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要自利,才能利他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淨土教言》中說:“首先應當聽聞無垢經教中稱歎極樂世界的一切功德並為人宣講。”我們要盡量通過聞思淨土法門為主的經教來建立淨土的信心,然後再為有緣人宣講。也就是,首先是自利,然後再利他;如果自利不成,利他就無從談起。
如果自己對念佛都沒有信心,就去為別人講,怎麼講都是空洞無物的,自己都感動不了,怎麼去感化別人?自己對淨土沒有真正的信仰,怎麼讓別人生起信心呢?所以,先要自利,在信願上、在念佛上下一番功夫,當對淨土法門生起信心,有了自利的基礎的時候,也可以隨緣、隨宜地為別人介紹。
二、利他即是自利
當然,如果有特殊因緣,對淨土法門很有信心,也在聞思經論上下過功夫,那麼這時去給別人宣講,這個利他,其實是自利。印祖說:“利人一事,唯大菩薩方能擔荷,降此誰敢說此大話?中下之人,隨分隨力以行利人之事,乃方可合於修行自利之道。以修行法門,有六度萬行故。自未度脫,利人仍屬自利。”
所以,我們還是要隨分隨力地行利他以報佛恩。如果聞思上很到量,哪怕自己的念佛功夫還不夠,這時還是可以隨力為人宣講淨土法門,其實,這樣去做,利益最大的是自己。因為要准備淨土的經論,而且思慧也勢必會大量地轉動,在法義上所下的功夫、所花費的時間、心力,比聽者要多好多倍,所以說受益最大的還是自己。
此外,如果我們能真的發起利他心,讓別人也能往生極樂世界,自然會得到十方三世諸佛、阿彌陀佛,以及傳承上師的加持。這也說明,我們對別人宣講淨土,利益最大的實際上是自己。
三、如何宣講淨土
另外,在宣講淨土時,辨析法義很重要,但是同時,也要注重教證。全知尊者就是這樣給我們作示范。在辨析法義時,不斷地給我們引教證。比如前面通過講道理,先介紹一個結論,介紹結論時也有理證,或者比喻,中間或者最後就要舉出教證來,這都是祖師大德給我們留下的芳規。當我們講經說法以及講辯著時,不能說“我自己覺得怎麼樣”,即使是佛菩薩再來,像全知麥彭仁波切這樣的文殊菩薩的化身,他顯現上也不會說“我覺得應該怎麼樣”,他還是要引佛的教證。
這是前輩給我們留下的一種非常好的規矩——以無垢經教來證明自己的觀點,這樣,就有極大的說服力,能讓人信服。所以,在講經說法的時候,我們所說的道理,必須與佛法的道理相合,不能違背,這一點非常重要。
對我們學佛來說,任何人講的法,我們要以擇法眼去觀察:他所講的是否和佛經相違?如果與佛經相違,不管他持戒多麼精嚴,甚至能夠顯現神通之類,我們都不能相信,都是有問題的;如果所說的法知見正確、可靠,即使他戒律上有所欠缺,我們也不應該去分別他。對於觀察善知識,觀察所講的法,這一點非常重要。
——摘自仁禅法師《淨土教言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