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法藏自稱
“我”者,法藏菩薩自稱。
“設我得佛”的這個“我”,是法藏菩薩自己稱呼自己,他是發願的主人翁,對象就是要救度十方眾生,所以在這裡顯示“能”和“所”。
三、“得佛”,成佛義
“得佛”與“成佛”同義。
“得佛”與“成佛”是同樣的意思。
“佛”者,與通途自覺、覺他、覺滿之佛有別。
此佛者,別意弘願所成之“阿彌陀佛”,是佛中之王、光中極尊之佛。是“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之佛。
這裡所說“設我得佛”的“佛”,跟一般的佛一樣不一樣呢?一般的佛就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才能稱為佛。自覺是小乘的聲聞、緣覺之悟道解脫;若進一步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用正覺的方法引導十方眾生,這叫覺他,也就是菩薩的境界;到了覺行圓滿,就進了佛的境界。但是,阿彌陀佛發願所要成的這尊佛,跟一般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佛是不一樣的。
(一)別意弘願之佛
“此佛者,別意弘願所成之阿彌陀佛”,願不同,行就不同,因地的願行不同,所得的果也就不同。阿彌陀佛因地所發的願,跟十方諸佛因地所發的願是不同的。怎麼不同?剛剛所講的“我建超世願”,阿彌陀佛所發的四十八大願,尤其是第十八願,是超越十方諸佛的願,是十方諸佛所未發的願。而且,阿彌陀佛的行,又是經過了兆載永劫積植菩薩無量德行,不只是三大阿僧祇劫而已。因此,阿彌陀佛所成就的這尊佛的正報、依報,自然跟十方諸佛所成就的有所不同。因此,成了佛之後,就稱為阿彌陀佛,這就是“別意弘願”。諸佛所發的願,有總願,有別願,而阿彌陀佛所發的別願,又是諸佛別願中之別願,特別弘廣深重,所以稱為“別意弘願”。
(二)佛王光尊之佛
“是佛中之王、光中極尊之佛”,阿彌陀佛成佛之後,被釋迦牟尼佛稱為諸佛之王,在諸佛光明中至極尊勝。因為,果從因而來,因如果不特別殊勝,所得的果當然就沒有特別殊勝之處,既然是佛中之王、光中之尊,可見因地所發的“設我得佛”特別超越。在大家所熟悉的《無量壽經》中,釋迦牟尼佛就極為贊歎地說,阿彌陀佛是“威神光明最尊第一,諸佛光明所不能及”。這都顯示“設我得佛”的這個“佛”字之意,另具超勝於十方諸佛的內涵。
(三)救度眾生之佛
此佛即是以名號救度眾生之佛,是若非救度具足煩惱凡夫、罪惡生死凡夫、逆謗闡提凡夫,悉使往生,即不取正覺之佛。
“設我得佛”成了佛之後的這尊佛是阿彌陀佛。而阿彌陀佛對眾生來講,是救度眾生的佛。這個救度,有特別的內涵。既然是談救度,就對象來講,就是平等而無差別的;就方法來講,幾乎是不講條件,幾乎是沒有門坎的,這樣才能稱為平等救度。所以,救度必須是絕對性的,超越講求種種對象、種種條件的相對救度。救度的愛心必須是徹底的、絕對性的、無窮盡的,救度的能力也必須是徹底的、絕對的、無有不能的。
良醫喻
這就好像世間的良醫,他只管醫治病人,不去管病人是好人壞人、有罪無罪,只要是病人,醫生就有責任、有義務去醫治他;至於他有犯法沒犯法,有罪過沒罪過,那是警察、法官的事,是因果、閻羅王的事。對阿彌陀佛來講,阿彌陀佛是救度的佛,你是善人惡人、有沒有犯因果,阿彌陀佛不看這個,他只看你要不要回心接受救度,如果你接受救度,阿彌陀佛就救度你,不管你是善人惡人,不管你有沒有智慧學問,不管你有修無修,不管你的身份條件:這樣才是救度一切眾生的佛。
我們都是具足煩惱的凡夫,我們都具足貪、瞋、癡、慢、疑、邪見的煩惱,而且很熾盛,很強烈,可說是罪惡深重,勢必永在生死輪回。如同善導大師要我們自覺機的深信,是“罪惡生死凡夫”,是煩惱具足的凡夫,乃至逆謗闡提凡夫,犯了五逆,犯了謗法,斷了善根,即便如此,阿彌陀佛都要救度,而且也有能力使我們往生極樂世界成佛,否則的話,他就“不取正覺”:阿彌陀佛就是這樣的一尊佛。
(四)救度的法門
故淨土宗宗旨首言“信受彌陀救度”。
所以,淨土宗宗旨的四句法語,第一句就是“信受彌陀救度”,顯示淨土宗這個法門是救度的法門,阿彌陀佛是救度的佛。
我們必須這樣理解,這樣信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