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大方廣佛華嚴經淺釋》
宣化上人 講述
人來到這世界,都是有因緣的。有的人是有善緣來做父子或母女。有的人是報冤來做父子或母女。所以有還債的兒女,也有討債的兒女,所謂「無兒無女無冤家」。在因果來講,有千真萬確的事實,可以車載斗量,不勝枚舉。茲舉出一個公案,作為參考。
從前民間的風俗,凡是結婚,生小孩,辦喪事等,都請和尚來誦經。目的為吉祥如意,消災延壽,往生蓮邦。
有一天,杜順和尚(華嚴宗初祖)到齋主家應供。齋畢,齋主夫婦抱嬰兒到和尚面前,請和尚慈悲,給嬰兒加持一番,意圖長命富貴。和尚用法眼觀察,知其因緣,此嬰兒是來討債的,為替雙方解冤消仇,乃叫齋主夫婦抱著嬰兒到河邊去。和尚乃將嬰兒拋到河中。此時,齋主夫婦大哭,向和尚要兒子。
和尚對他們說:「你們回頭看看你們的兒子!」齋主夫婦回頭一看,在水中現出一個男人身,怒目對該夫婦說:「誰是你們的兒子!我乃是三年前乘你們的船過河那個商人,你們見我囊中有銀子,起了不良之心,謀財害命。船到河心時,乃將我推落水中,侵占我的財物。我是來討債的,今幸遇和尚慈悲,替我們和解。否則,不能善罷罷休,一定搞得你們家敗人亡。」說完不見其蹤。這時,該夫婦嚇得目瞪口呆,非常慚愧。於是恭請杜順和尚作水陸法會,超度孤魂野鬼,皆得往生。從此之後,該夫婦誦經拜佛,茹素終生。
聖嚴法師:因果與因緣
簡單地說,因與果是因素與結果,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講的是同類因,得同類果。也有以不同的因得不同的果,也有無法取得因與果相等的事實。
因果觀念從現實的事象上看,可以成為普遍的真理,比如說,如是因結如是果,又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如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這與父慈則子孝,兄友則弟恭的原理一樣。也就是說,種了好的因,必得善的果。然而,世上確有父慈子不孝,兄友弟不恭的例子;也有積善之家橫遭滅門慘禍的事實;也有行善積德一輩子,臨終未必能獲全屍的例子。因此,佛教對於如中國儒家所說「未知生焉知死」的生死不可知論是不能滿足的。
佛教把善惡行為的因果論,從現在的一生,穿過生前與死後的來源與去處,並且延伸到過去的無量生死及未來的無量生死:現在的這一生,不過是過去無量時間過程與未來無量時間過程中的一個連接點。通過過去及未來的生和死的解釋,始能明白,我們這一生的時間,實在太短促了。若要以現前一生的現象,說明因果的道理,便像我們在一部巨著之中,摘出一句話來,加以主觀的解釋,那是斷章取義,無法正確地介紹那部著作之全貌。以三世來說明因果,因果的道理始能完備。佛教講「業感緣起」,「業」是身心的行為所留下的慣性作用或余勢,這種慣性,可以一直延續下去,直到無從著力之處為止。人的善惡行為,既是過去的業因所感受的業報,也是未來的業果之所以產生的原因。通過過去的生生世世及未來的生生世世,來看現在這一生死間的一切遭遇,便不會覺得尚有任何不合理或不能取得報償的事了。不過,若不能通過對於佛教教義的絕對信從,或不能通過宗教經驗的親歷,便不易理解,也不能接受這三世因果說的觀念。但是,佛教之成為合理化,佛教之能以因果說而攝化眾生,形成龐大的宗教團體,即在於三世因果說的建立。
因果之說不是佛教的獨家之言;以因果與三世配合著講,並以因緣來說明因果的究竟點,則為佛教的特質。因與果之間的關系,是以時間的先後而建立,因與緣之間的關系,則以空間的交互影響聚散而建立。因果的形成,不論是因或果,均不能脫離主因及助緣,主因是動力或能源的出發點,助緣是圍繞著主因而促使主因成為新的事物及現象之其他要素或成分。所以,要說明因果現象的生滅變化,必須要用因緣的道理。
因緣說是佛教的特質,也是釋迦牟尼佛成佛時所悟出的最大法門。佛教所說的悟境,即是悟出世間的一切現象,空間的、時間的、心理的、生理的、物理的、社會的、自然的,凡是現象的起滅轉換、無非是由於因及緣的位子的變動,成分的增減,類別的出入,而產生的離合、合離及組成、解散,解散了再組成的現象。故從因緣的觀點看世間諸法,無非是幻有的,暫有的、假有的、本性是空的,既無一物可以永久存在,也無一物可以普遍存在。所以不論是人為的,或是自然的,凡是可以用觸覺、知覺、感覺來認識思辨的一切,都是假相,不是真理。
如果能夠理解這層道理,並且以修行的方法來親證這層道理,佛教稱為悟,稱為解脫,稱為斷煩惱,稱為離苦得樂。
基於因果報應的觀點,佛教建立了教徒的倫理生活的規范及教團的團體公約的依准。對個別的教徒而言,在家眾要受三歸及五戒;初出家的少男少女或未受成人教育的,要受十戒;成年的男眾,要受二百五十條的比丘戒;成年的女眾,要受五百條的比丘尼戒。戒律的作用,消極面是不作一切惡,積極面是須成一切善。種了惡業的因,將受惡的果報,種了善業的因,當受善的果報。所以,從持戒與否的功過觀念為出發點而接受佛教倫理生活,仍是有為的有相的,是通於世間其他各派之說的,持戒的功德,可生人及天堂,但尚不能解脫生死。要想解脫生死,必須持戒而不以善惡功過為意。也就是雖不作一切惡而不是為怕遭受惡果,雖行一切善而不是為求富貴利樂的福報。為什麼?為度眾生,雖遭無量苦迫而不以為苦,由於持戒積德,雖獲無量福報而不以為樂,因為不論苦事或樂事,皆由因緣所生的假相,而非實相。
從因果之說,佛教為未得解脫的芸芸眾生建立了有善有惡的報應觀,使得凡夫眾生不違本性而除惡為善;從因緣之說,佛教為已進佛門、並在修行道中相當努力的眾生,解下「我」的價值的包袱,而得究竟的解脫。所以,佛說有因有果,是對凡夫說,是警策凡夫,為善去惡;佛說因緣生法是空是無,乃對根利的眾生說,是鼓勵他們撤除功利觀念的「我」執,而進入解脫之門。
相信在座的諸位,都曾熟聞「野狐禅」的名稱,這是百丈禅師與一位墮落為野狐身的禅者之公案。禅者由於未達空理,誤信「不落因果」而五百世為狐;經百丈點破為「不昧因果」,始脫狐身而化去。因此,凡是空談公案,只是口頭上說無相無我,無佛無眾生,而不曾經過切實修行的人,佛家便稱為野狐。切實修行,而又執著有大功德,希求成佛作祖,認為能轉法輪,並有無量眾生可度、已度、將度的人,佛家稱為執著漢。必須不昧因果之理,又不執著「我」的價值之為實在,方為佛法的正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