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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圓法師:捨法捨非法就是捨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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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迦牟尼佛常對弟子們說,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就是把自己所說的法呢,比喻為過河的竹筏,竹筏就是用大的竹竿,把它一根一根並排扎起來,作為過河用的工具,我們想想,渡過了河,到達了對岸,那就要捨竹筏登岸了。所以說呢,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舟。佛所說的法呢,就像渡河的竹筏一樣,它只是為我們所用的,等到能度眾生脫離苦海,到達涅槃的彼岸,那這個竹筏就要捨掉了,佛法也是要捨的。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裡的非法,我們依照六祖大師的注解,非法者,生天等法。所以非法解釋為世間法。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說,佛法尚且要捨,何況世間等法,更要捨了。其實捨法捨非法,就是捨心裡的執著,把對法與非法的執著捨掉,捨得干干淨淨,情忘則智圓矣。

  ---------摘自宏圓法師《金剛經》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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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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