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學佛法者,身必須處於適宜的環境中,不能去那些對自己修行不利的地方,否則,將影響自己修行,有損於自己的功德。那麼,哪些地方不可去呢?總括說來有三種,是怨仇爭處、眾人聚處和玩樂之處。
“怨仇爭處不可去”
對於怨仇爭斗的地方不得去圍觀,因為我們初學佛者未生起利他之功德,沒有調解的能力,圍觀時不但會生起嗔心,而且還會被牽連進去,對自他都沒益處,所以看到這類場面後,在內心中祈禱上師三寶,但願他們化解怨仇,而不要去參與。平時生活中,對自己有誤解或不看好法的人盡量敬而遠之,以免彼此增加不必要的誤解和矛盾。
“玩樂之處不可去”
玩樂之處是指諸如去打麻將、下棋、跳舞、看錄像等游玩的地方,這些地方只會助長貪嗔癡,不會增上智慧,即使世間那些稍有修養的人也不會去的。沒有正知正見的愚癡眾生都執持顛倒之見,把無聊地消磨時光作為一種快樂。少數修行人以前世間習氣重,因此現在應該好好地觀察自己的不良習氣,頓時捨掉。這些教言看似容易,做起來卻難,故我們應當努力。
“眾人聚處不可去”
這裡的眾人聚處是指沒有正知正見愦鬧的人群、大鬧市等,並非眾多道友一起精進聞思修行的地方。對於一個修行者來說應該處在適合的環境,通過聞思得到正見,再到無有愦鬧的寂靜處穩固自己的見解,及依見解而修持,平時也不要經常去大城市等繁華之地,以免自己生起和增長貪心、嗔心、癡心,所以,除了成就後去弘法利生外,應盡量避免去眾人聚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