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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圖說200:對北惡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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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對北惡罵。

  對人謾罵,猶且生嗔。何況北極,稱為至尊。愚人逞其凶悖無禮,不畏神明。豈知報應迅速,欲逃免而不能。

  注:涕唾特細事耳,猶以對北為罪,況於惡罵乎?蓋北為斗極所在,北斗九星七見二隱,其第八、第九乃帝皇太尊精神也。眾星環拱,其尊無比,對之惡罵,罪莫逭矣。

  案:邊兆祥,粗蠢使性,不信神道。家有雞母一只,被人攘竊,日夜對北咒罵。時逢九月,初一至初九,滿城無論貴賤,俱持戒茹素,誦禮斗經。兆祥所居左側,眾道友設立斗壇,虔誠跪拜。兆祥惡罵聲與鐘磬之音,隔牆如相酬答,眾道友不堪其擾,共相勸曰:“元始天尊有雲,若有信心男女,一心齋戒,肅爾神明,設九光醮,迎請紫光聖母並七元君,縱有十惡重罪,冤家苦報,如九日輪照於冰山,應時消釋,福壽增延,子孫昌盛,命終之日超生大梵真界。天尊之言斷無虛謬,爾失雞小事,對北惡罵,豈不招罪?”兆祥曰:“斗神如果有靈,當使偷雞之人受無量諸苦,方消我恨。若默默無知,則爾等今日之壇亦屬多事。”眾見其出言毀謗,齊聲責之,兆祥咆哮,控縣,尹惡其刁,命責十板,兆祥不服,抗言曰:“不究偷雞之賊,反責失雞之人,成何道理?”官怒,加責至四十,用重枷枷號兩月。疏放之後,神魂俱喪,終日在街瘋狂走跳,過路之人不知防避,往往被其一把扭住,大睜兩目曰:“還我雞來。”膽小者無不為其所驚。家人怕惹禍端,以鐵繩鎖之,拴於大石之上,日夜臥糞溺中,捱至兩月命盡,並未遺有子女。其妻隨便藁葬,屍被犬食,骸骨暴露,無人收埋。皆謂對北惡罵之報。

  附:管甯,偶晨起,對北栉發,忽矍然曰:“北辰至尊,所居何可亵犯?”深自引咎,若無可容。古人對北敬慎如此,尚有惡罵之事乎?

  南康有夫婦虔祀真武,每日向北拜禱,祈得一子。後子長,欲往朝谒,家無所有,僅有一豬,召屠得價銀八錢以付妻,屠乘間竊去,覓銀不得,婦因自缢,夫殓埋之。與其子至廟,見妻在,夫曰:“爾己死,今其鬼乎?”妻曰:“我原不死,安得為鬼?”其言明朗。乃同進香畢,歸家發冢,但見屠者死,其中左手持原銀,右手執索,觀者盡皆駭異。以愚按,此案似非惡罵之證。然北方為真武所居,錄此以見北方諸神有起死回生之功,人當頂禮恭敬,不可輕忽者也。

  新安汪姓婦董氏,性妒無子,嫉妾生男,每日暮辄對北惡口詛罵,咒其速死。一夕正咒罵時,見一星墜地,形如斗大,聲響如雷,婦驚悸成疾,腹漸大如孕。夫疑其外遇,遣歸母家,及產,至七日不得下,痛極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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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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