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不相信定命論,但是相信因果論。因果是可以改變的,過去已造的因加上現在的因,可以改變它的結果。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重業不可救。所謂定業,是造了極大的惡業,如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出佛身血;又如毀謗三寶、殺人越貨、縱火決堤、強暴婦女等重大的犯罪行為,都是不可變轉的罪業。因為這些行為不僅造成他人生命的喪失,並長久影響社會的安定,所以必須受報。
古來已有“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的諺語。殺生太多,不免引起戰爭,而相互的殘殺與斗爭,則會招致兵荒馬亂、十室九空、哀鴻遍野等劫難。
“劫”是時間或時限的意思。惡因若累積到某種程度,便會發生某種災難,有的是區域性的,有的則是全國性乃至世界性的,但看造業人數的多寡和所造之業的輕重而定。今生造業不一定今生受報;但在過去世中,於不同的地方,各人造了某類的惡業之因,就會在未來世中的某個時代的同一環境中,受到相同的惡報。
“數”不是佛學名詞。屈原於《楚辭》的《卜居》內有雲:“數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此數是指占卜之術數;《書經》的《大禹谟》則雲:“天之歷數在汝躬”,以及收錄於《文選》應璩所撰之《與曹長思書》一文內又雲:“春生者繁榮,秋榮者零悴,自然之數,豈有恨哉!”這些都是講天理、命運或氣運之說。而將之與佛教的“劫”字配合,便產生“劫數”之說了。
佛教所講的“劫”,是梵語“劫波”(kalpa)的音譯,指非常長的時間過程,其有大、中、小劫。所謂小劫,若用比例來說,如果人類壽命最長可達八萬四千歲,最短僅得十歲,那麼,從八萬四千歲起每一百年減一歲,減到只剩十歲,再從十歲起,每一百年加一歲,加到八萬四千歲,如此一減一加的歷程,總稱為一小劫;二十個小劫為一中劫。眾生所居住的世間分為成、住、壞、空四個階段,每一階段是一個中劫;四個中劫成一循環,是為一大劫。
據佛經所說,只有“住”的階段有眾生活動,其他三個階段,眾生應是遷到他方世界去。而在還沒有遷出之前,遇到“壞”的階段開始時,會有大火、大水或大風等的災變發生,稱為“劫難”,能把物質世界以至禅定世界全部摧毀。尚未脫離這個世界的眾生,就是在劫難逃。劫難之後,如果業報未了,業識──生命的主體,即轉生他方世界繼續受報;如果業報已了,不待劫難到來便生佛國淨土,從此超出三界,永遠不再遭受劫難的摧迫,稱為“出離苦海”。當然,若不修行佛法,要想脫離這樣的劫難是不可能的。
民間傳說的在劫在數,雖和佛法相關,卻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知無法逃避而不知如何超脫。所以民間每經一段承平時代,便喪失憂患意識而形成歌舞升平、生活糜爛、道德墮落和思想腐敗等現象,某些預言就會因此傳出而呼告大眾:將有天災人禍、戰亂等發生,會有多少人死亡等等;甚至危言聳聽,說死裡逃生的人少如漏網之魚。其中有些預言說這是無可挽回的事情,但也有若干預言呼吁社會大眾及時端正人心,勸惡向善,回頭是岸,以挽救劫難於臨頭。這些預言大致是出於民間信仰的有心之士,也有的是出於佛教徒的化世方便。
有些人士基於在劫在數的觀念,以為那些殺人魔王的出世似乎也有道理,即不是他們要殺人,而是被殺的人需要他們來處理,否則善惡因果報應之說就無法完成。這種說法必須糾正,如果說魔王是應眾生須受劫難而來,則好比是劊子手行刑殺人,是執法而非犯法造罪。其實,既被稱作魔王,就算是造罪而非“替天行道”的執法行為,唯有自然的災變及人力無從抗拒而遭的劫難,始為“天數”。所以,魔王殺人,惡業極重,也是要受惡報的。
如果是來自火、水、風等的天災殺人,則是自然的報應,其中沒有人格的魔力或出於某些惡人的意欲,乃是造業者直接受報。所以在佛經中只有說火、水、風等自然的劫難,沒有說由魔或魔的代理人來執行眾生的惡報。因為被魔王殺的人,雖然很可能是罪有應得,但也可能是出於魔王的一時憤怒,或出於惡人的偏激瘋狂,甚至會促成更多人假借替天行道的名義而塗炭生靈,這樣不僅不公正,也給宵小犯罪做惡的口實,所以,佛教不贊成以魔王代替自然災害來殺戮眾生的說法。
眾生為了逃避劫數,必須修學佛法。修五戒十善能免除三塗之苦,即刀兵、水火和地獄諸苦;修禅定能暫時免除內心煩惱之苦;若能開悟而得智慧,即可出離三界的生死之苦。如果自己沒有信心修好五戒十善及禅定智慧,也該多念阿彌陀佛,發願往生西方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同樣可以出離生死的范圍。可惜眾生只畏苦果,而不知避惡因。其實,最好的辦法是即時去惡向善,廣種福田,修學佛法,發菩提心,求成佛道,如此即可免遭受未來的劫數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