自己的身、口、意三業是否能遠離“非人” 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