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知道捨得的道理,也在這樣去做,但後來發生了一件事,得到的結果是恩將仇報,讓我對捨得產生了懷疑。捨,真的就有得嗎?
智隨法師答:
700萬的捨得
我聽到過一個故事,跟你的情況有點類似。1997年左右,一個居士做生意,在成都就有幾百萬的資產,後來就到國外發展去了。臨走之前,把700多萬的公司資產,全部委托給一個朋友代管,代管之後就完全信任他。
出去幾年後回來,發現公司的法人不是他了,700多萬沒有了。怎麼辦?他掙扎了很久,到底是打官司?還是不打官司?他很猶豫,猶豫到最後,他選擇了不打官司。他想到了幾個問題:
第一,畢竟是多年的朋友,一打官司,關系就徹底地撕裂了,沒有恢復的空間了,就像一塊玻璃一樣,完全破碎了。
第二,官司贏了又怎麼樣?打贏了,錢當然可能回來了,但之後又怎麼樣?會很高興嗎?恐怕拿到錢也高興不起來。
當然從經濟上來說,這700萬對他的生活沒有特別大的影響,所以最後他選擇了放棄,700萬的資產,就這樣捨掉了。
那麼他後來做生意,一直很順暢。
學佛後念“阿彌陀佛”,幾乎什麼願都滿了,但對往生還是有點顧慮。後來又遇到了善導大師思想,往生的問題解決了,得到了安心。
1999年,香港有一次空難,他那天剛好去趕這班飛機,機場並不遠,但不知道怎麼回事,出租司機迷路了,轉來轉去,轉了一個多小時才到機場,但飛機已經起飛了。他一邊辦改簽手續,一邊抱怨,工作人員就說:“幸虧你沒趕上,這架飛機剛剛出事故了。”
從他的經歷可以看出,他捨去這700多萬,是否是一無所獲,這不好說。
捨碗就得碗嗎
捨得捨得,捨一定會有得。但是有些捨好像也沒有得,甚至還得到反面的東西。
那麼,是不是捨去了什麼就一定要得到什麼?捨了一個碗,就一定要得到一個碗?我們一般是這麼認為的,捨一個蘋果,得一個蘋果,這是我們的認識。
但從佛法來講,捨得的內涵就豐富得多,涉及到物質的、精神的;有形的、無形的;看得見的、看不見的;現在就得到的、將來會得到的。
當然還涉及到過去世的因緣,很多情況,因緣是非常復雜微細的,我們都不知道什麼是應該得到的,什麼是不應該得到的,那麼我們該如何選擇?你願意捨去什麼?你願意得到什麼?
“捨”什麼
其實,佛法裡講“捨”,並不僅僅是指捨棄外在的東西。外在的東西,捨了這個去,換了那個來,有什麼意義?
佛法裡講的“捨”,是要我們捨去執著的心、占有的心,這才是根本。
佛法是要通過事相上的捨,來破除我們對外在的占有心、執著心。因為執著,就會占有;占有的越多,煩惱痛苦就越多,輪回就越久遠,就永遠不能解脫。
執著是導致我們輪回的根本。
如果捨了一個東西,而沒有破除我們的執著心,等於沒有捨。甚至有可能還增加了一個執著於“得”的心,越捨越想得,這就背道而馳了。
捨的過程,就是在逐步逐步破除這種執著心。當你的執著心越來越淡,你就在走向解脫之道了。人之所以煩惱痛苦輪回,就是執著的心造成的。
所以,要通過“捨”的方式,來培養我們的“捨心”,不去占有什麼東西。當你徹底不占有一切東西了,你就可以徹底得到一切東西了。
執著的心把我們生命內在的寶藏全部掩蓋掉了。佛就是要破除我們這種執著,把我們生命內在的本性彰顯出來。當你內在的生命彰顯出來之後,就不需要擁有外界的一切了。
真正的“得”
極樂世界就是我們本來的東西,我們不需要捨棄什麼就可以得到——你只要接受就可以了。
淨土法門勸我們要“捨娑婆,歸淨土”,這個才是真正的捨,真正的得。
好心好意幫助了別人,人家沒有好心回報,你感到痛苦了,因為你希望得到一個好報。如果沒有這種希望就無所謂了,反正我幫了你,你怎麼對我那是你的事情了。我們在計較當中,才會有“捨”與“得”的問題。
而如果得到了極樂世界,你世間的東西就不需要,不在乎了,就不存在“取捨”,不存在“得失”,不存在“捨”與“得”的關系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