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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感應篇新證 第六章 諸惡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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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見他色美,起心私之(3)
譯文:看見漂亮的男人或者女人,就動了YIN欲的心念,想要與他或她私通。
六、勸教師 教師的職業是“傳道、授業、解惑”,就應該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絕不能做風流教師,走傷風敗德的路子。事實證明:YIN欲傷人,利於刀劍。教師若行YIN欲,不但自己傷風敗俗,受到邪YIN罪報,還為學生做了一個壞的榜樣,甚至影響他們的一生。所以,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人生中不但要自己守身如玉,還要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向學生講“見色起心”的害處,灌輸正確的思想觀念,為學生種下終生戒邪YIN的種子,這樣才是一個合格的都是教師。 事例一: YIN,本是一種丑惡的行為,理當被人們唾棄。然而,在一些貧困地區,它甚至成為“產業”。更可怕的是,在鄉村普遍受到尊重的教師,居然會為蠅頭小利,把學生推進火坑。 石市鄉中白村距離衡陽市區大約有5個小時車程,地勢偏僻,連日的雨雪使得這個小村莊與外界連接的唯一一條土路泥濘不堪。 小學教師劉運秀2005年4月,以找人帶小孩為名,找到劉紅玲說, 她的大兒子劉強在廣東東莞開了個百貨店,生意忙不過來,想找劉紅玲幫他帶小孩,一個月工資500元。 同時劉運秀又找了其它人,以每月工資500元、外加包辦畢業證為條件,勸女孩去廣東打工,並要劉紅玲為其尋找願意同去的女同學。劉紅玲告訴劉運秀,“要到6月份才滿15周歲,沒有身份證”,劉運秀當即表示“我兒子那裡不需要身份證,店裡就是請不到人”。劉紅玲同意後,劉運秀的大兒子劉強馬上從廣東趕回衡陽縣老家,將劉紅玲帶上開往廣東的火車。 到了東莞大朗鎮後,劉強安排劉紅玲住在一棟居民樓的四樓。幾天後,劉強向劉紅玲索要10天來在其身上所花的錢共計600余元,然後逼其賣YIN,劉強的舅舅、舅媽朱正初、彭芬糧和他們所帶的17歲的賣YIN女唐春香等人則開始每天做劉紅玲的“思想工作”。劉紅玲哭著求他們開恩,得到的回答卻是“不賣YIN便打死你”的威脅。 在那裡,只要劉紅玲稍有不從就被拳打腳踢,從5月2日至5月20日的19天裡,劉強先後強迫劉紅玲賣YIN50多次,得到的13600元被朱正初、彭芬糧幾人按比例分配。 “那段時間裡我被軟禁了,24小時有人看守,僅有的幾次打電話機會,劉強都守在旁邊,根本無法求救。”劉紅玲說。 5月20日晚上12點,乘看守者不備,劉紅玲終於逃離苦海。劉紅玲來到一家毛織廠打工,毛織廠負責人楊琪軍事後回憶,說:“劉紅玲進廠後只知道工作,出貨率也高,下班後從不離開廠捨,整天都是默不作聲”,後來才知道,她是怕再被強迫她賣YIN的人抓走。 這段時間,劉良彪向劉運秀多次詢問女兒下落,劉運秀均稱“不曉得”。 6月13日,得知女兒下落後,劉良彪與另外兩個親戚將劉紅玲從廣東接回衡陽縣,又向衡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報案,警方數次南下廣東與東莞警方聯合展開抓捕行動。涉嫌組織賣YIN的犯罪嫌疑人劉強、朱正初夫婦和唐春香被衡陽警方逮捕並押回湖南。 經衡陽縣法醫鑒定中心的法醫鑒定,劉紅玲在賣YIN期間被感染上尖銳濕疣、非淋病性宮頸炎,極有可能導致終生不育。 據說,劉運秀在警方筆錄中承認,她是按照兒子劉強的授意並委托他人,以“帶小孩”的名義找年輕女孩,每名女孩的“介紹費”是50元。其實,劉運秀家的經濟條件是全村最好的,作為全村文化水平比較高的劉運秀,這樣明顯是犯法的事,她不可能不懂,但為了錢她出賣了良心和靈魂。最後劉運秀被判勞動教養。 事例二 楊老師是安徽人,應聘到上海某處當老師。他所在的學校是一個農村學校,學生家長個個有錢,但不重視子女教育。學校很混亂,學生受社會風氣的影響,黃賭毒的事情樣樣具全。楊老師在這樣一個學校中,教書盡職盡責,盡力教育好每一個學生。一次,他班上的一男一女兩個學生幾天沒有來上學,楊老師去家訪,家長並不知道孩子到哪去了,但他們並不著急,也不找。楊老師騎著自行車到附近鎮上找,最終把二個學生找回來。他們是出去同居,楊老師對他們進行正確的人生觀念教育,幫助他們完成初中學業。這樣的事,在他的班級出現過幾次,每次都是楊老師把學生找回來,回到學校讀到初中畢業。楊老師不允許他的學生們看黃色書報、錄象,教育學生自覺抵制黃賭毒的侵害。楊老師用自己的言談舉止為學生樹立榜樣,教育了學生,也積累了無量功德。第三年,楊老師在錄入公務員考試中勝出,到某區一個單位工作,2005年楊老師提為副處長。 七、勸打工者 外出打工求衣、求食非常不容易,特別是沒有技術的力工,工資低,工作累,辛辛苦苦地掙來錢,不去保養身命,養家糊口,卻去放縱私欲,或與人私通,或花錢找“小姐”。一念之差,就為自己開啟了一扇地獄之門。不但身體受傷,因為陰德虧損,現世會更加坎坷貧窮,來世不知到哪裡受苦去了,這實在是愚癡至極的行為,做為打工者迷途知返,快快覺醒啊。 女人打工,做家政服務,即應堂堂正正,不能為了錢財自賣自身。現在一些人做“保姆”兼做“性服務”,是把自己等同於暗娼,廉恥喪盡。其實女人YIN亂,罪惡報應同樣可悲。當她喜滋滋地數錢的時候,惡報也就開始降臨了。她們不但在陽世遭人唾棄,將來也必進入豬胎狗腹,在畜生道中長劫難出。眼前的星星點點的利益,卻換來生生世世徹骨的痛苦,這實在是得不償失啊。 事例一 有一女子,其丈夫在一次大火中毀容,他們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為了生活,他們到某地打工。他們來自農村,非常能干,吃苦耐勞,很受老板賞識。於是,他們住在公司,半夜來了活,他們也爬起來裝車。看到他們把一切都當做自己家的事來做,老板非常高興,給他們長了工資。後來以關心打工者的妻子的名義,把打工者的妻子調到辦公室去做勤雜工,這樣比裝車省力多了。一天老板買來新衣,送給收拾辦公室的打工者的妻子,並要她換上看看。打工者的妻子難卻盛情,到衛生間去換衣服,剛脫下外衣,老板進入,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系。 原來老板的老婆有病,長年臥床不起。於是老板就要打工者的妻子到家裡去護理自己的妻子,並與打工者協商,租他的妻子。除每個月給工資外,每年另付數萬元的租妻費用。打工者同意了,於是,就把妻子“租”給了老板。過了幾年,老板的妻子死了,老板要娶打工者的妻子,就又與打工者商量,給他幾十萬元,並負責養兩個孩子,讓打工者與妻子離婚,另娶女人。打工者離婚後,老板與打工者的妻子結了婚。婚後他們到南方發展,由妻子打理公司業務,這個女子聰明能干,學會了做生意,公司業務不斷增長。一天,老板到學校去接妻子的孩子,這個女兒已經十多歲了,同學見老板去接,以為是她的爺爺。孩子說是父親。於是同學們就說她的媽媽是“二奶”。女兒不堪羞辱,自殺身亡。這時她的父親趕來,說出老板租妻與強娶妻子的事情,老板受到人們的譴責。 事例二 家住某縣農村的李某與王某結婚,婚後感情很好,並生有一女,為使日子更寬裕一些,李某外出打工,日子還算過得和美。但是在家的妻子孫王某不甘寂寞,到附近養雞場去工作,後來王某生下一個男孩,李某認為自己有了兒子非常高興。但李某回家後遭到妻子的冷落,李某又聽到村人的議論,當李某確認兒子不是自己親生之後,便向法院提出離婚。王某只好帶著兒子離去,同時她自己也無法確定這個孩子是誰的。為了不傷害孩子,他們沒有做親子鑒定,由王某賠償李某精神損失費1000元,補償李某自私生孩子出生自今的撫養費6000元。 事例三 孟某生得高桃,不胖不瘦,不美也不丑,屬於年輕自然美那種人。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末高中畢業,被選中做公社廣播員,為臨時工。孟某家在農村大隊,她每天要放廣播,無法回家,公社為她安排了住宿之處,不久,她就被迫與廣播站站長通奸。從內心講,孟某不一定願意,那時的社會氛圍對這種事人唾罵,尤其是女人,根本無法在社會上立足,但她情窦初開,就這樣跟了站長一年多。後來被人舉報,縣廣播站把她關起來反省,當時她十八、九歲,本來膽小,就全部交代了問題。這樣一來,本公社無法呆了,只好調到另一個公社當話務員。從此臭名遠揚,根本找不到對象。她還是在單位住宿,因為有“前科”,公社只要發生案件,派出所的干警就找她羞辱一番,直到三十來歲才與一貧困男子成婚,平時受盡別人的白眼和侮辱。 事例四 尹海蘭原來是大集體工人,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隨丈夫到北方某市,因為大集體工人根本無法調轉,他丈夫帶她到表兄家求情。表兄是市領導,因為尹會來事,逐漸成為表兄家的常客,並打成一片,後來與表兄發生性關系。為了辦事,丈夫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裝聾作啞,由於有了這層關系,當市領導的表兄下了力氣,為尹買了假學歷,作了假檔案,以干部身份調入報社工作。但尹實在是沒有文化,字也不會寫幾個,當不成記者,就做後勤工作,不久提為辦公室主任。這一切只在三、四年間,其丈夫借妻子的光從企業調進某區工作,提為單位領導。然而表兄不久就退二線了,終於有一天退休了,尹的丈夫馬上跟尹離婚,把尹趕走。尹失去了家庭,自己一個人,仗著當過市領導表兄的余威干工作,她上班反而出亂子,所以,單位讓她不用上班,給她開工資,就這樣一個人在家裡呆著,百無聊賴。 八、勸軍人 保家衛國是軍人的天職,訓練、培養一支軍紀嚴明的部隊,護民、愛民的部隊,是軍官的職責,切不可掉以輕心。現代的軍人,除保衛邊防、守衛疆土外,常出現在抗洪、地震和突發事件的現場,救災、救民。為此,做為軍人更應該高起點、嚴要求,以實際行動維護軍人的整體形象,做為年青的士兵,不但要戒邪YIN行為,還要禁止YIN穢邪僻的念頭升起,使正氣浩蕩,善念長久,這樣就不會有害民、擾民的事情發生了,這不但有益於蒼生,也有益於自己和子孫後代。 末學祈禱,願軍人成為和平的使者,願世界和平,沒有戰爭。末學祈禱,願軍人成為和平的保衛者,願國土完整平安,人民安居樂業。末學祈禱,願軍人在不可避免的戰爭中,不要使用核武器,不要使用生化武器。末學祈禱,願軍人在不可避免的戰爭中,不屠殺平民百姓,不虐待俘虜,不奸YIN婦女。 事例一 宋朝魯國公曹彬,被譽為良將第一。他待人謙和、仁慈、從不妄殺手下或百姓,即使兩軍交戰也不濫殺無辜。乾德初年伐蜀,陝中之郡、縣均被攻下,諸將打算屠城,唯獨曹彬重申命令,嚴禁濫殺。並規定不准奸YIN婦女,不准調戲少女;凡被諸將抓捕婦女,曹彬將她們集中一處,令衛兵妥善看顧,戰事平息後,曹彬逐一面談,有家者,派兵護送回家,家人已亡故者,為其備禮而嫁。 後來,曹彬領兵下江南伐金陵時,先焚香禱告上天:“我是武官,必須盡忠職守,希望上天庇佑,減少傷亡。”曹彬並發願,攻下金陵城時,不殺任何人。自出師至凱旋,士兵個個自律,無人輕舉妄動,城內百姓與守城軍士對曹彬敬畏而服從。曹彬的兒子曹璨、曹琮、曹玮均承受乃父愛惜人命、不YIN掠之善德。 事例二 與曹彬同時的曹翰,攻江州城,屢攻不克,於是下令屠城,並且縱容士兵掠奪百姓,奸YIN女子,自己行為也失檢,鄉裡百姓均痛恨曹翰的行為。他死時不到三十歲,他的子孫逃亡外鄉,乞食露宿,流落街頭。 九、勸工、農、商、民、經 工人、農民、商人、民營企業者、經紀人或靠經營、或靠體力度日,僥幸獲得一些資產,必當珍之、惜之。若飽暖思YIN欲,此心一動,災難就會接踵而來。須知YIN欲心一旦生出來,就會巧用奸計,做出各種罪惡,善心善事就會從此消失。如有的民工出門打工,難奈孤獨,去找“小姐”,結果被打手搶光身上所有的錢。有資產的人養情婦,從他養的那一天開始,就注定要起下坡路,他必將有一天要傾家蕩產。俗話說:勸君莫借風流債,借得快來還得快;家中自有代還人,你要賴時,他不賴。我們看見他人養情婦,包“二奶”、找“小姐”,看見他人因此引起無數禍端,昨日還耀武揚威,燈紅酒綠,美女環繞;今天命喪黃泉,一家破敗。應思自己的福份未必如他,他尚且如此,何況是我。為此一定要引以為戒。終生守著不二色的禁戒,做一個正人君子,過一個平平安安的一生。 事例一 老蓋家住黑龍江某市,在商店做保安。因有照相、洗像手藝,花錢買一套比較落後的設備,白天上班,晚上在家洗相掙錢。他在娶妻的同時,就有了“外面的女人”。兩個女人都生得非常美麗,他來往於兩個女人之間,很是得意。他妻子也知道他有另外一個女人,自己管不住男人,只好默認。老蓋是個重男輕女的人,生了兩個女孩子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又生了第三胎,孩子一落地,又是一個女孩,無奈,夫妻只好認命。為了多掙錢,老蓋在單位請病假到外地開照像館,一天天生意冷淡。三個月後,他妻子來看他,他領到秦皇島游玩一番。妻子剛走,他的情人即來到他的身邊,老蓋買吃買喝,又領著情婦到北京玩了一周,為情婦買了很多衣服,送了回去。如此一折騰,生意賠了本,只好打道回府,回到了黑龍江。 事例二 某女,家住上海。她自己開飯店,每月有很高的收入,丈夫有公職,有一定的社會的地位。女兒學舞蹈,人見人愛。 某女經營飯店,認識人很廣,一天半夜,來了一個客人,溫文爾雅,談吐不凡。因為沒有其他的客人,某女即與來客閒談起來,原來此男人是個老板,妻子出國去了,兩個人並沒有離婚,剩他一個人,便經常下飯店。兩人談得很投機。從此,老板經常來照顧生意,成了飯店的常客。後來,某女與老板發生了兩性關系。此後,某女都起早到老板家去睡回籠覺,對丈夫和家則謊說上飯店做生意。丈夫覺得很奇怪,因為飯店在某寺附近,是旅游景點,早晨是沒有生意的,便起了疑心。經過跟蹤,他發現妻子已經有了外遇,不禁怒火中燒。一天,某女仍起早到老板家睡覺,其丈夫估計她已經脫了衣服,上前敲門,說是街道的,要辦某事。老板開門後,其丈夫闖進內室,把赤身裸體的妻子抓個正著。因被捉奸,某女與丈夫離了婚,她即搬進老板家居住,過上同居生活。老板有妻子、孩子,對某婦只不過是生理需要,並非真心,兩人生活AA制,自己的事情要自己負責。某女此事出來後,生意每曠愈下,後來飯店搬遷,生意更不好做。女兒上學要學費,服裝費,營養費,自覺無力支持,只好求人與前夫求情,要求給予幫助。走到這一步,自己才真正後悔,想想老板,一家人還是一家人,自己只不過是臨時代替的角色。將來老板妻子回來,自己就得馬上滾蛋。反過來,自己卻一失足成千古恨,與丈夫離了婚,一家分散,實在是得不償失。 事例三 潼關高橋鄉某村57歲婦女劉某,5年前向同村王某借下高利貸4萬元,王某用很高的月利率,5年後變成千萬元的欠款,並以此要挾劉某向他提供性服務。劉某知道這筆錢自已還不起,為此,劉某與長期姘居的王佳銘密謀殺死王某。他們商量以後,劉某以先還一萬元為由,約王某到村外見面。事先,王佳銘已經准備好手電、濕毛巾、衛生紙等物。劉某與王某見面後,王佳銘將王某打死,案發後,王佳銘自殺,劉某被捉。 事例四 29歲的紫娟嫁給汪大信時,汪一無所有,他們生下一兒一女。後來夫妻開早點店和餐館,掙錢後,汪開始找女人,甚至於領女人回家住。 2004年12月19日,紫娟在汪的外套裡發現一根長頭發,質問汪是否與別的女人來往,汪不理,呼呼大睡。紫娟新仇舊恨一齊湧上心頭,舉起菜刀朝汪頭部連砍數刀,又追到屋外持水果刀傷汪的胸腹,一把將倒地的汪大信右眼摳出,導致汪重傷。後來紫娟向村委會投案,以故意傷害罪被減刑2年,緩刑2年,賠償丈夫4萬元,丈夫與紫娟離婚。 事例五 吉林省某鎮農民李全向本屯富戶王強借了5000元錢,不久,對李全妻子早就有意的王強以要錢為由,經常趁李全不在家時去他家要債,並動手動腳。妻子將此事告訴了李全,李全非常生氣,他們決定報復王強。一天,妻子打電話說要還錢,約王強來。王強來到李全家,妻子以上廁所為由打電話通知了李全,回到屋後,她主動要和王強發生關系,李全回來後,以王強強奸為由,硬逼著他寫了強奸某某,自願補償三萬五千元的欠條後才讓他離開。後來李全經常去要錢,無奈之下,王強報案,李全夫婦被抓。 事例六 張菊的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經常不回家,還離家出走。張菊多次勸說丈夫,希望他改過,不要再跟那個女人來往,丈夫就是不聽。為此,張菊決定離婚。他提出離婚後,丈夫否認自己有婚外情。張菊找到那個女人的丈夫劉某。劉某也發現了妻子的不軌行為,只是苦於不知道男人是誰。現在知道了,於是他找到張菊的丈夫,張菊的丈夫承認自己與他妻子有不軌行為。劉某為此與妻子離了婚,那個女人和張菊的丈夫也不得不承認婚外情。張菊也離了婚,做為過錯方,她的前夫承擔撫養女兒的一切費用。 事例七 李某從農村出來,在城裡辛辛苦苦掙了一份家業,但他不但不求進取,反而富則心變,在外面養起了情人。一次他玩麻將時認識了小苗,相處一個多月的時間,李某就把時間與金錢全都花在了她的身上。妻子發現他有外遇後,反復勸說,李某就是不聽,不堪忍受的妻子提出離婚。離婚後,李某膽子也放大了,頻頻與小苗約會,但小苗的父母比他大不了幾歲,他混身有點不自在。為此,他又去找前妻,這時,小苗的父母對他下了逐客令,要他不要再來找小苗。李某與二老吵了起來,一時性急拿起菜刀向他們砍去,然後跳跑了。在外邊躲了一個月的李某,知道無路可逃,不得不向公安機關自首。 事例八 孫威一心嘗試家裡紅旗不倒,家外彩旗飄飄,卻沒有想到情人將其財產席卷一空,遠走高飛。妻子對他失望,離婚而去。最後只剩下他一個人。孫威在作生意時認識了南方女子陳某,不久二人就過起了同居的生活。有了新歡孫威把工夫都花在陳某身上,把結發妻子晾在一邊。時間長了,妻子發現丈夫有了新歡,並且已經同居一年了,就苦口婆心地勸孫威,要他回家。孫威執迷不悟,哄走妻子,又去看情人。到那裡他發現值錢東西全部被拿走了,連存款折都不見的蹤影,到銀行一查,錢已經被取走。孫威打陳某的手機不通,問朋友,都說不知道。他無奈之下只好回家,妻子則心灰意冷,向法院提出了離婚。結果情人跑了,妻子離了,孫威什麼也沒有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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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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