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楞嚴經》
【注釋】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若”,是假設。“能”,是能夠。“轉”,是轉動。“物”,是一切外邊的境界、物象。你如果能轉變外邊的境界,就和如來是一樣的。
怎麼能“若能轉物,則同如來”呢?因為我們這一切的人,都是被物所轉,而沒能轉物。怎麼叫“被物所轉”呢?就是見著什麼境界,就著住到什麼境界上。因為你一著住,就跟著這個物跑了;你這個自性就失去了主宰,跟著外邊境界跑(follow outside things),越跑就越遠、越遠就越跑。好像一個迷路的人找不著路,越找不著路,他越著急;越著急,他就越走;越走,就越走到錯的路上去。跟著物轉,也就是這樣的道理,這叫被物所轉。
“轉物”,就是不跟著物跑,而叫物來跟著你跑。這個物是個死物,它怎麼會跟著你跑呢?活物可以跟著跑──我們人為什麼跟著物跑?因為會動,所以會跑;物,它自己不會跑,怎麼會跟著我們跑呢?你不要太死板了!怎麼叫太死板了呢?所謂“轉物”,你不跟著物跑,物就隨你轉了!物隨你轉,你就明白自己的真心,這一切外境都是唯心所現,都是你自己心裡所現出來的一種東西。既然是在你自己心裡,你為什麼要跟它去跑呢?就不跟它去跑了。這個物和你,本來也沒有什麼離開的;你若明白一切唯心造、唯心所現這種境界,那就是轉物了。
為物轉,就是“背覺合塵”;背,就是背棄了,違背這個覺悟的道理了;合塵,和外邊那個物去合伙了,也可以說合股。合股,就好像做生意,說是一股一股的股票(stock),買股票、賣股票,好像紐約市場很多賣股票的;譬如有鋼鐵的股票、電燈股票,很多種股票。這合股,就是大家合作到一起,你也去參加一份;譬如你做生意,一個人沒有這麼多錢,說我也幫你,兩個一起做啦!
你背覺合塵,就好像和那個物象去合作了,合到一起,這就叫“為物所轉”;你若轉物,就是“背塵合覺”。“背塵”,違背這個物象;物,就是現在看見的這些個things(東西)。“合覺”,和覺悟這個覺又合股了,合到一起了(together)。你和那個物離開了,和這個覺(enlightenment)合起來了,所以這就叫“背塵合覺”。
你若能反過來,這就和如來是一樣的。如來為什麼他成如來呢?也就因為他回過頭來了,所謂“明白過來了”,就是他真明白了,所以就是如來。我們若明白自己的真心,也和如來是一樣的!所以說“則同如來”。
身心圓明,不動道場:你身和心都圓明了,這個時候,你隨處都是道場,隨處也都是法身。身心怎麼圓明呢?因為你得到一種覺悟,和如來是一樣的,所以你也就有光明,而特別圓滿。什麼叫“道場”呢?就是修道的地方。好像佛坐在菩提樹下修行開悟,這就叫“菩提道場”;我們現在在這個佛教講堂,這就是佛教講堂的道場。你要是能轉物了,隨處都是法身,隨處都是如如不動,到什麼地方都是沒有困難的,在什麼地方都是“不動道場”。不動,就是有一種定力;這個定力道場。為什麼會轉物?就因為有定力。有什麼定力?有這個楞嚴的定力──楞嚴大定。
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十方國土讀國“度”,不讀“土”字。“於一毛端”,這“毛”不是頭毛,就一根汗毛;汗毛的尖端上。“遍”,是普遍。“能”,是能夠。“含”,是包含。“受”,就是在這個地方。什麼地方?就在那一根汗毛的尖端,都能夠完全容納十方的國土。
你看!這個汗毛的地方很小不是嗎?可是在那個小的地方,就能包藏十方一切國土;你說十方國土這個地方多大啊?說:“這個道理我不信,我這一根汗毛,不要說十方國土,連一個人都沒有地方擺;不要說連一個人,就甚至於一個最小的微生物,它都禁不住!怎麼能遍含十方國土呢?”
佛法就是這樣的妙,你不懂佛法,也就在這個地方。汗毛尖上雖然小,但是在這個小的裡邊,可以現出十方國土那個境界。這個境界,你要是開佛眼了,你就看得清清楚楚的,可以有這種神通妙用,這叫“小中現大”;也可以“大中現小”。所以在後邊就說:“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裡轉大法輪。”坐到一粒微塵裡邊,去講經說法,轉法輪教化眾生。
這個道理是特別微妙,你若學佛法學得時間久了,才能領會到這種的妙義!現在我講,就是怎麼樣比喻,你還是都不能接受這個道理的。所以現在就只是在這個字義上講一講,就是在這一根汗毛的頂梢上,也可以變現十方的諸佛國土。它地方雖然小,可是能現出來大的境界,就是這麼妙法!為什麼?你同如來嘛!如來就是能在小中現大,現無量無邊這種的國土。(度輪法師解)
【備注】《楞嚴經》是佛教非常重要的一部大經,舉凡發心、解、行、證、悟,皆詳盡剖析開示,包含了顯密性相各方面重要的道理,可說是一部佛教修行大全,也是一部著名的破魔寶典,祖師盛贊為“開悟的楞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