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一位官員,進入山中人煙不到的地方,看到一家酒店,拿錢去買酒來喝。有一個婦人先收錢以後,進入屋內,過了許久才提一壺酒出來,酒色像血一樣,喝下去覺得很甘美。當他喝完想再喝的時候,婦人就哭泣著告訴他說,我不是陽間的人,因在世的時候,生活奢侈,浪費無度,喝酒也沒有節制,每次都將剩余的肉菜用腳踐踏之後才拿去給別人吃,所以才受此報應。每次遇到有人要買酒,就要抽出我身上的血來供給他,這位官員聽了以後嚇了一大跳,就趕快回家了。要知道高山哪裡有酒店呢?想來這位官員,平時一定輕棄飲食,陰府藉此機會來警化他罷了。
這一段就是這位官員在山上,客棧裡面喝的那個酒是那個女鬼身上的血。這個女鬼因為生前她就糟蹋食物,把剩余的肉菜用腳踐踏以後才給別人吃,而且喝酒沒有節制,而且奢侈浪費無度。所以老法師說,我們要惜福。老法師說,他的老師李炳南老居士,九十五歲都不需要人家照顧,自己燒飯。因為李炳南老師,我們這個師太她並沒有過來,李夫人並沒有過來,留在山東濟南守著老家。所以李炳南老師是自己洗衣服,他跟印祖一樣,自己洗衣服。印祖都是自己洗碗、自己洗衣服。
李炳南老師最後要往生前兩年,就是九十七歲往生嘛,要往生前最後兩年,兩次都飲食中毒。飲食中毒是他的慈悲心,因為人家供養東西給他吃,他知道那些東西不干淨,但是別人是誠心供養的,李老師就當著面吃給他看,讓對方生歡喜心。他吃的時候,這些東西已經變味道了。因為李炳南老師是一位中醫師,回去以後就用解藥化解了。第一次化解了,過幾個月又遇到一次,他還是這樣表演,回去以後再化解,但是毒已經擴散,來不及了,這一次吃了虧,這樣一次就病倒了。病了以後,好幾個月,體力衰了,畢竟是九十七歲的老人。
從那時候開始,老法師到台中去看過他好幾次。每一次去看他老師的時候,李老師都會叮咛他說,不要上館子吃東西,吃東西要小心。法師說,他在台中住了十年,常常跟老師在一起接受別人的邀請。老法師都是坐在李老師的旁邊,那個菜如果變了味道,李老師就會用手去碰老法師,那個菜不能吃。所以老法師說,我們也要懂得衛生,通情達理,而不是說要惜福,結果惜福搞得自己一身的病,那就錯了。東西的味道變了就不能吃了,如果吃了生病,生病需要別人照顧,那就不是培福了,那是享福,那個福不好享。因此吃的東西不能放太久,自己要是吃不完要趕緊送給別人,不能將東西放壞了不能吃了再去送給別人,那你不就是害人了嗎?這是老法師在《華嚴經》的開示,惜福。
摘自《太上感應篇匯編》(第二四六集) 黃柏霖警官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