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重要之事可重復百遍。因此,對於戒葷茹素這一問題我才再三強調說明。大慈大悲本師佛陀在《別解脫經》中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從實說來,所有眾生離苦得樂的希望都來源於佛教。《入行論》中雲:“眾苦一妙藥,樂源即佛教,以恭敬愛重,得以久住世。”而受持、弘揚佛教的人就是所有身披袈裟的比丘。《文殊根本續》中雲:“佛教珍寶器,熾器苦行者,出家釋迦子,乃諸比丘故。”因此,擯棄惡業、奉行善法才是真正的佛教,受持真正佛教的人即是僧眾。對於以殺害父母有情生命而來的血肉,不用說僧人,就是一般有良心的人又怎敢吃呢?
在如今這個時代裡,許多僧人居然將父母眾生之血肉,這樣罪業的食物作為日常生活的主食,這根本不是佛陀後學者的行境。為什麼這樣說呢?在無始以來流轉於輪回的過程中,所有眾生沒有一個未曾當過自己的父母,實際上,前生父母與今世的父母一模一樣。尤其是一切智佛陀親口說過:“往昔的所有母親養育關愛我們,甚至勝過今生的母親,為了我們,她們曾經屢次不惜付出生命的代價。”誰能說佛陀的話是虛妄不實的呢?如果認為這話是真實的,那麼我們對這些父母眾生的大恩大德,非但不感恩圖報,反而恩將仇報地將他們殘殺後吃肉喝血,那就實在太不合理了。不僅吃肉,而且還啃骨頭,口中還評價說這肉很好,那肉不好,這真的成了無有悲心的羅剎之行。為什麼?我們可以靜心沉思:山羊、綿羊等父母眾生在遭到罪惡深重的屠夫宰殺時萬分恐懼,它們一邊在原地打轉,一邊拚命掙扎,同時發出聲嘶力竭的哀叫,四肢不停地顫栗,眼裡也是含滿淚水,並以哀求的目光看著屠夫的臉,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淌。按理說,此時此刻,這些眾生真正是該生悲心的對境。然而,心狠手辣的屠夫卻擄胳膊、挽袖子,毫不留情地用鋒利的刀斬下它們的頭。牛羊們感受了忍無可忍的強烈痛苦,在長達一頓飯的時間裡身體癱軟、顫抖不止。如果想到諸如此類的難忍痛苦,諸位菩薩的心髒病都會發作,我們這些人的心難道已徹底腐爛了嗎?或者我們根本就沒有心?又或者是鐵石心腸?否則怎麼會不生悲傷、同情之心呢?
以前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實事:有一位屠夫宰殺了大量的羊只,當他出去解手時,還剩下一只羊沒被宰殺。這只羊心裡清楚自己即將遭殺,於是就用蹄子在地上挖了一個坑,將屠夫的刀埋在下面,自己臥在上面。我們都應好好思索一下這個案例,如果想看看這些到底是不是真的,那麼就請你親自到屠夫殺生的屠宰場去,看看那裡每天遭殺的成百上千的牲畜就會了然於心。如果想試試山羊、綿羊、牦牛等父母眾生所受的痛苦自己能否忍受得了,就可以自己捂住嘴閉住呼吸試一下,或者將自己的肉皮放在兩指之間使勁地掐。這樣的感受與羊只所受的閉氣、斷頭以及被人用手伸進體內斷其命脈的劇痛比起來,恐怕連百千分之一也不及!若它們所遭受的那般痛苦真實落到自己身上,自己是否能夠忍受?
如果以自身為例、深入思維的話,那麼無論是出家僧尼,還是在家男女老幼,每當看到父母眾生之血肉這類罪業食品時,即便沒有生起悲心,想來也不會再生起貪婪之心而去恣意享用。例如,將你現世恩重如山的父母或者親生兒子殺了之後,將他們的肉給自己,你會不會生起貪心而去食用?誠如竹巴根樂尊者所說:“作過父親的眾生的骨頭堆積成山,作過母親的眾生的乳汁匯集成大海,三界的容器豈能容納。因此,經過一番思考,有誰還能吃父母或兒子的肉呢?”無等博朵瓦尊者也曾經這樣說過:“請母親作客,將兒子的肉煮熟獻在她的面前,她會高興嗎?以殺生的供品供養佛陀也與之相同。”可是,對這些道理幾乎沒有人去深入思維,大多數人都認為只要自己沒有親手去殺、也沒有親口說殺,那麼吃了其他人殺的肉也不會有任何罪過。
懷有這種心態而吃肉的人,無疑成了令佛菩薩們失望的因。法王竹巴根樂說:“就像不丹俗語所說的那樣‘藏人眼見的不覺得香,口中卻並非不香’。其意思是說,如果讓你直接殺害眾生,你一般不會去作;如果別人暗地裡宰殺後將肉油給你,你則會關愛加持施主,並隨喜他的所謂‘善行’,這實在太令人感到心灰意冷了。”如今,在印、藏、蒙等地極為興盛的各大教派的許多寺院經堂附近,屠夫所殺的肉堆積如山王,這些牲口的頭顱則累積得像山丘,而鮮紅的血則流成大海,皮與內髒一般鋪在地上,角與骨頭則作成房子。當今,有些被稱為智慧深廣、戒律清淨、人格善良的老僧人花錢買肉,而讓一些身強力壯的小僧人背到自己的住處,此時的他就像要降伏怨敵的軍隊出征一樣,在許多眾生骨肉堆中,拿著小刀,眼睛圓鼓鼓地邊找邊吃。這種行為完全可以說已經毀壞了佛法,並且大大降低了三寶的威望,同時也玷污了僧團,奪去了眾生各自的安寧與快樂。因此,持教大德們如果再不以大慈大悲、善巧方便來改變這種局面,那麼外道中也不會有比此更嚴重惡劣的行為與作法了。誠如法王竹巴根樂所言:“據說吃肉飲酒以前在外道中存在,既如此,它怎麼又可能是內道佛教的行為呢?”長此以往,昔日在印度聖地極為鼎盛、在追隨佛陀佛子的六勝二莊嚴、八十大成就者等應世之時亦住世的佛教珍寶,後來也不得不受到瀕臨滅絕的損害。如果佛教中混入外道血肉供養的作法,那就不能稱得上是純正的佛教了。同樣,興於藏土的藏傳佛法,繼師君三尊之後一直到阿底峽尊者師徒、宗喀巴大師之間可以說未被罪業的污垢所染,但漸漸地,有些佛教徒與屠夫親密起來,因而佛法也受到相應的染污。如果不加以制止,久而久之,也許佛教也會因想念阿底峽尊者師徒而遷居到兜率天上去了。
現今,各別地方的佛教已明顯地摻入了屠夫所殺眾生血肉的雜質,因此很難說它是纖塵不染。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佛教的宗旨如果真的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話,那麼當眾人大量地購買肉類食用時,想到肉食有利可圖,於是從事殺生的屠夫也就會越來越多。他們每天殘殺成百上千的父母羊只等眾生,積累下了彌天大罪,從而使聖潔的佛教不可避免地被罪業所染。如果所有修行人、世間人尤其是僧眾們都能斷肉戒葷,那麼也就不會出現殺生之人了。例如,印度人從前不喝茶時,也沒有人去那裡賣茶。同樣,沒有人殺生,到時自然有許多眾生可得以放生,這是顯而易見的一條緣起規律。因此,再也沒有比這更圓滿的善事了,不過可惜的是,很多人都不願、不肯身體力行。他們在為了肉而造罪的同時,心裡還認為那些金碧輝煌的寺院就是佛教的基地,所有頭戴紅黃帽子的都是持教大德。不管他們口中如何說,實際上其所想已與所行完全背道而馳了。這些修行人只是徒有虛名而已,其實與在家人毫無任何本質差別。正如至尊米拉日巴所說:“山溝壯觀小寺院,名為寺院實鬧市,嘎當光頭小僧人,名為僧侶實俗人。”人們都說所謂的佛教形相期以後才會到來,事實上,我們現在就應到處宣告:佛教形相期已經到來了。
如果一些大德滿懷慈憫地向我提出這樣的問題:“若想弘揚佛法,利樂有情,應當如何做呢?”對此,我的回答是:要按照佛陀親口所說的教言去做。佛言:“大慧,我以前未開許過食肉,現在亦不開許,將來亦不會開許。出家眾不許食肉,乃我所說。亦為迷亂及交媾,精血之中產生故,一切鬼王將畏懼,故瑜伽士不食肉。”《善成續》中則雲:“如是母親肉食物,欲成就者當斷除。”無等甘波巴大師也曾親口說過:“第一罪業食品肉,第二能令迷醉酒,第三誘惑之女人,真修行者棄此三,誠心修法棄此三。”此外,所有經續論典中均異口同聲地宣說了吃肉的過患。
我在此誠心誠意地祈請達籁喇嘛、班禪大師及其補處、大臣,色拉、哲蚌、甘丹等寺院的所有上師、管家以及骨干人員進行周密協商,或者各自寺院門前嚴禁這些佛教的怨敵——罪大惡極的屠夫們留住。假設要住,除了其它食品以外,絕對禁止向僧眾出售殺生的葷腥血肉。對於色拉、哲蚌、甘丹三大寺等凡是受持佛教、乃至身著四寸紅黃法衣以上的僧人們,應當規定:除了三白三甜不染罪業的清淨食品以外,不用說親自享受父母眾生遭殺斷氣身亡後的血肉,甚至連手都不可接觸。對於佛教施主、那些住在城區的上中下各階層的在家男女信徒,也應當開示這樣的業因果法理。除了自然死亡、病死、墜入懸崖、橫死以及被猛獸等害死的眾生血肉以外,父母有情遭殺死亡的肉一律不允許吃,否則過患無量無邊。而作為出家人,除了罪業食品——血肉的名字以外,一絲一毫也不要沾上它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