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佛教說善有善報,為什麼我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
答:這是一個被經常問到的問題,提問者往往是女性,看來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一切痛苦或快樂,都是眾生的業力所感。婚姻的幸福還是不幸福,也是如此。種因感果,三世流轉。
因果報應,是佛教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系之基本理論。謂一切事物皆有因果法則支配之,善因必產生善果,稱為善因善果;惡因必產生惡果,稱為惡因惡果。即任何思想行為,必然導致相應之後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之業因,則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並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之說,即:現世之貧富窮達,乃前生所造善惡諸業所定之果報;而今生之善惡行為,亦必影響來世之罪福報應。
佛教的因果報應是通三世的。一生做好人,婚姻還是不幸福。這中的原因,主要來自前世的不善業的流轉。
人類與一切眾生,是無限生命的延續;不是神造的,也不是突然而有的,也不是一死完事的。這如流水一樣,激起層層波浪;生與死,只是某一階段、某一活動的現起與消散。
我們在前生,思想與行為,如向於自利利人的、善良而非邪惡的,今生才能感到福樂的善果。
有了這三世因果的信念,想起從前,能夠安命,決不怨天尤人;為了未來,能夠奮發向上,決不懶惰放逸。安命而又能創命的人生觀,是三世因果論的一大優點。
還有,從無限延續去看,受苦與受樂,都是行善與作惡的結果。善行與惡行的因力,是有限的,所以受苦與受樂,並不永久如此,而只是生命歷程中的一個階段。任何悲慘的境遇,就是地獄,也不要失望,因為惡業力盡,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反之,任何福樂的境遇,那怕是天國那樣,也不能自滿。因為善業力消盡,還有墮落的一天。所以真正的三世論者,在一切境遇中,是充滿了希望,而又不斷的向上精進著。從自作自受而看到共作共受,每一家庭,每一國家,在歷史的延續中,也從來就符合這因果升沉的規律。
我們這一世遭遇的種種不幸,是過去生中造的不善業;這一生當中能夠過得很安穩、很自在,一切稱心如意,也是過去生中累積的善因。
因果的定律還有兩個要點:
(1)是“因果不會消滅”。除非你不做因。如果做了,種子永留神識中,不會壞滅,遇緣便起現行,招受果報,如果做了惡因,要想不受惡報,那是沒有辦法的;唯有修習佛法,斷盡三界煩惱,獲得清淨種子,方可免除惡報的痛苦。
(2)是“善惡不相抵銷”,已種惡因,分受其報,不可以為再做點好事,就可把這應得之罪抵銷去。須知多做善事,多增善緣,只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所謂“重報輕受”;同時由於善緣增多,惡緣漸減,也是使善果速疾成熟的最好辦法。可見多種好因,可得好的果報。人生在世,多做善事,還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