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捨,從哪裡學起?先捨身外財物,看到別人有需要的,你能幫助他。如果這個需要是大眾的,那趕快幫助他,根本就不要考慮。
這是「若捨所見念著之境」,念著是什麼?你很喜歡、很愛它,這個居住的環境、這個道場,人家要,你能不能給他?他要,他做得比我更好,我趕快給他;他要去做得不如法,但是在事實上,有環境逼著我們不能不給他。
譬如這個道場,在法律上說主權是他的,他有權,我們沒有權,他要讓我們走,我們要趕快走。如果到法庭裡面去打官司解決,這不如法,這是釋迦牟尼佛不許可的。我們遇到過。所以方方面面都要看得清楚,做出最好的決斷。
不要怕捨,因果律上說,這因果的定律,愈捨愈多,捨財,你得的財富更多。六十二年前,章嘉大師教給我的,我就依教奉行,行了六十二年,給大家做證明,真的愈捨愈多,愈多愈捨。
將來走的時候,一文錢帶不去,到那個時候不捨也得要捨,那就毫無意義了。為什麼不在我現在頭腦清醒的時候,我捨去做好事?這就對了。
法布施,得聰明智慧。不要吝法,吝法得的果報是愚癡,沒智慧。要歡喜法布施,一絲毫都不吝啬,不保留。無畏布施,果報得健康長壽。無論是法、是財物、是人事環境,必須要捨的時候,就要下定決心,要放下。「善能覺了,所捨之境,虛偽不實,永不追憶」,這叫捨的意思。真捨得干淨。
文章恭錄—二零一二淨土大經科注第504集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