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淨空法師《華嚴經講記》
如來大戒裡面,從前李老師常常教導我們,《梵網經》說的“不作國賊”,這賊是傷害,決定不能夠做傷害國家社會的事情,這是如來大戒。“不謗國主”,國主是國家各個階層的領導人,決定不能毀謗,他做的不如法也不可以毀謗。用什麼態度?默擯,就是不贊歎。他做得好我們贊歎,做得不好不贊歎,佛用這方法。你們看《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你就明了了,凡是佛不贊歎的,那就是他做的行業不善。其他的沒有差別,禮敬,有,供養都有,只有不贊歎。你說佛對人多麼的厚道,這是大德。你做的好事我贊歎你,你做得不如法不贊歎,我們要懂這道理,要學習。
《纓絡經》上佛講過“不漏國稅”,國民對國家有納稅的義務,現在人有所謂鑽法律的漏洞,逃稅,這是破戒了,這是錯誤的。再有一條是“不犯國制”,國制就是國家的法令規章,國家的法律。所以國家不准我在國內從事於任何宗教活動,你要我在你念佛堂裡面講開示,這是宗教活動,這不可以,我決定不能做,所以我拒絕了。我把這些道理講給她聽,她才明白了。我說:佛弟子他能夠受到全世界每個國家地區領導人的歡迎,什麼原因?佛弟子守法,佛法才能夠興旺。
講經說法是個好事情,但是現在在中國為什麼行不通?中國現在國家領導人對佛教了解不清楚,認識不清楚,所以才有種種禁令。他要真正認識清楚了,佛教徒有很好的表現,守法,有很好的表現,他將來一定擁護,這肯定的。所以你要往長久去想,不要想得太近,不要想得太窄狹,那你就錯誤了。所以我跟她說過,縱然國家領導人,像中國歷史上三武滅法,這中國歷史上有記載的,那個時候佛教徒有沒有反抗?沒有!佛法被國家正式下命令消滅,佛教徒都守法,所以這帝王一過世,底下一個國王的時候,他又把佛教興起來了。如果是不守法的話,這帝王把佛教滅掉,下一個帝王就決定不恢復,為什麼?佛教徒不應該存在這社會,他不守法。得明白這道理。
所以無論遭受什麼樣的冤屈,遭遇什麼樣的災難,記住持戒守法,這樣佛法才能興旺,佛法才能長住世間,才能利益一切眾生。決定不能為我個人、為我小團體、為我小地方,那你就鑄成大錯特錯了。這道理佛弟子不能不懂,不能不遵守,這樣子才真正是離苦得樂。所以我進入國內做什麼事情?觀光旅游,探親訪友,這是准許的,我只能做這個。此外所有一切宗教活動,決定不能夠參與,所以自己一定要曉得自己的身份。
這一次他給我安排的客人,這訪問的客人還是太多,所以回到香港之後感覺得疲乏了,就是太累了。本來我們香港講經是預定十八號(就是昨天),實在是太累了,休息一天。今天稍微好一點,我還要向大家告假,今天是四堂課我只講兩堂,明天看看體力恢復,我們就恢復四堂;如果明天還不能夠完全恢復,我明天還是講兩堂,多休息一點時間讓體力恢復。
我這一次訪問國內之後,我自己感觸也很多,年歲大了,我的工作就是在講經,在攝影棚。浙江杭州這邊的朋友們很多,都希望我能夠早一點回國,落葉歸根。我也很喜歡,我也答應他們,等我講經這事業告一個段落,畫上句點了,我一定回國。因為這是屬於宗教活動,宗教活動國家在沒有開放之前,我們只有在國外。
我這一部《華嚴經》,我預計還要講十年,我今年七十七了,八十七大概《華嚴經》可以講圓滿,也許再把《楞嚴》、《法華》、“淨土五經”重講一遍,至少也要個五年。也許我身體能夠健康長壽,可能是在九十五歲到一百歲我才會回到國內,落葉歸根。在這一段期間當中,我想所有一切國際上的活動我都不參與了,世界和平種族的團結、宗教的團結會有人去做,不需要我去做了。我專心講經,除講經之外,所有一切活動我統統不參加了。因為參加這些活動都耽誤時間,也損害體力。
今天念到“逼迫”,我們總要從逼迫裡面解放出來,永遠離開逼迫之苦,這才是佛弟子。所以知道我們到這世間是來做什麼的,要把自己本分的事情,印光大師講“敦倫盡分”,我要把自己本分事情做好,我的本分就是講經,就是教學。希望我們澳洲淨宗學會十月十九號舉行一個開幕的儀式,我希望能夠有十個同學,我們在一起學習,我們的期限是九年,希望九年不下山。我們效法過去的祖師大德,能夠九年住在山上不下山,會有一點成就,至少是你心真的定下來。常常到外面走動,那沒有很深的定功,你說不受外面境界干擾,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今天跟諸位報告就到此地,我們明天同一時間再見。
——摘自《大方廣佛華嚴經》(第1074卷)【或名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