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楚王诏求遺履曰』,「遺履」就是鞋子掉了,「履」就是鞋子,「遺履」就是掉了鞋子,所以叫做「墜履」。這個是從漢朝賈誼所作的《新書·谕誠》篇裡面,有提這麼一段故事。這一段故事記載,「楚昭王與吳人戰,楚軍敗,昭王走,履決,背而行,失之。行三十步,復旋取履。及至於隋,左右問曰:『王何曾惜一踦履乎?』昭王曰:『楚國雖貧,豈愛一踦履哉!思與偕反也。』自是之後,楚國之俗無相棄者。」
這一段的意思,賈誼在他的《新書》裡面這樣說了,說以前楚昭王跟吳國打仗,楚軍被打敗。楚昭王就部隊要撤退了,正在穿鞋子的時候,撤退的時候,他才知道說鞋子掉了一只。那走了三十步才知道說,诶,鞋子掉了一只,因為他是「背而行」,是背著這樣撤退,我們一般是往前撤退,他是往後撤退,他的正前方是面對吳國的軍隊。後來他決定要再走回去,取回那一只遺失的那一只鞋子。等到找到那個鞋子的時候,左右兵士、將士就問他了,大王你怎麼只為了珍惜一只鞋子,就跑這麼遠再回來呢?這很危險。楚昭王說,楚國雖然窮,我哪裡是只愛一只鞋子呢?我只是想說,我把它穿出來,我就要把它穿回去,「思與偕反也」。就表示什麼?他惜福,楚昭王念舊。「自是之後,楚國之俗無相棄者」,從此以後,楚國的風俗就沒有人拋棄,隨便拋棄東西了。後來以「墜履」為不輕易遺棄舊物,或故物失而復得,叫「墜履」或是「遺履」。
《周書·韋敻傳》裡面有講,「昔人不棄遺簪墜履者,惡與之同出,不與同歸。吾雖不逮前烈,然捨舊錄新,亦非吾志也。」《周書》裡面提到這一段。古代的人,她用過的那個發簪,就是女孩子那個發簪,或是穿過的鞋子,掉了鞋子。她不願意,「不棄遺簪墜履者,惡與之同出,不與同歸」。我雖然比不上古人,但是捨舊,捨去舊的,喜歡新的,這個不是我的志向。那麼千古罪人,『千古有情人』,這是我們通俗的用語,比喻時代悠久。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二八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