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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大安法師:被別人冤枉了,誣陷了,怎麼辦?
就是被別人冤枉了,誣陷了,這時候常常是:哎呀,我被冤枉了,我要到處來洗清自己的冤屈。但一個學佛人,你不要到處去申明自己是如何的清白。如果你被冤枉就到處去申明的話,你就人我沒有忘掉,人我是非就來了。你存人我是非,這時相互之間的怨恨會更加增長滋生出來。所以你在被冤枉的時候,你能忍得下來,忍下來,謙卑下來,自己到底是怎麼回事,時間會說明問題。佛經上講,一個人誣賴別人,就好像吐痰,吐向虛空,最後這個痰落下來,還是污了吐痰人自己的臉。過一段時間知道了他是那個誹謗的人,他有什麼意思呢?這時候你不去申明自己,人家反而會覺得你這個人很了不起。所以“以受抑為行門”。受到別人誣陷的時候,你不去辯白,這就是你修忍辱波羅蜜最好的行門,成就自己的忍辱波羅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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