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解文義】:
以下正式進入經文。
經大體上開三分,但是順義理故,又不局限於經開三分,末法的眾生在為經典分科判教的時候,總是循著故套,見經文稍涉有義理之處就判為「正宗分」,非但不能顯示經典的義趣,有時候還埋沒了義趣,所以我將它重新判過。
第一:順理稱性發起分。
第二:達體本具圓融分。
第三:行滿流布無礙分。
第一分是經本一開頭,「爾時。釋迦牟尼佛從初現蓮花台藏世界。東方來入天王宮中。」一直到「大眾皆恭敬。至心聽我誦。」這就是順理稱性發起分。
再來是從「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一直到「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是達體本具圓融分,這是「正宗分」。
後面「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者。」一直到最後,是「流通分」,名為「行滿流布無礙分」。
十重四十八輕判為「流通分」,把戒體判為「正宗分」,若不明戒體,沒有辦法行持,也沒有辦法流布此大乘圓頓戒律。沒辦法流通,也沒辦法受持,即使受持也不能達到圓滿。所以這一部經最重要的【正宗分】,一定要認真仔細聽,從這裡得無作戒體,從這裡了本自性,後面的十重四十八輕戒,總是枝葉而已。所以我把它重新判過,讓大家明白無作戒體的重要。戒體一明白,後面的戒行才能修、才能行,不然都只在事相上造作,即使事相上做圓滿了,跟真性還是相違背,而且也不圓滿。什麼原因?因為不明無作戒體,這點很重要,所以我將其重新分判過。
按通途分判,一定是把十重四十八輕判為正宗分,這次為了顯示無作戒體,使經文義理更明,所以重新判過,使依據更為清楚。所以是稱性順理來發起這菩薩戒,跟祖師大德做的教起因緣是一樣的,是法爾應行,眾生本具,所以是順理稱性。「正宗分」是讓大家達體本具,了達無作戒體是眾生本具的心體,本自圓融無礙,不光你具足,一切眾生皆具足,所以說一切眾生皆可受戒。後面是「依體起修」,故名行滿,「行」就是修行、行為,能至圓滿究竟佛果,能夠化導十方。如千百億釋迦一樣,流布無礙、分身無礙、一多無礙,小能容大,大能容小,這才是真正的「流通分」。這整部經簡單判為三分,由這三分,把它的義趣顯示出來。其實即使要分做十二分也沒有問題,分做百千分也沒有問題。所以不要認為,就非得定做三分,而作定解,要知道,依義定名,萬無一失,以名定義,萬無一得。所以重新把它判過,這樣更能明白什麼是無作戒體,剩下的內容,下一講再說明。
~~出處節錄:《梵網經菩薩戒正說》一書,悟顯法師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