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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真堪布:為了從容地離開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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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的社會亂象紛呈,凡夫俗子爭名奪利的習氣特別重,家族內兄弟姐妹爭奪父母的財產。這種情況在藏地還不是很嚴重,但在漢地非常嚴重,兒女們都眼睛盯著、心裡惦記著父母的財產,父母離世後即刻爭搶財產,這是一種過患,是一種惡業。所以有個成語叫“屍骨未寒”。

  其實人死亡後是不能直接火化的,至少要停放三四天,但許多人在父母離世後幾個小時,就送到殡儀館冷凍了。這對亡者來說,傷害特別大!

  薩迦班智達說過,至少要停放四天,因為一般情況下,亡人過了四天之後,才徹底斷氣,之前神識還沒有離開肉體,這時把他冷凍、火化了,他還是有感覺的。但是人和人的具體情況有差異,有的神識離開的快,有的神識要過四天才會離開。所以人死之後馬上火化是特別不好的現象,現在普遍存在這種問題。

  兒女爭奪父母的財產,對父母的傷害也極大。即使亡者離開了肉體,但靈魂還在,還有臨終中陰、法身中陰,其時間很短暫,接下來要進入中陰身。

  中陰身時具有神通,知曉他人的心裡活動,他會回來尋找家人,看到兒女在爭奪財產,互相傷害,作為父母肯定會很傷心、很痛苦。看到這樣的情景,心裡會生起極大的嗔恨心等諸多煩惱,這樣他的中陰身很快會結束,結束之後會迅速下墮地獄,感受地獄的痛苦。

  在藏地,屬於老人的財產,家人大都會用來做功德。作為學佛人,作為大乘修行人,最好要這樣做功德而非爭奪財產,尤其在四天之內。哪怕七七四十九天之後,再去分配財產,或跟他們爭一爭也可以。與其坐視他們用這些財產去造業,還不如你拿去做一些善事,但要等到七七四十九天之後再分配財產。

  有的很快會投生,而一般情況下,會停留在中陰身——七七四十九天的階段。這就是書裡講的意身。想去哪裡,一瞬間就會到,他還會知曉人的內心活動,有一點神通,所以,看到兒女爭財產是非常令人心寒、悲傷的情景。

  我到漢地的時候,一般情況下不會談論這些,也不會參與這些。因為若依照佛法的要求去做,很多人不具備條件,如理如法去做肯定有困難。如果說出來,令他們心生煩惱,所以不明說這些。但大家要明白這些,要盡量避免這種不如法的行為。

  最可取的辦法是,生前就把財產都安排好、處理好,若能上供下施,就不要留給兒女。兒孫自有兒孫福,兒孫的福報跟你沒有太大的關系。如果有福報,他們在哪都會擁有財富;如果沒有福報,給他們留再多的財產也無濟於事,很快就會耗盡家財的,所以不要留給兒女。

  上供下施都行,生前把財產都處理掉。如果不捨得上供下施,還心疼兒女,想留給兒女也可以,但是在生前要把遺囑寫好,財產分配好,自己也能安祥地離開這個世界。作為兒女最好不要爭搶,即使爭,也要等七七四十九天之後再爭,這個要求不高,應該能做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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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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