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的人知錯之後,請問應如何做才如法?
答:佛說有四種因緣才會成為一家人,這四種緣是報恩、報怨、討債、還債。
第一種是報恩。這是過去生中於他有恩德,講的是孝子賢孫一類,禀性非常純厚,若墮胎殺了他,這個恩德就變成仇恨。仇恨很難化解,確實是冤冤相報,沒完沒了。我們接觸佛法之後,才知道這個問題嚴重,就要想辦法化解。化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依照佛的教誨,認真修行,斷惡修善,破迷開悟,將這個功德回向給他就有用處。只是念回向偈沒有多大用處,“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你拿什麼功德去莊嚴佛淨土?你一定要修積功德,將這個功德回向才管用。
第二種是報怨。報怨是來報仇的,你把他殺掉,仇恨更深。所謂是“冤家宜解不宜結”,我們要把冤解開,不能再結。
第三種是討債。我們把他殺掉,債還是欠在那裡,又加上命債,不但欠錢還欠命,這個麻煩就大了。
第四種是還債。他是來還債的,而你把他殺掉,你就欠他命債。這些事情一定要了解。
我們修積一切功德,平常做一些善事,都可以為他回向,而且把墮胎嚴重的後果告訴別人,幫助別人千萬不要犯這個過失,這是很大的功德。勸一個人打消墮胎的念頭,就是救人一命,佛家講:“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個功德很大。冤冤相報很麻煩,不可以做這個事情。
一切都是因果。世人不知有因果,因果何曾饒過誰?
信佛不如念佛,念佛不如學佛,學佛不如用佛。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感恩一切。
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