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念是一切罪惡之源,人一旦貪欲過重,心念就會方寸皆亂,謀慮一亂,心術就不正,就會被貪欲所困。牽絆於貪欲的人,因為所有的心機,都用在得與失上,即便自己得不到,也不能隨便讓別人占了便宜,到最後,心也扭曲了,亂了別人,也亂了自己,只能是一場空。
“貪、嗔、癡”三毒中,“貪”為首,因為人人都有欲望,有貪圖之心,只是智者能轉化,愚者一輩子在圈子裡面轉不出來。
如果貪心沒有斷,那麼表面善行修得再好,定力再深,心也是不安的。譬如有一頭象,因為貪著可怕深淵邊上的幾口草,跑到那裡而不慎跌入深淵;現在,我們也因貪著眼前的快樂而造作出種種的不善,一旦墮入惡趣,再想逃出來都非常困難,其實,我們現世,後世中遇到的一切不快都是貪欲在作怪。
為了自己打算,什麼都是為自己考慮、沒有為他人考慮,為了自己的利益,想盡一切辦法去傷害別人、傷害眾生,不管發生什麼,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就行,那我們學佛的人不能這樣去做。
在這個世界上,耳朵聽到別人說自己不好聽的話,就去反攻、去污辱、去陷害;自己贏了,他輸了,他痛苦了;眼睛看到好看的東西,想要這個、想要那個,全是自己的貪心;貪心過大,就想辦法得到;如果是清淨得到還可以,不清淨得來的就傷害了他人;傷害了別人,成功了自己,卻擺脫不了因果的循環規律。
我們這一生當中很多時候是圍繞貪心轉的,貪財,一輩子錢錢錢錢,甚至做夢還得要錢,夢裡邊還要發大財。大家想過沒有,這一生當中首先一個是金錢利用我們了,整天圍繞著貪心轉,暈頭轉向。平時養家糊口、過日子當然需要錢,但是我們不能一輩子做貪心的奴隸呀,為它服務,沒有自由。人生苦短,有限的生命難得又珍貴,如果隨著金錢走,我們白白浪費了時間,浪費了生命,浪費了人生,很多有價值、有意義的事還沒有做,對社會的事、利益眾生的事,來世這些還得考慮啊。
薩迦班智達講過,一個人的福報快消到盡頭的時候,就會脾氣暴躁。因為之前沒有及時培植福報,待福報消盡時,嗔恨心占了上風,就發了脾氣。發了脾氣,“火燒功德林”,那我們從無始以來身口意所造的功德,一剎那間全部消失了,流逝了;所以,嗔恨心的危害非常大、非常可怕。
修學佛法,就是要用佛法的力量去掉內心貪、嗔、癡等煩惱。去掉一分,便有一分清淨;去掉十分,便有十分清淨;心裡的貪、嗔、癡煩惱都去掉了,清淨心就生起來了。
我們孜孜不倦不斷地追求,有很多其實是不需要的,只是因為貪欲是無歇息的,很難得到滿足。自己習氣深重,道力不足,貪求世間的空花,見塵境就心動,遇困苦就逃避。殊不知,顯現法並沒有障礙自己,只是執著在障礙。不放下顛倒、妄想、貪著,只能枉受痛苦。
世上的凡夫不如意時埋怨佛不幫他化解痛苦,實質上自己的痛只有自己可以了結,怎可外求?佛也“愛莫能助”。只因凡夫自招苦痛,如醫雲:“此為毒藥,切不可食。”然凡夫因其色鮮味美而貪食之,即使醫聖在世亦愛莫能助。
嫉妒別人,仇視異已,就等於把生命交給別人。能忍之人,事事稱心;善嗔之人,時時地獄。恨別人,痛苦的卻是自己。