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身邊有些特殊的“債主”——兒女,給他一萬、十萬,甚至一百萬,他都不會滿意,反而覺得理所當然。也許有人會覺得,兒女是自己親生的。是你親生的又如何呢?都是宿世的父母,有緣的眾生。 “那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你身上掉下來的肉跟別人身上掉下來的肉有什麼區別?問題是你自己有我執我愛,所以感覺不一樣,其他沒有什麼不同。
有人對外人一毛不拔,對兒女怎樣都行,可以給一萬、十萬……如果家裡有錢,也捨得給一百萬。自己覺得應該給,兒女接收也覺得理所當然。
現在啃老的人特別多,覺得從父母那裡得到的,都是應得的。還有些兒女說,父母賺錢就是給兒女的。憑什麼呢?即使不說學佛人,看看社會上那些具有智慧的人,比如前世界首富比爾蓋茨是怎樣做的?把資產捐給了社會,並沒有留給兒女。
我們經常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小時候肯定需要父母的照顧和幫助,長大後,不要說人,那些動物,比如鳥兒長出了翅膀,可以自由飛翔了,哪有還啃父母的?父母哪有還放不下的?沒有!有時候我們連動物都不如。
長大了,大學畢業了,已經工作了,還在心安理得地啃老人。父母也是,什麼都捨得給兒女,其實這都是業障、債主。沒辦法,還債呗!如果你有這樣的緣分,也不必太糾結,就當還債,把這些債都還完。我們都是凡夫,宿債累累,這些兒女是真的債主,來討債的,你就盡力還。在為兒女花錢,為兒女付出時,應該多念觀音心咒,把所有的債都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